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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资料,供您参考宣传片制作合同实用5篇【前言导读】由三一刀客最美丽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宣传片制作合同实用5篇”文档资料,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呢!宣传片制作合同范文1碧珊:我过去做电影版权购买和短片制作人认识不少拍片的朋友。2006年《疯狂的石头》票房大捷让中国电影市场突然热闹起来,有一天,一个院线的朋友让我帮他找人做一部电影的预告片,那部片子不提了,票房不佳,但是此次合作让我正式接触到了电影宣传物料制作的工作。自此,开始做电影海报和预告片,当然还包括制作特辑。CINECHINA:制作特辑是什么?它跟预告片的区别是什么?碧珊:制作特辑英文说法是Making-of,据说最早出现在美国一档电视节目中,指的是将电影拍摄过程中的纪录片剪辑制作完成的的独立短片。制作特辑的作用是让影迷了解电影制作的幕后情况,包括电影前期策划,看景选景,重场戏拍摄,主创和演员的采访等。我们国内最初叫它花絮,随着电影产业日趋规范就统一改称制作特辑。现在的电影制作越来越复杂,一部电影在上映前需要大量的视频和图片物料作为宣传载体,所以制作特辑的重要性也就越来越明显了。和预告片Trailer不同。预告片通常都是剪辑电影正片的镜头,将它们重新组合拼接成一个“微缩”了的电影正片;而制作特辑则是以剪辑电影纪录片为主,包括拍摄过程中的花絮和主创采访,同时也会插入一部分电影正片的镜头。两者都从各自角度在电影上映前去反映影片卖点,预告片呈现一个结果,制作特辑告诉大家这个结果是怎么制作出来的。因为对于大众对预告片更熟悉,所以预告片的作用被放大了,其实制作特辑和预告片都同样重要。CINECHINA:国内预告片行业发展的怎么样?有没有滥竽充数的工作室?为什么会有?碧珊:预告片行业发展直接由电影市场决定!电影市场好预告片行业就好,这几年电影市场蓬勃发展所以预告片制作的公司和工作室就多了起来。第二个问题让我怎么回答呢?国内预告片承接的乙方大多有三种:出品单位制作部、后期剪辑机房(他们简单地认为能剪辑正片的地方就能做预告片)、专业预告片公司。现在说说第三种,专业预告片公司或者工作室,可以说是鱼龙混杂。相信还有人认为好的剪辑就是好的预告片,甚至不少片方都这么认为。当然没那么简单!预告片包括制作特辑病毒视频都是承载影片宣传卖点的载体,一部电影没上映想看看什么?看预告片。预告片好看电影也不会差。它呈现出的特质直接决定了人们是否会购买电影票。现在电影的宣传周期都根据上映日倒数做不同阶段规划,每个阶段侧重点都不同,所以不同阶段出精编资料,供您参考来的预告片就要结合本阶段的卖点来制作。比如一部青春爱情片,宣传初期先打美女帅哥性感,后期才打纯真爱情,那么初期的预告片当然要极尽各种方法让人先感受到美女帅哥好身材了。如果不按照阶段卖点制作或者乱了顺序,很有可能就给观众传达了错误信息造成购买群体流失。现在不少个人工作室的剪辑师大多是剪辑熟手,他们有熟练的技术却没有专业电影宣传的营销经验,所以可能剪辑做的不错,但未必片方能用。我就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某动作片制片方为了节省费用找了一个剪辑熟手来做,最后出来的预告片单看剪辑没有问题,但没有突出影片卖点,一味追求剪辑炫技,最后片方也没有采用。当然不能说是滥竽充数,只能说有待提高。至于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情况,我认为可能是因为单从技术而言,学习剪辑特效熟手不难,但是能够结合影片宣传卖点需要有宣传从业经验和职业敏感度,这就不是通过几个月的培训就能学到的。CINECHINA:制作特辑应该是在电影项目形成初期就介入呢?还是后期介入?碧珊:最好的初期!这是我给片方的建议!我遇到过一些片方由于对于纪录片不重视拍摄质量极差给制作造成很大困难。尤其是主创采访,这是特辑里都必有的环节,因为条件有限,光线不足、环境音太大、镜头角度不对等问题造成虽然拍摄却无法使用,最后不得不重新拍摄。但是重新拍摄又要求片方协调演员档期、支付往来费用,给片方后期造成不少麻烦。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在拍摄过程中趁演员和主创都在现场的情况下拍摄,这样一来解决了演员方面的问题,二来,有不少可以就地取材使用影片某个场景做拍摄,反而更能突出电影卖点。再加上不少影片的宣传其实从前期就已经开始,和宣传团队配合了解卖点就可以在拍摄纪录片和采访过程中有所侧重,为后期影片宣发提供了很好的视频素材。CINECHINA:是不是可以说,预告片、制作特辑原本就是一部电影的营销宣传计划和方向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碧珊:绝对是!CINECHINA:国外制作特辑是不是已经有一套标准的工业流程了?能简单地介绍下吗?碧珊:国外比国内的制作特辑更标准更自由化。《霍比特人》从影片开机到拍摄每一天都有拍摄日志,毕竟是谋夺全球票房的大片,做的精细又有导演个人风格;《了不起的盖茨比》因为片中不少奢华服装和首饰所以制作特辑也单独为服饰和奢华首饰做了分集。我们国内目前只有大片才会在制作特辑方面下大功夫,比如《画皮2》,至于工业流程,其实国内外差别不大。CINECHINA:眼下国内对制作特辑这一块重视吗?现状是什么?有没有标准和体系?碧珊:已经越来越重视了。原因上面说了,现在电影宣传逐渐规范,每个宣传阶段都需要有视频和图片物料来承载,视频方面,预告片每次都是大事件,不能太频繁,版本也最多不精编资料,供您参考过三版,但是制作特辑因为是从侧面展现影片幕后花絮有效填补了不能发预告片的空白期。至于你所提到的标准化体系,我只能说每个专业的视频物料公司都有自己公司的标准体系。CINECHINA:其实你们也做病毒视频、片头制作??所有跟视觉有关的宣传物料或者内容服务?碧珊:对,我们也做病毒视频,电影片头包装,影片MV拍摄制作,特别宣传片等等,可以说凡是和电影宣传的视频部分我们都可以做,当然,所有的视频制作都是结合影片宣传点来做的。CINECHINA:制作一部电影的制作特辑或者预告片需要多长时间完工,有多少道工序,能大概介绍吗?碧珊:预告片最快要半个月一个版本,制作特辑不少于七个工作日。至于制作工序,预告片的工序至少包括下面这些:看片、和宣传方讨论宣传点和呈现形式、做预告片分镜头、剪辑、特效设计制作、合成、小样提交修改、成片、如果做电影贴片则需要再做声道。制作特辑方面也不轻松,包含:看片、看花絮素材、做制作特辑脚本、特效设计及片头包装、剪辑制作、合成、验收等等。每一个环节都不能少,每一个环节如果不仔细都有可能出问题,所以如果没有耐心和细心是做不了的。CINECHINA:如果由你操盘制作特辑的电影被市场认为是烂片,你会如何想?你自己被其他制作特辑“欺骗”过吗?碧珊:如果电影本身很烂,但我的制作特辑做的出彩,我觉得很正常。很多电影的宣传物料,比如海报、预告片都比电影本身要好很多。电影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制作特辑也好,预告片也好都是去推销电影这种特殊产品的手段,就好像广告片把产品卖点都唯美展现一样。电影本身质量是否好,这不是我们这个环节能够决定的。我也会有看到个别片子制作特辑做的不错,但片子很烂。可能因为自己也做这行,所以能理解。CINECHINA:电影制作特辑对于一部影片的营销作用到底有多大?碧珊:似乎还没人测算过。如果我来估计的话,我想它至少是现在电影宣传必不可少的宣传物料,就好像电影不能没有海报,不能没有预告片,它也同样不能没有制作特辑。CINECHINA:实际上,你是不是每做一部电影制作特辑的时候,已经是把想法融入电影全盘营销了?碧珊:当然!必须这样才能做好。幸运的是,我过去写过剧本做过宣发,还在片场做过执行导演,可以说电影工业从头到尾的环节都走了一遍,所以更能从全局出发来做视频。CINECHINA:您未来的发展计划是什么?宣传片制作合同2甲方:乙方:根据《*******合同法》规定及有关广告条例,甲方委托精编资料,供您参考乙方摄制宣传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一、制作项目:二、制作金额:***元整(¥000、00元)(含税)。三、付款方式:1、本合同签订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制作预付款,计¥000、00元(***千元整)。2、交付成品并由甲方验收符合要求后,付清余款,计¥000、00元(***千元整)。四、交货期限:----年---月--日。五、制作要求: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文本及合同所定内容周期完成各个阶段的拍摄制作,并按时交付甲方成品带,甲方负责验收。六、双方责任:1、乙方应按时按质完成制作,按时交付成品片(DVD光盘5盘)。2、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制作。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文字、文稿、标志、图片、影像素材等)。4、宣传片后期制作初稿完成后,甲方审阅时应集中意见并及时提出明确修改方案,在不影响宣传片整体框架的情况下乙方可提供相关修改。5、在履约过程中,如因甲方修改创意或提供的资料不全、未按时支付预付款等原因,影响交片日期,则交付日及制作周期顺延。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延误,甲乙双方及时友好协商解决。6、在甲方付清余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成品带,同时,该广告版权归甲方所有。7、乙方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和甲方规章**,并对宣传片的摄制全过程绝对保密,制作完成后须将所有内容归还甲方,不得保存、复制、翻版和挪用等,否则应承担一切责任。七、合同终止: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能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方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应为合同制作金额的20%。八、附则:1、如因执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法律仲裁机构进行裁决。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双方**签字及单位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所带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含(一)本次拍摄宣传片的创意文本;(二)本宣传片的费用明细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精编资料,供您参考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人(签字):乙方**人(签字):日期:日期:宣传片制作合同范文3原告:峨嵋电影制片厂(下称峨影厂)。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外西罗家碾。被告:中国共产党都江堰市委员会宣传部(下称宣传部)。地址:四川省都江堰市瑞莲街。被告:黑龙江音像出版社(下称出版社)。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邮政街385号。被告宣传部辩称:我方与出版社签订《望》剧出版发行合同,属于我方与原告在履行联合摄制《望》剧协议过程中与原告产生的合同纠纷,该纠纷已经司法程序终审解决,现原告又要求我方承担所谓的侵权责任,显然不能成立。况且,我方自1992年底再未履行与出版社就《望》剧签订的出版发行合同。故请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出版社辩称:我方与宣传部签订的《望》剧出版发行合同上加盖有原告下属单位影视公司的印章,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我方又将剧款寄到原告帐户上,现原告认为这一切事实是“没经同意”的擅自行动,是没有根据的。况且,我方早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确认《望》剧版权归原告所有之前,就已经停止了《望》剧的发行工作,并将库存像带作销磁处理,我方不应再承担任何责任。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审判都江堰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宣传部在未征得《望》剧版权共有人峨影厂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以自己名义与出版社签订《望》剧的出版发行合同,将《望》剧的出版发行权转让给出版社,违反了与峨影厂就联合拍摄《望》剧所签订的协议。尽管两被告签订的出版发行合同有峨影厂影视公司的印章,但缺乏峨影厂的授权委托或者有效认可,因此,不能认定峨影厂同意宣传部单方转让《望》剧的出版发行权。但因为当时版权是共有的,只能确认是宣传部违反与峨影厂之间的联合拍摄协议,而不能认定是两被告宣传部、出版社侵犯原告峨影厂版权。既然两被告之间的出版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依法应予解除。鉴于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已经确认宣传部收到《望》剧发行得款,以及该剧录像带折款系峨影厂归还宣传部等四家单位的投资款,且双方又对宣传部等单位未收回的其余投资款以及《望》剧版权的最终归属达成协议,并经司法程序终审确认,现峨影厂要求宣传部对已经司法程序终审解决的违约行为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该主张不能成
本文标题:宣传片制作合同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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