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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干部监督工作制度化建设的六个维度一、打造党的干部监督工作“网格布局”的联动配合机制打造“网格级化”联动配合机制,就是比同级别的监督主体和监督手段或方式,有机配合,形成党内与党外、上下以及主体之间不同类别和层级的网格状的互促功能,发挥干部监督工作的联动效应。(一)实现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横向联动的有机结合一是加强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部门的核心作用。加强党内监督关键是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它是干部监督的主体。组织部门的监督主要是通过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对领导干部权力运作过程实施监督。二是对触犯了党纪政纪的干部进行查处就属于纪检部门的职权范围。三是加强组织部门与监督管理部门、人大、政协、司法、新闻、宣传、审计部门的联系,对党的干部施行全面的有效监督。(二)实现自上而下监督与自下而上监督横向制衡的密切配合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体现了党的集中统一,具有权威性,是主要监督形式。一是坚持自上而下的监督,应明确下管一级的监督责任制,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实现层层监督。分解并合理配置权力,把决策、执行、监督三权有效分开,理清权力边界,逐步形成权力制衡的关系。二是对专门监督机关充分授权,使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真正成为使监督权的权威机构,强化其监督职能。自下而上的监督,对减少决策失误,提高党内生活民主化程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的主体作用等待具有重大意义。三是坚持自上而下的监督,要拓宽监督渠道,把自上而下的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监督结合起来,丰富监督形式,真正把各种监督落到实处。(三)实现干部监督机构主体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的协同配合一是建立重大案件相互通报制度,以进一步提供有益的线索,协同配合;二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档案库,在保密条件下,监督主体可以互相调阅,对各自掌握的违法违纪案件互相通报,以便提高监督水平;三是建立疑难案件经验交流制度,在干部监督实践中,监督部门如果碰到疑难案件,或者遇到了难以克服的障碍,定期进行探讨研究,提高监督主体的监督能力和水平。二、打造党的干部监督工作“无缝隙化”的警示防范机制打造干部监督的“无缝隙”警示防范机制,就是把监督关口前移,在理念和实体监督上,处处实现着由被动监督转为主动监督,由亡羊补牢向未雨绸缪转变。(一)坚持党的干部的谈心谈话制度谈心谈话,是对干部的一种有效的监督制度,也是一种激励和保护措施。一次成功的谈话可以挽救或激励一个干部。一是各级领导和机关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经常同下级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并加以制度化。二是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出现苗头性问题,党委(党组)、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诫勉谈话。”(二)落实干部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与党的干部自身相关的重大事项,应向组织如实报告,主动争取组织的监督,避免个人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三)强化对党的干部用权全程监督制度一是对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监督。由领导集体决策的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集体决策,不得由个人专断或少数人说了算,同时,对因失职渎职而造成的决策失误,应追究责任。二是大额资金支配行为的监督。坚持大额资金的使用应由财务审批委员会集体审批,日常资金使用要按月定期进行通报。三是用人权的监督。凡单位内部干部的提拔、使用、调配,都必须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干部管理中的有关规定,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四)坚持开展巡视工作一是了解议事制度、办事程序、决策机制等民主集中机制的贯彻落实情况。二是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是否滥用权力为亲属、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的问题。三是了解是否存在任人唯亲、买官卖官等问题。四是了解是否倾听群众的呼声,有无违法乱纪、执法不公、徇私舞弊等问题。三、打造党的干部监督工作“集聚一体”的群众监督机制“集聚一体”,就是各种监督形式有效整合,形成整体合力,发挥干部监督工作的整体效能,发挥出集聚效应。(一)深化人民群众的信访举报工作机制信访举报是群众监督的重要渠道。一是完善信访举报的体系和信息平台建设,保证人民群众言路畅通,举报有门。二是健全保护措施,切实保护群众的举报行为,慎重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严禁将举报和举报人的有关情况透露或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三是健全举报奖励和反馈机制,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违纪行为,举报准确的要给予奖,同时提倡实名举报制度。(二)加强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机制一是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制度,采用多种途径让群众更多地参与荐贤举能;二是积极推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竞争上岗制度;三是干部的考察考核要多渠道、多侧面、多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尤其是要注意听取所在地方和单位群众的意见,提高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尽可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四是积极推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对拟提拔任用的人选,在一定范围、一定期限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根据群众反映及调查核实的情况,再正式决定干部是否任用。(三)推行和深化向社会和群众的政务公开机制一是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对政务公开的目的和要求,实行政务公开的机构、内容、形式和方法,以及实行政公开的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实现政务公开法制化。从而有利于人民群众更好地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督,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同时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二是突出对关键岗位的监督。目前,政务公开推行较有成效的一些地方都注意突出重点,把握重点部门、重点项目和突出问题作为推进政务公开的关键。重点部门一般是人、财、物等权力运行的核心部门,如人事、财税、工商、公安、海关;三是突出对重点项目的监督。重点项目和突出问题一般是与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事项,容易产生腐败的行政行为,社会密切关注的热点或焦点问题。如项目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办证审照、公及住房制度改革、医保制度改革等。四、打造党的干部监督工作“软硬相兼”的舆论监督机制(一)推进新闻的舆论监督与相关法律相结合通过加强新闻立法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舆论的监督权、审稿权、批评权和采访、报道程序、方法以及侵权责任等,从而为舆论监督提供法律保障,使舆论工作者更好地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二)推进监督的信息反馈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加强舆论监督,必须注重社会效果,解决实际问题。一是对新闻报道批评和揭露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被曝光的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要及时采取行动进行查处,要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认真加以解决,并将解决问题的情况及时向有关新闻单位通报。二是对新闻媒体揭露的问题,被曝光单位如敷衍了事,或顶着不办,或打击报复向记者反映情况的人,则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三)推进舆论监督的方向与舆论监督的尺度相结合一是把握好立足点和出发点。舆论监督应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全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的方向。二是把握好客观公正性。舆论监督的依据是事实,其成效是促进问题的解决。把舆论监督的客观全面报道,公正适当评论,推进问题解决,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切实发挥出来。(四)推进舆论监督与其他监督的有机结合舆论监督是行政体系中一种非权力型监督形式,保证其有效性需要通过权力监督机制的制约才能真正得以实现。因此,舆论监督一定要与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互通情况,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五、打造党的干部监督工作“多位一体”的考察监督机制(一)加强对干部学习教育监督一是各级干部教育主管部门应从实际出发,确定各级各类干部岗位知识的储备目标,明确要达到的知识水平。二是各级组织部门对学习后是否达到目标要求实施职能监督,定期组织述学、评学和考学,把学习成绩作为提拔使用的依据之一。三是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干部管理条例》,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道德观和群众观,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二)加强对干部工作绩效的监督对干部工作绩效的监督能否做到科学、严密、全面、准确,直接关系到干部监督工作的质量的高低。面对当前一些干部不思进取,求稳怕乱,在实施对干部绩效监督时,应进行刚性考核,具体要把握下列两点:一是注意把握考核内容的科学性。不仅要监督干部平时的操行是否规范,更要注重监督干部任期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二是注意把握考核手段的灵活性。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细化量化标准,对在不同层次、不同基础条件下所创造的工作业绩进行对照比较,主要看位次、看水平、看发展。(三)加强对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针对干部工作的不断出现的新情况,要适时延伸和拓展对干部的监督空间。一是既要监督干部的工作圈,又要监督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二是在方式上可采取公开考察、回访考察、审计考察、走访考察、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通过对干部“三圈”的考察,更全面、更深入、更准确地了解干部的全面情况。六、打造党的干部监督工作“权责一致”的机构奖惩机制有权应有责,权责要一致。对干部监督机构行使监督职能休有相关的责任追究措施,做到有职有责,奖惩分明,是推进干部监督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一是对有监督职权,因不敢监督或不愿监督造成的失职、过错行为,严肃追究其监督机构和个人的责任。轻者给予批评教育,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二是对公道正派、依法办事,敢于和善监督的机构和个人要给予表彰,使监督者在精神上和物质上得到鼓励。三是逐步形成监督上级不怕打击报复,监督同级不怕影响团结,监督下级不怕孤立无援的工作局面,创造一种敢于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
本文标题:推干部监督工作制度化建设的六个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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