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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关于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团市委挂职锻炼工作方案含推选表关于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团市委挂职锻炼工作方案(含推荐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XX、XX两级市委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团中央《关于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XX工作实际,进一步推动XX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注重培养各领域各阶层的优秀青年人才,打造专职、挂职相结合团干部队伍。根据《中共XX市委关于印发的通知》(春发〔20xx〕18号)有关要求,现制定从全市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团市委挂职锻炼工作方案如下:一、选拔对象及人选条件(一)选拔人数挂职干部2名。(二)选拔范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和医疗卫生系统),国有企业中的优秀年轻干部。(三)人选条件1.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年龄一般在30周岁(1992年11月以后出生)以下;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能力突出;热爱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未受限于任职年限限制或单位内部管理规定。二、选拔程序(一)组织推荐。由市委组织部、团市委联合下发通知,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人选条件,择优推荐初步人选。(二)条件审核。团市委根据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德才表现等情况,进行审核。(三)考察。市委组织部、团市委组成考察组根据干部关系权限和程序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四)确定人选。由市委组织部和团市委根据工作需要审定挂职人选。(五)任命。团市委提出挂职职务意见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复,按干部管理权限及程序任命。三、挂职时间及安排挂职时间原则上为1年,挂职干部全面参与团市委机关日常工作,工作表现优秀者可续挂1年。四、挂职干部管理(一)挂职干部不转行政、工资关系,只转党组织关系。挂职干部在派出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团市委提供办公场地,承担公务差旅费用。(二)干部在挂职期间要遵守团市委机关工作制度。原则上,除因职务、岗位调整变动等确实需求外,不能提前结束挂职。对作风飘浮、反映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或工作出现明3/6显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将中止其挂职锻炼并通报派出单位。(三)对挂职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挂职接收单位管理为主,派出单位的管理为辅。派出单位要主动加强与接收单位、挂职干部本人的联系和沟通,注意为挂职干部解决后顾之忧,在评先评优活动中要一并考虑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挂职干部原则上不承担原单位的工作任务,各单位不能随意抽回挂职人员。(四)挂职期满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表现优秀者根据挂职干部的情况推荐到各级党组织提拔使用。每名挂职干部需填写《干部挂职锻炼考核鉴定表》,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对其挂职锻炼期间的表现情况作出鉴定,并存入本人档案,作为组织人事部门培养、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五、工作要求(一)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团市委挂职锻炼,是落实中央和省委推进共青团机关改革的具体措施,也是年轻干部培养锻炼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大力支持、广泛动员,坚持好中选优,切实把综合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推荐出来,让他们在团的岗位上加强历练、丰富阅历、增长才干。(二)按要求填写《团市委机关挂职锻炼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并由工作单位出具一份工作鉴定(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推荐表发至团市委邮箱,纸质版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于12月30日前报至团市委组织部。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传真:XX邮箱:地址:XX附件:团市委机关挂职锻炼推荐表附件团市委机关挂职锻炼推荐表姓名籍贯性别相片(大一寸)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5/6健康状况技术职称、专长联系电话学历学位全日制教育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在职教育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所在单位及职务简历所获主要荣誉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日团市委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日市委组织部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日
本文标题:关于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团市委挂职锻炼工作方案含推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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