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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演讲稿/致辞 > 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范例【汇集4篇】
1/24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范例【汇集4篇】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第一篇】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有效发挥党组织在推动学校事务科学发展、服务工作大局、凝聚工作力量、促进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地落实。使我校党支部组织建设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巩固和发展学习十九大精神活动成果,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县科教体局提出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一主题,按照县科教体系统“党建质量提升年”工作部署,以“师德讲堂”“双培双带培育工程”“标准化党组织创建”为载体,以“党员成骨干、名师带教学、德育主阵地”为目标,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深入挖掘学校党建工作特色,努力形成学校特色党建项目,推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学校办学上台阶,有品位。二、目标任务通过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达到“组织坚强有力,党员作用2/24突出,制度机制完善,党务工作规范,工作得到促进,党员群众满意”的目标。(一)组织坚强有力。组织健全,设置合理,关系明确,活动正常,工作有力,学校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二)党员作用突出。政治思想过硬,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三)制度机制完善。党员管理、党员教育、党内监督等方面制度健全,机制完善,制度的约束力得到充分发挥。(四)党务工作规范。党员发展、党组织生活、党员民主评议、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基础性党务工作更加规范。(五)工作得到促进。影响和制约党建工作科学发展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更加坚定,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六)党员教师满意。各项工作体现党员教师意愿,党员教师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保障,党群关系更加密切,社会对党建工作的满意度有明显提升。三、工作办法(一)培训党务干部,加强班子建设。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加大对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提高党务干部的工作水平。党支部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拓宽学习途径,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容,切实保障学习培训的质量。通过自学、参加培训班、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形式,摸清摸透学校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现状,3/24系统总结党建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客观寻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为学校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加强党组织班子建设。重点加强党支部委员会的建设,按照精干高效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配齐配强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优化班子结构,明确党组织工作职责,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民主议事、科学决策机制,规范党组织的决策行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对党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树立党务干部的良好形象。(二)加强党员管理,规范党务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抓好党员发展、党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制度、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基础性党务管理工作。充分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积极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组织党员参加党的生活,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党员纳新工作;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弘扬革命传统”主题党日活动,提升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三)强化党员教育,培养精良队伍。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落实教育责任,确保教育效果。采取组织党员自学、抓好集中轮训、举办专题辅导、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等形式,增强党员组织观念,提高党员思想政4/24治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统筹兼顾,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员教育活动,党员政治学习要设立专门笔记本,党组织学习教育的记录要真实完善。(四)建立健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把制度建设作为克服党建工作短期行为和随意性,实现党的组织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始终贯穿于学校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之中。健全学校党组织生活制度,在坚持并不断改进“三会一课”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和创新党组织生活的内容和方式;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民主选举、党务公开等制度,保证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健全学校党组织工作制度,建立完善适应时代要求的党内学习教育、党员管理、考评激励和基础性党务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推进党建工作科学化、标准化。制定必要的制度,形成推进有序、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保证制度的执行,发挥制度的约束力。(五)创建活动阵地,营造良好氛围。继续完善“党员活动室”,规范党务工作,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现阵地建设标准化、有形化,为做好党建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四、组织领导(一)落实领导责任。学校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要在镇教育总支的统一领导下,由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党支部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实施,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确、5/24领导有力、运转有序、服务协调、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确保学校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服从服务大局。紧贴全校中心工作,把学校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自觉融入、主动介入到全校的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之中,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处理好学校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与教育教学工作的关系。(三)鼓励探索创新。在坚持学校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党支部要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因地制宜,大胆探索,不拘一格,创新各具特色的活动载体,确保广大党员全员参加、全程参与。(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网络、简报、板报、专栏的作用,宣传学校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镇教育总支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宣传各学校党组织好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第二篇】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是省第十次党代会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学校党委认真贯彻省委决策部署,坚持“整体推进、示范先行”,“年底全部达标、质量全面提升”,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力促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提标升级。学校党委切实做到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实施了学校标准化建设方案及院系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两级党6/24组织具体标准。制定出台《安徽大学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细则》,强化党支部整体功能和保障机制。围绕党支部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工作制定流程规范,出台党员活动日制度实施办法、党员活动室建设规范等系列制度,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运行程序化。目前已形成1个总体方案、2级党组织标准、若干具体制度为一体的“1+2+N”标准化制度体系。同时,学校党委盯紧时间节点,实行动态管理。对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推行动态管理和监控,学校党委、院系级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对照三级标准,按照“已达标”和“未达标”两大类逐级建立工作台账,对已达标的基层党组织实行动态管理,对未达标的基层党组织实行督促推进。各级党组织按照“一组织一方案”原则,制定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每月组织一次专题推进会,每季度开展一次调研摸排,及时通报摸排结果,推动基层党组织紧跟节点加快建设进度。学校党委还经常通过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打造党建品牌。鼓励基层党组织大胆创新,努力探索党建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实施“一单位一品牌”党建创新工程,加强示范引领,放大标准化建设乘数效应。将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作为学校2017年基层党建创新项目,重点孵化41个党建品牌项目。开通运营微信公众号“安大先锋”,围绕标准化建设设置微资讯、微党校、微服务三个板块,开设“党建工作图解”“支部好声7/24音”等栏目,充分发挥网络传播优势,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工作中,学校党委还加强督查指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6个督导组,对32个院系级党组织、268个基层党支部全面开展督导,推动任务落实。现已开展3轮调研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内容和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运用“互联网+督查”机制,设计开通基层党组织信息报送平台,实时统计、点对点跟进基层标准化建设进度。开展电话督导,针对标准化建设25个关键点,随机选取党员师生进行访谈,打造标准化建设“匠心工程”。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第三篇】第一章组织体系第一条规范党组织设置。中小学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党支部;原则上,党员人数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公办中小学校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学校或偏远地区的农村学校(教学点),就近就便与其他学校建立联合党组织或挂靠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民办中小学校党的组织设置按照《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8号)和我省《实施意见》(晋办发8/24〔2017〕31号)执行。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可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派入党员教师单独组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市、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每年对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1次集中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第二条配齐配强党组织班子。中小学校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一9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一7人,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一5人,具体职数根据学校规模确定。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书记1人,副书记1一2人;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公办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备教师资格,经过学校党务和行政岗位锻炼。提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由一人担任,鼓励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办学规模较大、在职教职工200人以上的学校,应配备党组织专职副书记。民办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一般从学校管理层产生,学校内部没有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办学规模大、党员人数多、出资人或校长担任党组织书记的民办中小学校,应配备专职副书记。第三条按期进行党组织换届。中小学校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建立健全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9/24促机制。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得延期或提前换届。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第四条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公办中小学校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发展规划、重点改革方案、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重要人事任免、基本建设项目、财务预决算以及事关师生员工切实利益问題等重要事项,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制度,涉及人事任免事项,先由党组织推荐考察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校长就学校行政工作重要事项实施情况每年至少向党组织通报1次。民办中小学校应将党组织建设有关内容纳入学校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健全党组织与学校董(理)事会、监事会日常沟通协商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涉及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党组织参与讨论研究。涉及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的事项,由党组织研究决定。第二章党员管理第五条严格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重视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入党。公办中小学校实施“双培养工程,注重把骨干教师培养10/24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和管理骨干。适当增加民办中小学校发展党员数量,注重培养和吸收符合条件的民办中小学校出资人入党。第六条开展常态化党员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培训要突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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