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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关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情况的报告一、宗教活动场所基本情况我市现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有各类审批登记宗教活动场所94处,宗教活动场所代管宗教活动点21处。全市信教群众约10万余人,宗教教职人员105人。全市性宗教团体3个,县级爱国宗教团体11个。宝塔区柳林清真寺为全国第一批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安塞区弘法禅寺为全国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二、主要管理工作情况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中、省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升宗教场所依法管理水平,宗教领域总体保持健康平稳良好态势。(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机制一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市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十八大以来,市政府先后多次召开常务会和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省关于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听取全市宗教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等宗教领域重点工作。二是不断加强对宗教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队伍建设。市、县(区)都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整合各方工作力量,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对宗教工作的研究和组织领导。在市政府的严格要求和大力推动下,目前全市各县(区)均设立了民族宗教局,其中相对独立办公的有6个县区(安塞区、志丹县、子长县、富县、宜川县、甘泉县),其余县(区)民宗局与民政局合署办公。三是建立宗教工作长效机制。出台了《XX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建立了统战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抓县(区)工作机制和联合督查检查工作机制,并把宗教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有力地推动了宗教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同时,全市基本建立起县(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三级工作网络,两级责任制宗教工作机制,宗教工作实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了职责明确、信息灵敏、网络健全、相互配合的社会化管理机制。(二)强化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法治化水平一是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将党的宗教法规政策宣传工作纳入市、县(区)政府党组学习、全市普法规划和党校培训计划之中,积极组织市、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民宗局局长和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中、省、市举办的培训班,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宗教工作的思想认识,提升应对和处置宗教问题的能力3/9和水平。二是切实强化对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的政策法规宣传培训。结合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向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工作人员及信教群众发放《宗教事务条例》和其他政策法规读本、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宗教政策法规,切实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法治化水平。三是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对需要行政许可的宗教工作事项,在把好条件关的基础上,积极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对涉及到场所需要登记的相关工作,严格审核登记申请内容,做好场所登记和变更登记管理;各级宗教工作部门经常性开展宗教活动场所遵守法律法规、民主管理组织运行、建立和执行场所管理制度以及宗教活动和涉外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督促整改,确保把相关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紧抓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宗教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在佛教道教管理方面,按照国家宗教局等12部委《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具体要求,加强佛教道教教风建设,抵制商业化影响,对乱建庙宇、滥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违规设置功德箱等问题进行坚决排查治理。同时,结合旅游环境综合整治严肃查处假僧假道借教敛财、诱导信教群众、游客抽签卜卦和宗教活动场所内烧高香、乱放生等行为,不断规范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二是在伊斯兰教管理方面,指导伊协组织开展解经和新编卧尔兹宣讲,引导清真寺阿訇将去极端化工作融入到日常讲经中,从而使穆斯林群众筑牢抵御防范境外伊斯兰教极端思想渗透的防线;实行朝觐网上报名排队,加强朝觐事务组织管理,坚持治理零散朝觐,确保了我市朝觐工作文明有序开展;在清真寺集中开展沙化阿化专项整治。三是在基督教管理方面,针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屡禁不止的问题,我市依法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进行了分类治理,遏制了基督教活动混乱现象,取得了良好效果。加强基督教场所民主管理建设,促进基督教以堂带点民主管理规范化、法制化。四是在天主教管理方面,加强对天主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和建设,严厉打击地下教会,推动民主办教,防范和抵御境外势力的渗透,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确保安全不出问题。全面完成桥儿沟天主教堂异地安置项目建设。(四)强化服务引导,积极支持宗教场所加强自身建设一是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积极推动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四进宗教场所。全面完成了宗教场所换证登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等工作,指导健全了民主管理、消防安全、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坚决制止未经审批擅自开展大型宗教活动等违法行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日趋规范。二是加强宗教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宗教教职人员日常认定备案管理工作,注重团体领导班子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的培养,使我市宗教教职人员的综合素质逐步得到提升,一批较年轻、文化程度较高、有一定宗教造诣的宗教教职人员担任了市、县(区)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负责人。三是重视解决宗教团体及教职人员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解5/9决了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包括全市性宗教团体工作人员经费问题、宗教教产问题、宗教教职人员社保问题等等。四是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出台了《XX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评分细则(试行)》,坚持发挥宗教部门的协调推动作用和宗教界的主体作用,先后开展了以安全教风规范学习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功创建全国第一批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个,和谐寺观教堂先进单位国家级1个、省级2个,先后召开全市性和谐寺观教堂表彰会两次,共表彰先进集体33个、先进个人45名。五是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出台了《XX市宗教界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每3年对宗教界代表人士进行一次综合评价。制定了《XX市宗教界20xx-20xx年教育培训规划》,积极选送宗教教职人员参加中、省、市政策法规和教义教规培训。积极推荐全市性宗教团体优秀负责人进入到省级宗教团体领导班子,为宗教界优秀人士搭建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平台,现有市级政协委员4名,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8名。(五)注重作用发挥,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着眼于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要求,努力加强宗教界人士思想的政治引导,组织宗教界代表人士学习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坚定不移地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领导,推动宗教沿着中国化方向健康发展。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文化,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正言正行,自觉主动顺应社会、服务社会、担当社会责任,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决胜的关键时刻,宗教界积极参与,齐心协力投身到脱贫攻坚的行列中来,共筹集资金80余万元,慰问和帮扶贫困户165户,资助贫困大学生70人。三、存在问题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依法监督、有力支持下,在市、县区政府和全市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宗教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宗教领域保持了健康平稳的良好态势,宗教场所管理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县(区)对宗教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为对党的宗教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把握不准确,没有将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关注不够、研究不够、支持不够,在对宗教场所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不想管、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二宗教场所管理方面一些重点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县(区)存在佛教道教商业化、乱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等问题,场所管理不规范,教风不正;伊斯兰教场所三化倾向问题值得警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屡禁不止,部分场所及临时活动点管理不民主、不规范;天主教抵御境外渗透的压力较大,一些场所民主管理建设滞后。三是宗教教职人员数量少、素质有待提升。全市宗教教职人员共有105人,主要集中在基督教、7/9佛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教职人员缺少,有的场所没有常驻教职人员。教职人员存在宗教知识缺乏,管理能力不足等状况,尤其是宗教爱国后备力量薄弱,后继乏人,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宗教工作发展需要。四是基层宗教工作力量普遍薄弱。13个县(区)虽然均设立了民族宗教事务局,但编制缺少、人员不足,工作力量薄弱,导致宗教工作责任落得不实,部分县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四、下一步工作打算面对日趋严峻的宗教形势,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坚持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确保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稳定。(一)加强领导,切实完善工作机构和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各级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宗教工作领导机制,配备充实宗教工作力量,进一步完善县(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健全完善宗教工作联络员制度,层层夯实责任,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制化水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和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宗教场所、教职人员、场所财务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大型宗教活动的管理,确保各类宗教活动在政策和法律允许范围内安全进行。(三)加强治理,认真做好宗教活动场所重点工作。抓好治理佛道教商业化和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整治工作,坚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应拆尽拆的原则,力争20xx年底全面完成治理滥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工作。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伊斯兰教工作的实施意见》,高度关注并坚决防止伊斯兰教沙化、阿化、清真食品概念泛化倾向。积极抵御天主教地下势力渗透,做好教职人员爱国爱教思想工作。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对基督教以堂带点民主管理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及时查处非法传教活动。(四)加强引导,支持宗教活动场所自身建设。把和谐寺观教堂创建与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宗教慈善周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支持宗教活动场所加强组织、制度、思想和作风建设,认真落实《XX市宗教界20xx-20xx年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宗教界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培养和选拔接受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宗教学识较好、在信教群众中有代表性的中青年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改变部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短缺的状况,增强自我管理能力。(五)加强考核,促进全市宗教工作上台阶。对宗教场所、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宗教重点工作督查检9/9查力度。严格按照《XX市民族宗教工作考核办法》规定,对宗教工作出现重大问题、工作不力的部门、县(区)进行问责,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本文标题:关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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