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组织学习教育 > 学校两案九制【汇编5篇】
1/31学校两案九制【汇编5篇】【参阅】此篇优质文档“学校两案九制【汇编5篇】”由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学校两案九制【第一篇】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防病工作,有效遏制学校传染病的流行,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生晨午检制度》,目的在于加强校园内传染病的监测和预防,做到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请各相关教职员工、学生干部遵照执行。一、晨午检目的: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学校传染病等,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安全。二、晨午检原则: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晨检实行校长负总责,保健老师、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具体负责的制度。三、晨午检内容:晨午晚检是指学校在每日早晨和中午、晚上在校时,由门卫处、班主任、班长、安全员分别对学生、教职工身体状况及2/31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和检查。晨午晚检具体内容如下:1、本人身体状况,有无发热、咳嗽或其他可疑的不适症状2、家人、离乡返乡与人员、传染病病人接触情况,查看医院诊断证明材料或解除隔离材料。3.病愈返校学生、教职工情况,询问身体恢复情况,查看医院诊断证明材料。4.了解缺勤情况,询问学生、教职工缺勤原因、主要症状、就诊检查情况。5.与防治传染病有关的其他情况。四、实行点名制度和检查制度:学校在校级干部初步筛查的基础上,由处室负责人上班开始时间对教职工进行点名和具体的检查;由班主任在课前对学生进行点名和具体的检查。对缺勤师生,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应通过电话等形式,及时联系,详细记录其缺勤原因及相关情况。学生在校期间出现身体不适情况,任课教师、班主任等应及时与保健老师联系检查,予以处理。五、实行康复复学制度:对在晨检或在校期间发现的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学生及教职工,学校应劝其及时就医。对已确诊患传染性疾病的学生,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的说服工作,不得边上课边治疗,要求学生在家治疗休息,由班主任报告给保健老师做好登记工作,对治疗完毕后要求返校上课的学生,必须携带正规医3/31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康复证明)到班主任及保健老师处检查证明后方可返校上课。六、实行追踪随访制度:对患病的学生和教职工,处室负责人(班主任)每日进行追踪随访,了解其诊治情况,并及时报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七、班主任是学生“晨检”的直接责任人:每天须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及时上交。学校保健老师是学校指定的传染病报告人,认真做好全校传染病的统计工作,对各班报告来的有传染病疑似症状和体征的学生进行筛查。对传染性疾病应当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八、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执行晨检制度或晨检不严格的处室和班级,将视情节,对处室负责人(班主任)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对因晨检不力造成传染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依纪查处。学校两案九制【第二篇】第一条学校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益,明确学校在学生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深化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的国家法律、教育法规、地方法规、部4/31门规章依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第三条本制度适用的学生范围:我校在校学生。第四条学校设立由主管校长负责的学生医疗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服务细则,指导、协调各部门工作,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管理机制。第五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建立在校学生个人健康档案,以写实的形式记录学生在校期间体能测试,重大疾病,因病休学、复学情况,体检资料等内容。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第六条学校卫生室和各班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第七条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加强常见病、传染病、性病及艾滋病的预防与了解。第八条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第九条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第十条学校和各班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5/31生人人讲卫生。第十一条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第十二条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有病及时让学生到卫生室就医,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在十分钟内上报学校主要领导。卫生室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第十三条每周对学校内食堂、商店等提供的食品、生活用品等进行检查。第十四条应劝告患病学生及时治疗,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学习。学校两案九制【第三篇】为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预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现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一、学校报告人职责1、校长是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2、学校学生食堂、宿舍管理员承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学校传染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3、学校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学校传染病报告卡》,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上级部门。4、协助上级部门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6/31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5、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6、定期对学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二、监测与报告学校建立由学生到班主任、到学校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一)学校传染病监测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领导。学校领导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进行登记。1、晨检由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领导,学校领导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2、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二)学校传染病报告1、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7/31发、流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外泄,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多例相同症状不明原因死亡等有关情况。2、报告程序和时限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发现突发事件后,在2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三、报告人校长:XXX电话:XXX食品卫生安全、卫生防疫报告人:XXX电话:XXX学校两案九制【第四篇】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为了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一、按照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开展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二、学校校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三、学校应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的设置优先考虑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四、疫情报告工作组工作职责(一)负责建立、健全本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8/31(二)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内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三)协助卫生单位对本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市教育局、卫健委、疾控机构对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四)负责组织开展对本校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38种法定传染病、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六、学校发现传染病疫情时,特别是学生群体性发病等情况,学校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对疫情进行初步核实,确认后由疫情报告人按要求及时上报教育局和当地疾控机构。学校教职员工发现疫情不得瞒报、漏报、缓报疫情。疫情未经当地疾控机构调查核实,学校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随意发布任何疫情信息。七、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程序(一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午检、因病缺课监测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进行记录。1.晨午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9/31班级卫生员对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2.各班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上报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病因,并及时上报,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1.报告内容及时限(1)发生法定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时限内向属地疾控机构和教育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学生姓名、班级、年龄、性别、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发病时间、主要症状、确诊时间及诊疗情况。(2)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应在24h内向属地疾控机构和教育局报告: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10/31有共同用餐、饮水史;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2.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局报告。学校晨午检制度(参考模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共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并及时处理,防止传染病的流行和发生,结合学校情况,制定学校晨午检制度。一、晨午检人员:班主任(任课老师)、值日教师及每日值班领导。(一)班主任每日早午自习(寄宿制学校早午晚自习)或早午晚第一节课前按晨午晚检要求对学生进行检查,了解学生的出勤和健康状况。(二)晨午检情况要认真真实记录,有异常变化要及时报告;二、晨午检内容:测量体温,观察学生的精神状态、询问学生健康状况、登记因病缺勤情况。班主任(任课老师)应通过观察、询问等手段,重点检查学生中有无发热、皮疹、腹泻、11/31黄疸、结膜充血等症状发生;调查了解学生缺勤原因、所患何种疾病或症状等信息。晨午检中发现学生有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结膜充血等症状或其他异常时,应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
本文标题:学校两案九制【汇编5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241287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