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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1页合同编号:关于设立集团名称和变更公司名称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法》和章程的有关规定,有限公司与年月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由公司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股东人,实到人,占公司表决权的%,符合法定要求。经表决,代表%表决权的股东赞同,通过如下决议:一、组建集团为进一步发展壮大企业,根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决定以本公司为母公司,与下属个控股子公司,分别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组建名称为“集团”的企业公司,拟组建集团的集团名称为:集团。二、变更公司名称因需组建企业集团,故决定将公司名称变更为:集团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以下无正文股东签字:有限公司年月日
本文标题:设立集团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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