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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自查报告(4篇)为了让您更加满意,我们特别修改了“医保自查报告(4篇)”。在现今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正如古语所说,一份耕耘,一分收获。一般而言,写报告已成为向上级陈述或汇报的口头或书面形式。我们希望这篇文章能为您提供一些有益的帮助!医保自查报告【第一篇】一、实现目标重在日常锁定经办管理目标,注重日常经办工作,勤政务实服务于民,是医保人的一贯作风。根据《关于印发市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市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经办业务流程(试行)》、《市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业务操作办法》的规定和相关会议精神,我们积极探索、果断实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把困难消弭在平时,把问题化解在日常,从而保证了各项经办管理目标的圆满完成。二、精心组织责任到人我们及时下发了崇医保字[20xx]21号《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经办管理目标考核工作的方案》。一是成立了目标责任考核小组,负责全局居民补充医保目标责任考核的领导和综合考评工作,甘东升局长任组长,朱丽华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邓家清、刘秀玲、谢建文、黄学斌、赖开红、易晖组成。二是明确了“股室自查—全局综合考评—市局考核”的考核程序。三是责任到人,根据各自业务工作的关联度,明确与经办管理考核目标“交会对接”的相关股室,层层落实。四是奖惩分明。三、目标任务完成良好(一)扩面征缴20xx年市下达我县的主要任务数分别是:征缴医保基金1931万元,城镇居民参保35700人(其中:学生参保必须达95%以上)。截止20xx年底,我县实际征缴医保金2200万元(其中居民443万元),城镇居民参保41200人(其中:中小学生参保34646人、完成99%)、完成目标任务的115%,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按照20xx年《市民生工程指标》的完成数,按时上缴居民补充医保费共万元,上缴率达100%。(二)业务经办按照《市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业务操作办法》的规定,按时准确上报了参保花名册、汇总表的纸质表及电子文档。到目前为止,城镇居民参保人数共计41200人,其中:未成年人参保人数为33329人,成年居民参保人数为7871人,成年低保居民参保人数为1405人,未成年低保居民参保人数为166人,大集体退休人员参保人数为179人。按照《市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业务操作办法》的规定,我们通过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了实时结算,目前已有311人次的医疗费用,超出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符合居民补充医保支付条件,并及时准确地给予了支付,且资料完整、到位。(三)计算机管理我县城镇居民医保所有参保人全部录入了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除中小学生外,全部实行刷卡消费,录入率达100%。因未建账的,系统不能实行刷卡消费,不认定续保,所以全县所有居民医保均已建账,建账率达100%。成年城镇居民从参保、信息录入、制作证卡、发放证卡、刷卡消费、续保等均按照市局有关文件要求操作,完成了各项考核指标。因中小学生参保人数较多,人员信息复杂,参加双重政策性医疗保障,导至只完成了信息录入和建账、消费时只制作零时卡的结果,建议市局从明年起把中小学生城镇户口这一块纳入居民医保管理,并随家庭办理,把农村户口的中小学生全部去除,这样各项业务办理将大大的减化。实时上传了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消费数据,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数据上传率达到100%。(四)优质服务医保宣传风景独好。我局利用全县各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居委会这个平台大力宣传各项政策;借助报刊、网络等媒体扬我医保之优,在中国劳动保障报、中国医疗保险杂志、中国劳动保障杂志、日报、赣南日报等国家、省、市、县级媒体发表稿件140篇次;通过印发宣传单、播发电视广告、刊编宣传栏、开展大型户外咨询活动、举办培训班、发送手机短信、开通咨询热线、网站发布政策、设置政策宣传栏等方式,多角度、多层次、多视点地宣传《社会保险法》、医保中心工作和阶段性工作,扩大群众知晓度,提高群众参与度,有效地促进了我县的医保扩面工作。大厅服务争创一流。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大厅,是我县医保为民服务的第一窗口,我局本着“便民、高效、规范、公开”的服务宗旨,变被动服务模式为主动服务模式,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让群众少跑一次腿,少费一份心,开展了一站办结、邮寄申报、网络核算、网银到账、刷卡缴费、刷卡就医实时结算等特色服务,为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贴心、安全的人性化服务。医保自查报告【第二篇】为贯彻落实淄医险字[]298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关于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淄博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发?20xx?69号)、《淄博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工作实施方案》(淄政发?20xx?23号)、《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淄政发?20xx?33号),我门诊于年12月3日由门诊医保领导小组在门诊内部开展了医保工作的自查自纠,现就自查结果作如下汇报: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门诊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医保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保政策: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医保管理责任体系我单位历来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定期对医师进行医保培训。医保工作年初有计划,定期总结医保工作,分析参保患者的医疗及费用情况。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以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医保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医保管理工作制度》、《处方管理制度》、《医疗保险病历、处方审核制度》、《医疗保险有奖举报》等制度并严格遵守执行。我们知道基本医疗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提高职工健康水平的重要措施。二、规范管理,实现医保服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在县医保处的正确领导及指导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管理制度、医疗保险工作制度、收费票据管理制度、门诊管理制度。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投诉箱”;公布咨询与投诉电话6961572;热心为参保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妥善处理参保患者的投诉。简化流程,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参保人员就诊时严格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就诊现象。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无伪造、更改病历现象。积极配合医保经办机构对诊疗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审核并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及有关资料。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禁止自立项目收费或抬高收费标准。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使每位就诊人员更加熟悉目录。医院设专人对门诊和住院病人实行电话回访,回访率%,对服务质量满意率98%,受到了广大参保人的好评。三、强化管理,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质量保证一是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交接班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二是在强化核心制度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医疗质量的提高和持续改进。普遍健全完善了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把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将检查、监督关口前移,深入到临床一线及时发现、解决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三是员工熟记核心医疗制度,并在实际的临床工作中严格执行。积极学习先进的医学知识,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服好务,同时加强人文知识和礼仪知识的学习和培养,增强自身的沟通技巧。四是把医疗文书当作控制医疗质量和防范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五是强化安全意识,医患关系日趋和谐。我院不断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质量责任意识,规范医疗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病人的交流,耐心细致地向病人交待或解释病情。规范服务用语,加强护理礼仪的培训,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对患者护理服务热心,护理细心,操作精心,解答耐心。通过一系列的用心服务,客服部在定期进行病人满意度调查中,病人满意度一直在98%以上。四、系统的维护及管理我们重视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及时排除信息管理系统障碍,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根据县医保处的要求由计算机技术专门管理人员负责,要求医保专用计算机严格按规定专机专用,遇有问题及时与天风软件公司和医疗保险处联系,不能因程序发生问题而导致医疗费用不能结算问题的发生,保证参保人及时、快速的结算。我们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为出发点,努力做到建章立制规范化,服务理念人性化,医疗质量标准化,纠正行风自觉化,积极为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价廉的医疗服务和温馨的就医环境,受到了广大参保人的赞扬,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总之,经严格对文件要求自查,对内进一步强化质量治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圆满完成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高青县机关门诊所年12月3日医保自查报告【第三篇】大邑县卫生局:我院根据大卫计【20xx】12号《大邑县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立即成立了自查小组对我院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自查:一、领导重视,明确职责1、经医院院务会讨论通过成立基本医疗保险领导小组:组长:揭正富(院长)副组长:何金坤潘俊岚成员:钟昌启牟秀珍李院书杨海波2、领导及成员职责:揭正富负责监督全面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钟昌启负责医疗价格核对,负责辅助检查费用核对、病员结算,单据初审;何金坤;负责医疗价格核对、监督,负责辅助检查费用核对、病员结算,单据初审,统计;结算终审、汇总上报;李院书负责统筹资金划拨、登记;潘俊岚负责把握出入院指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病案控制;负责病历、处方等病案管理;牟秀珍负责管理医生医嘱执行,医疗费用核对;杨海波负责药品医保对码、药品价格、药品费用核对;二、加强管理,具体落实1.严格按照我院与社保局签定的《成都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的要求执行,合理、合法、规范地进行医疗服务;2.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强调我院基本医疗工件:严禁将不符合入院指征的参保人员收住入院或者将符合出院指征的应予出院的参保人员继续滞留住院;按规定查验身份证明和社会保险卡导致他人冒名顶替、挂床住院;严禁记费科室虚记费用、串换药品或者诊疗项目、伪造证明或者凭据等手段骗取基本医疗基金;严格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支付,严禁将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妇女生育费用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3.制定和优化住院服务管理:1)、制定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内控制度,设置就医流程图,设施完整,方便参保人员就医;2)、严格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3)、对就诊人员要求需用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都征求参保人员同意并签字确认;4)、及时结算住院费用;5)、严格执行药品、物价监督部门相关政策法规;6)、分类规范存放住院病人病历、处方,做到有据可查;三、政策宣传、制度保障1、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公示:本院定期积极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保政策,及时传达和贯彻有关医保规定;公示四川省基本药物中标目录,悬挂“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设立导医咨询台、对外设置宣传栏,加强宣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开展公示制度、补偿情况等相关工作,公开监督电话:88221000接受社会监督;2、惩罚措施:将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制度的情况纳入科室和个人绩效考核内容,并与年度考核和绩效分配挂钩;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谋取个人私利,如给医院造成损失和严重后果者,一经查实责任后果自负。四、存在问题及处理:针对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处理如下:1、部分住院病人在输完液后,虽经医务人员劝说及签离院责任告之书后,病员坚持回家休息。我们将加强医保政策宣传;2、医疗保险政策认识不足,未分清门诊和住院限制用药,疾病诊断不规范;有时因系统故障、工作繁忙或自身疏忽,造成费用发生时间和实际不相符合,对自费药品及诊疗项目未及时要求病人或家属签字;3、部分病人无床头卡,部分病人的医疗没有下医嘱,参保与非参保病人病历、处方没有分开管
本文标题:医保自查报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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