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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旗)委组织部长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2024/X/XX按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会前,我重新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等规定内容,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结合工作实际和学习感悟,对标要求深刻查摆,对照问题刨根究底,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现对照检查如下:一、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检视整改情况上一次民主生活会共检视出16项问题,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16条,均整改完成。二、查摆问题(一)对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虽然能够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凝心铸魂的必修课,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了几遍,一方面在理论学习中心组上集体学,另一方面在网络学习平台上坚持自学。但对照检查,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这一重要思想的丰富内涵认识还不深入。日常学习有时存在“赶进度”问题,仅满足于读原著、学原文,在悟原理上还有差距,对“六个坚持”“两个结合”等学习理解不够透彻,掌握运用“党建篇”蕴含的深层次方法论还不够,研究得也不够深入。特别是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不够深入系统,领悟还不到位,在组织部门如何服务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两件大事”上把握不够精准。二是对这一重要思想的学用结合还不够紧密。学习和运用的问题意识不强,组织工作和这一重要思想的结合点找得不准,对运用贯穿其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破解组织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思路和办法不多,仍然依赖于多年积累的组织工作经验和惯性来推动工作。三是对这一重要思想的教育培训还有差距。今年,旗委组织部、党校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举办了多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对全旗党员领导干部实现了“全覆盖”。但培训模式过于传统和单一,不够“接地气”,缺乏生动形象引导学习、绘声绘色带入讲解、感同身受加深印象的方式方法,且对培训效果的调研督导、跟踪问效还不够,导致部分干部没有真正把党的创新理论内化于心,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思路举措和实际成效。(二)对照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方面。虽然能够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但对照检查,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治敏锐性和政治洞察力还不够强。对意识形态等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这些领域斗争的尖锐性复杂性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鉴别力,看表面多、看根源少,看主流多、看末节少,防范政治隐患、规避政治风险的政治能力还有欠缺。比如,对社会上一些错误政治言论抵制和批驳不够及时有力,缺乏敢于亮剑的斗争精神,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批评留有余地,不够坚决有力。二是政治机关建设抓得还不够深。组织部门是政治机关,一直将党的政治建设置于首要位置,然而在坚决防范和治理“七个有之”方面的认知还有薄弱之处,日常对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讲得多、抓得少,不自觉地产生了面上工作抓到位就等于是政治工作抓到位的错误思维。比如,主动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不够,对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关心不足、基层党组织作风建设把控不够。(三)对照践行宗旨、服务人民方面。虽然能够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但在落实举措和成效上,与群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还有差距。组织部门是党员之家、干部之家,在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上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导致部分党员干部工作首先考虑的是“能否完成任务不被追责,能否让上级领导满意”,没有更多地站在群众的立场思考问题,忽略了人民至上是正确政绩观的核心,存在重“硬性要求”轻“群众需求”的思维方式。比如,尽管今年评选了全旗“担当作为好干部”16名,其中5名落实了激励措施,亮明了担当作为的选人标尺,但在明确干部选拔标准,推动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上方法措施仍然不多,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二是“四下基层”还需进一步落实。虽然大力推广“四下基层”经验做法,但是在现场办公、调查研究下基层方面做得还不够,平时忙于部里日常工作多,虽然心里也想多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但不能经常性深入群众进行一线调研,在收集党员干部群众对产业发展、民生实事、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上,没有将一些金点子、好办法真正挖掘出来。比如,一年多来,我走遍了全旗80%的嘎查村、社区,但基本是同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驻村工作队交流了解情况,与农牧民、居民面对面接触交流较少、接地气不足,对群众所思所盼所想了解不深。三是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还不够强。苏木镇、嘎查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不同程度存在着“重建轻用”的问题,党群服务中心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比如,2023年,新建了宝日温都尔嘎查和德胜村的党群活动中心、农村牧区配备了8个党员中心户蒙古包,尽管均正常投入使用,但在服务能力和作用发挥方面仍然有较大提升空间。(四)对照求真务实、狠抓落实方面。虽然能够认真落实以学促干要求,紧紧围绕组织部门重点工作,积极主动抓落实,但对照检查,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推进工作落实还有差距。工作有时满足于部署了、安排了,缺少跟进督导紧盯不放的韧劲和严查深究的狠劲,很多工作安排部署后,落实不到位的也没有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导致有些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好。比如,农村牧区基层党建工作受限于路途较远、督导不便,有时安排部署后,工作要求和质量层层递减,部分嘎查村选择性落实或象征性落实,个别甚至根本不落实,导致工作推动上热下冷,效果大打折扣。二是攻坚克难的能力还有待加强。组织工作任务千头万绪、量大面广,面对长年累月的基层组织工作难点痛点,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求稳怕乱”心态和畏难情绪,对如何创新工作思路来破难解困缺乏系统深入的钻研。比如,制约嘎查村产业转型发展的瓶颈迟迟未能突破,集体经济发展疲软,嘎查村“两委”综合素质偏低,在改变传统“铁畜”模式、培育集体经济的新增长点上思路不清、方向不明。三是工作方式方法还不够科学。尤其是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组织工作任务更重、要求更高、压力更大了,加之本人工作节奏快,为了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只要有“文件规定”“行为准则”,就认为应该“马上办”“这就办”,所以在常委班子成员之间认为“默契”就沟通少了误会多了。比如,在教育、医疗领域“组团式”帮扶的校长、院长任职问题上,急于落实中组部政策要求,缺少与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主动沟通和意见交换,导致处理该问题上出现了分歧和误解。对科级干部认为“慢粗虚”就批评不注意场合。比如,在教育领域“组团式”帮扶和人事调动问题上,由于对上级政策把握程度不一致,忽视了教育、人社、编办的主要领导只掌握旗级政策,在处理该问题上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对组工干部认为是“家人”,信任和期盼过高过多,就言语无忌,家长作风助长。比如,在一些重点工作推动中,对组工干部要求过高、期望过高,工作完成得不如人意时,过于严厉和强势,忽视了干部成长的规律,不够宽容和理解。(五)对照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方面。虽然能够做到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当好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但对照检查,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不明显。在重点难点工作突破上重视不足、步伐不快,先锋和带头作用发挥不够,在遇到实际困难时,偶尔产生懈怠思想,在抓落实上有时也存在畏难情绪。比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改革之初压力重重,也曾产生过松劲心态和畏难情绪,好在及时调整,改革后成效显著。二是自我要求的标准还不够高。有时出于“普通党员”的思想,满足于“不违规、不违纪”的底线,随着现在物质生活的丰裕和条件的改善,不讲节俭、铺张浪费的现象也偶有发生,艰苦奋斗精神有所弱化。三是廉洁自律方面还要更加注意。在公务接待时,有时为了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和指标,有超标准接待和被动陪餐的现象。有时碍于人情面子,工作之余也参加过一些熟人、朋友之间的宴请,风险意识和警惕性不够强。(六)对照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虽然能够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定期分析研究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过部署会、廉政谈话等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但对标《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履行“一岗双责”还不够深入。作为“班长”,对分管领域监管教育力度不够,平常认为旗委组织部、编办、党校属于清水衙门,违纪违法风险点小,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上还存在不足。比如,平常与班子成员交流的多是业务工作,关注思想动态少,特别是与普通干部的交流更少,有针对性地谈心谈话、教育提醒不多,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纠正。二是抓干部管理监督不够经常有效。选拔配备干部投入精力比较多,日常监督下的功夫相对较少,没有做到主动靠前监督,咬耳扯袖、提醒纠偏、批评教育等组织管理手段运用得不够经常、不够到位。比如,旗纪委监委近期通报的11起酒后违纪违法案件,其中包括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嘎查村级党员干部,暴露出来的既有个人自律意识的薄弱,也有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的缺失。三是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还不够到位。虽然注重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但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促民族团结进步、促基层治理等方面如何发挥作用上,创新思路不多、有力措施不多,效果不够好,仍有很大改进空间。比如,基层党组织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教育上,形式大多拘泥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对如何有形有感有效推进宣传教育思考不多、创新不够。(七)以斯琴图、胡格吉勒图“微腐败”为镜鉴,剖析警醒方面。我认为“微腐败”与其他类型的腐败并无二致,相对于“老虎”而言,“苍蝇”虽小,但会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看得见”的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从“微腐败”的发生频率来看,与广大人民群众直接接触的一线公职人员更容易成为“微腐败”的主体,通常包括:嘎查村(居)“两委”班子成员、掌握公共资源的工作人员、基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等。究其原因,一是道德素养滑坡,加之党性修养不足,精神上“缺钙”,这些公职人员面临各种利益诱惑时,极易丧失抵抗力。二是监督工作不到位,基层单位的分布点多线长,所管干部人多量大,容易出现上级管得着、但不一定看得见的现象,实际上存在一定的监管“空白”。三是惩戒力度不够,受说情风、关系网的干扰,惩罚偏轻、偏软现象仍然存在,导致腐败分子心存侥幸,微腐败手段具有隐蔽性,使纪检部门查核时难于甄别界定而不了了之。组织部作为管党员、管干部的重要职能部门,对照典型案例,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片面地认为廉政教育只是纪委监委的工作,在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中廉政教育的比重还不够,开展廉政教育的形式还拘泥于说教式讲座和观看警示教育片,缺乏现实对照、教育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不明显,难以引起教育对象的思想共鸣。又比如,日常对苏木镇、嘎查村级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还有缺位,尤其是关于纪律作风、岗位职责等制度执行方面,缺乏行之有效的跟踪问效,干部监督管理还失之于宽松软。三、原因剖析经过认真剖析,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究其根源,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理论武装还不够扎实。对照“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要求,发现自己在精神上“补钙”不够及时,工学矛盾处理得还不够好,导致在运用政策理论把握形势、分析问题、谋划对策等方面的水平不高。自己存在以上问题,有思想、有作风的问题,但从根源上讲就是政治建设不够的问题,就是对理论武装的强化不够到位,对这一重要思想的丰富内涵理解不够全面、不够透彻。(二)党性锻炼还不够经常。总觉得自己入党时间久了,又在盟委组织部、盟纪委监委工作多年,自身的党性修养没有问题了,却没有认识到党性不是随着工作阅历增加而自然增强的,久而久之便导致在行动上跟进得不及时,在要求上落实得不严格,缺乏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对抓工作落实中遇到的困难、难题破解办法不多。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