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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关于当前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通用4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关于当前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通用4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当前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第一篇】在基层经常会被提及“干部职工管理不严,失之于宽”的问题,通过在镇街纪检监察工作的实践和思考,对于如何破解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问题,从严管理干部,我有如下浅显的想法。一、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中常存在的问题(一)制度执行不严。近年来,中央和省市区级层面出台的制度规范较多,针对“关键少数”的比例重,正面规范行为规定多,负面清单相对较少,上级层面的制度规定相对较为抽象、笼统,到基层干部一级的具体可操作规定少,而大部分镇街结合基层实际细化更新较为滞后,在遇到一些复杂问题的时候如何严格执行制度对于基层领导干部尤其是纪检组织往往很难把握。(二)监督机制不全。镇街纪(工)委对机关和村社区的监督,由于业务能力或者碍于情面原因,很多时候只见表面难见本质,有的搞亲属关系而放弃严格监督;镇街同级监督软弱2/23无力,因双重领导机制往往一团和气,打不开情面。尤其是除去专职纪(工)委书记,其余委员均是兼职,更让内部监督流于形式,不敢大胆监督,怕得罪了领导、同事,不便于工作的开展。(三)监督方式不多。一般情况下,对干部的日常监督方式主要依靠考察、信访、暗访、工作总结等,做不到很全面真实地掌握一个干部的工作能力、思想状况、效能作风,尤其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八小时以外的“娱乐圈”“生活圈”“社交圈”监督基本属于盲区,近年只有3起因干部身边群众的信访反映了解到作风问题的。另外,事后监督较多,事前监督较少,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通过日常管理监督主动发现问题的不多,事前事中监督薄弱,很难找出有效的更多方式去发现问题。二、加强基层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思考和建议(一)完善管理制度。针对基层干部管理中存在的焦点问题“对症下药”,要体现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实用性以及规定内容的不可逾越性,让制度不再成为一纸空文,比如对基层规范制度可以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与时俱进,根据“法无规定不可为”的原则,适应新时期干部管理的新要求,多制定一些干部管理负面清单,还应该突出明确的奖惩机制并加以落实,体现管理制度激励惩戒作用,避免有关制度出现“老牛拉大车”的现象。(二)强化纪律要求。在对干部的纪律要求上,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单位一把手、纪检组织做到“一碗水端平”,责任3/23明确化,定岗定责定人,让担当作为者工作中出成绩有亮点,让慵懒散拖者积极发挥作用,激发他们干事创业激情。要切实把对干部的监督由单位延伸到社会、由“八小时之内”延伸到“八小时之外”,通过家访、评选“最美家属”等方式促使干部家属对其起到正面辅助,通过举报、网络等鼓励群众监督干部作风,强化纪律要求,让干部习惯在监督中工作和生活,树立“监督是对干部最大的关心”意识,从而不断增强干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加强日常监督。在干部管理监督过程中,由于人情、利益的存在,干部监督执行不到位。要把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干部日常监督合力。要前移监督关口,坚持正面典型教育和负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坚持事前和事中监督为主,使干部对违纪犯错防患于未然;要强化党内监督,通过政治建设加强干部经常性党性锤炼,通过召开干部座谈会或联席会分析工作情况和思想状况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拓宽监督信息渠道,充分利用群众信访举报、网络监督、“12380”举报电话及网上曝光等手段,及时收集信息,与干部考察考核、奖惩任免相结合,在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形成威慑作用。万事严中取。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是害了干部,而是对干部关心爱护的具体体现,基层组织要始终坚持“严是爱,宽是害”,旗帜鲜明地从严监督管理干部。4/23当前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第二篇】纪检监察机关是实施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的专门机关,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在接受别人的监督。王岐山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指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廉洁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具备天然“腐败免疫力”,尤其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条件下,纪检监察机关只有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才能有底气更好地监督别人。一、充分认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承担着反腐倡廉的重任。应该说,纪检监察机构自恢复以来,在惩治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的威信和保护人民群众利益方面,发挥了其他机关无法替代的作用,老百姓对此也是充分肯定的。毋庸讳言,我们也应看到纪检监察机关在自身建设和内部监督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从主观思想认识来看,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意识淡薄。少数领导干部对内部监督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对存在的问题不敢正视,导致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个别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还存在特权思想,不愿接受监督。还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提拔上难于进步,对监督抱无所谓态度,思想上抵触,行动上应付。5/23从外部监督环境来看,组织和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信任有余,监督不足。纪检监察干部同样面临着拉关系、说情、贿赂等方面的诸多考验,也存在廉政风险。目前,纪检监察干部防范风险更多靠自身的品格和操守来保证,但这种自我监督的维度毕竟是脆弱的。组织和人民把监督权力交给纪检监察机关,谁来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一定程度上讲,存在信任大于监督、监督不够的问题。从内在监督机制来看,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体制不够完善。一是监督的办法还不够有效管用。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出台了内部监督管理文件和规定,有的比较笼统抽象,操作性不强;有的对干部八小时以内“工作圈”管理监督的多,对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管理监督的少;对违反工作程序等一般性工作环节管理监督的多,对一些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制约不够。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和执纪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还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造成部分工作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在责任追究上往往碍于情面不能够从严处理,影响了监督效果。二是监督的渠道还不够畅通便捷。按照党章规定,纪律检查机关实行的是双重管理,但上级纪委离得远,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不能形成经常性监督;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往往又比较信任,容易忽视对其监督;下级监督缺乏有效的途径和办法,监督效果不够明显。由于信息不公开,干部与群众身份地位的不平等,沟通机制、群众知情机制不完善,导致群众参与监督的程度仍然不够。三是监督的方式还不够直接有力。对纪检监6/23察机关和干部大多采用绩效考核、述职述廉等方式实施监督,往往注重工作层面的多,而忽视了思想层面的监督,监督方式还不够全面直接。从监督的力量保障来看,监督的组织体系不够健全。一是缺乏一个专门的监督机构。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组织机构不统一、不健全,有的把干部监督工作放在干部室,有的放在办公室,有的放在机关党委,没有形成统一的干部监督机构。二是缺乏规范性的内部监督法规依据。尽管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对强化内部监督进行了探索,湖北省出台了《湖北省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暂行办法》,仙桃市也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的实施意见》,但从全国来看,目前还没有一个类似于《行政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等规范性的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法规文件。三是缺乏操作性强的内外监督体系。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体系不够系统,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可操作性也不是很强,有时存在前期监督调查和后期监督处置脱节,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闭合系统。二、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1.分权制约的原则。权力过于集中必然导致腐败。要保证纪检监察机关权力的正确行使,同样必须围绕信访承办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法纠风权、干部选任权、资金资产处置权,建立健全权力制衡和监督机制,实现决策、执行和监督的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对纪检监察机关班子成员之间实行合理分工,各室之间科学制权,实现分工制衡。7/232.上下结合的原则。干部监督是一个涉及多主体、多形式、多环节的系统工程。要全面推进党内监督、舆论监督、执法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明确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班长”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机关室主任应担负的监督职责及督查办法。坚持把自上而下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有机结合,形成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监督机制。3.公示公开的原则。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只有在阳光下运行才能经得起组织和群众的检验。要把纪检监察的各项权力通过公开栏公示、网络媒体公示、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要对权力运行过程和各项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并对外公开执行情况。4.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干部监督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最好的保护、最真诚的帮助。干部监督工作要在惩处干部的同时体现对干部的教育爱护,两者相互结合,共同促进。惩处干部起到警示作用,引以为戒;教育干部起到保护干部,避免犯错误,惩处和教育干部都是对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的形式,有利于促进纪检监察事业健康发展。三、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1.着力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引导,强化自我监督。一是要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倡廉第一线,如不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拒绝监督,逃避监督,很容易陷入迷途,甚至自毁前程。要通过会议、专题讲座和党课等形8/23式,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文件,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要发挥好表率带头作用。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起表率作用,凡要求基层单位和部门执行的,纪检监察机关首先执行;凡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首先做到;凡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做到的,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要首先做到。三是要开展好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每年组织开展内容不同的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好“四个先正于”(纪检监察机关先正于其他党政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先正于其他党员干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先正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先正于一般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当前,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把深入学习纪检监察工作纪律等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始终,增强自我免疫力。2.完善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流程,强化岗位监督。一是合理分权。按照委局领导班子、内设室、干部工作岗位三个层面,明确每一层面人员的岗位责任,逐一制定防范措施,实现“决策权”、“调查权”、“处分权”和“监督权”的相互分离,防止权力集中发生廉政风险。如,受理信访人员只受理信访转办,不直接查办案件,查办案件人员只调查突破案件,不从事案件定性处理。二是编制流程。针对容易发生的廉政风险点,编制业务工作流程,将风险点在业务工作流程上予以标识,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如案件办理的案件谈话和调查取证两个风9/23险节点,在案件办理流程上予以标识,同时,制定防控措施,要求案件谈话突破和外出取证时,必须2名办案人员同时参加,防止逼供或串供,取假证等情况发生。建立跟踪回访制度,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室找相关涉案人员进行回访,了解办案人员执行办案纪律情况。两年来,仙桃市共查找纪检监察机关岗位廉政风险点36个,制订完善业务工作流程图32个,对29项权力进行流程再造。三是加强防控。主要抓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前期防控主要是在思想道德建设和制度机制层面主动做好防控。中期监控主要是根据岗位廉政风险不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一级廉政风险由委局主要领导监控;二级廉政风险由委局分管领导监控;三级廉政风险由内设机构负责人直接监控。后期处置主要是针对日常监控中发现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强化处置。重点实行“三书一究”,“三书”:《廉政风险预警告知书》、《廉政风险预警督办书》、《廉政风险责令整改通知书》;“一究”:对有明显违纪行为,但情节较轻的,逐级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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