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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绝缘监督实施细则-1-电气绝缘监督实施细则1目的监督执行国家、电力行业法律法规、电力反事故措施,了解和掌握生产设备的健康状况,统计、分析、发布技术监督各项指标、重大情况,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控制和降低生产设备风险,防止和消灭绝缘事故,确保电气设备和电网的安全运行。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检修部电气室.3引用标准3.1《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3.2《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05年版)。3.3《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2001年版)。3.4《火力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2001年)。3.5《电力建设施工、验收及质量验评标准》(96年版)。3.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3.7《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华北电力集团公司2002)。3.8《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和绝缘配合》DL/T620-19973.9《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GB/T5582-933.10《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21-19973.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19913.12当地电网技术监督制度。4总则4.1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4.2根据电网现代化管理需要,电气设备的绝缘监督工作应深入到设计、产品选型、出厂验收、基建安装、调试、运行、停用、检修及技术改造等各个环节,达到设备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4.3绝缘监督工作的任务:认真贯彻执行《电气设备交接与预防性试验规程》以及其它有关规程制度与反事故措施;掌握设备的绝缘变化规律,及时发现和消除绝缘缺陷;分析绝缘事故;制订反事故措施,不断提高电网运行的安全可靠性。4.4绝缘监督的范围内容:绝缘技术监督是一项全方位、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工作,即在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验收、安装、调试和试生产的电力建设全过程中,在发供电设备的电力生电气绝缘监督实施细则-2-产全过程中进行技术监督。内容包括电气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防污闪及接地系统、变压器、断路器、互感器、避雷器、耦合电容器、送电线路、接地装置和穿墙套管、发电机、电动机、电力电缆、发电机封闭母线等。4.5绝缘监督工作的手段: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绝缘监督的专业水平。4.6绝缘监督工作的责任:绝缘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各单位主管技术监督的负责人要把它作为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来抓,组织与协调试验、检修、运行、设计和基建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4.7本实施细则是根据上级有关规程、制度、反措、文件等并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订的,是我厂绝缘技术监督工作所遵循的依据。5机构与职责5.1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绝缘监督网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绝缘监督网是绝缘监督实行专业管理的组织机构,行政上受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领导,专业上接受京能国际绝缘监督机构的领导,同时接受京能国际指定的技术服务单位的技术指导,行使绝缘监督管理职能。绝缘监督网由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检修部、电气室三级管理人员组成,检修部设绝缘监督专责工程师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电气室设绝缘监督专责人,负责全厂的日常监督工作,参加我厂监督网活动。5.2绝缘监督专业工程师职责5.2.1配合厂绝缘监督专责人,认真落实厂下达的年度绝缘监督工作计划和任务,严格执行上级及厂颁发的检修、试验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认真编制本专业年度检修、试验计划并按时完成,做到应试必试,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不无故甩项、漏项和超期修试。5.2.2及时安排消除运行、检修、试验中发现的绝缘缺陷,对一些暂不能处理的绝缘缺陷要积极组织研究采取跟踪监测措施,并将措施上报审批。5.2.3全面协调本专业内部试验、检修、维护等绝缘监督方面的工作。5.2.4建立健全本专业的绝缘监督技术台帐、档案,做好月报表、季报表及年度总结工作。5.2.5做好电气设备试验报告的校对、审核工作。5.3绝缘监督专责人职责:5.3.1全面负责电气设备的高压试验工作,制订年度试验计划、总结。5.3.2认真贯彻执行《电气设备交接与预防性试验规程》以及其它有关规程制度与反事故措施。5.3.3按规定做好试验工作,努力提高试验质量,写好试验报告,认真分析设备绝缘状况并且电气绝缘监督实施细则-3-结论明确。5.3.4参加事故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防止措施,并配合运行、检修人员消除缺陷,做好试验仪表、仪器的定期校验和日常维护存放工作,保证测试仪表和仪器的可靠性和准确性。6设备范围6.1甲类电气设备6.1.1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压器、断路器(包括隔离开关)、互感器、避雷器、绝缘子、接地装置和穿墙套管;6.1.2发电机及封闭母线;6.1.3110kV电压等级的电力电缆;6.2乙类电气设备6.2.1110kV电压等级的变压器、断路器(包括隔离开关)、互感器、避雷器、穿墙套管、送电线路、接地装置;6.2.2500kW及以上容量的电动机;6.3丙类电气设备6.3.1灭磁开关、6~10kV过电压保护装置、厂用变压器、断路器(包括隔离开关)、6~15.75kV互感器、避雷器、穿墙套管、绝缘子、接地装置;6.3.26kV电压等级500kW以下容量的所有电机、发电机组所属密封、润滑油系统直流电机;6.3.36kV电压等级的所有电力电缆;6.4丁类电气设备6.4.1厂内所有生产用低压交流电机;6.4.2厂内所有生产用低压交、直流电缆。6.4.3厂内生产用所有0.4kV及以下低压配电装置、开关、刀闸、互感器、变压器、避雷器、穿墙套管、接地回路等。6.4.4厂生产用直流系统设备、回路的电气绝缘状况。7试验室建设检修部电气室应按照标准配备必要的检测、检验和计量设备仪表,保证购置和更新设备,资金到位,一些不经常试验项目可以实行有偿外委,但是技术监督职能不变。8技术管理8.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电气绝缘的规程、标准、制度和反事故技术措施等,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管好电气设备。电气绝缘监督实施细则-4-8.2建立与生产各阶段电气设备质量监督签字验收制度,对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设备,各级检验监督部门或人员有权拒绝签字,并可越级上报。8.3建立绝缘监督工作的考核奖励与责任处理制度,做到各部门分工明确、职责分明,严格考核与奖惩。凡由于违反规程、自行降低标准、技术监督失职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与当事者的责任。8.4检修部绝缘监督专责人应建立下列技术资料档案8.4.1电气设备一次系统图。8.4.2厂生产区域内的防雷保护与接地网图纸。8.4.3全厂主要电气一次设备年度检修、试验计划。8.4.4绝缘监督月报表、季报表。8.4.5绝缘监督年度工作计划。8.4.6绝缘监督年度工作总结。8.4.7主要电气设备的重大绝缘缺陷记录、事故分析报告及处理对策、绝缘监督专题会议纪要。8.4.8上级有关绝缘监督制度、规程、反措、通知等。8.4.9SF6断路器气体微水测试报告。8.4.10绝缘子测零、盐密、污秽等级测试记录。8.4.11电气一次设备大修分段验收报告。8.4.12设备安装交接试验报告、验收记录。8.4.13反映预试情况的图表或卡片或微机记录。8.4.14历年电气设备交接、检修、干燥、事故抢修、技改、设备安装、运行在线等试验、检查记录报告。8.4.15高压电气设备红外(成像)测温记录。8.4.16绝缘油跟踪分析记录。8.4.17试验用仪器、仪表台帐及校验台帐。8.5.18电气设备在线检测记录或台帐。8.5.19全厂充油电气设备绝缘油的化学分析试验报告。8.5.20全厂SF6电气设备气体的化学分析报告和监测周期表。9监督报表及计划总结9.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绝缘监督考核指标,并严格执行技术监督工作报告制度,检修部电气室绝缘监督专责人定期向绝缘监督专业工程师报送下列内容的报表和总结,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电气绝缘监督实施细则-5-9.1.1每月2日前,检修部电气室绝缘监督专责人将上月甲、乙、丙类电气设备月度内所发生的电气设备绝缘事故、试验、检修与交接中发现的绝缘缺陷以及污闪、过电压事故与障碍、电气设备试验台数等,报送绝缘监督专业工程师。9.1.2每季度首月2日前,检修部电气室绝缘监督专责人将上季度内甲、乙类电气设备所发生的电气设备绝缘事故、试验、检修与交接中发现的绝缘缺陷以及污闪、过电压事故与障碍等,报送绝缘监督专业工程师;绝缘监督专业工程师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发生的甲、乙类电气设备绝缘事故、缺陷、障碍等整理汇总并经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审核签字后,上报京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和所指定的技术服务单位。9.1.3每年3月1日前,绝缘监督专业工程师将本年度绝缘监督工作计划(含预试计划,其中应分别列出甲、乙、丙类各种设备的计划预试台数)报送京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9.1.4每年12月底以前,检修部电气室绝缘监督专责人将当年绝缘监督工作总结、开关类检修工作总结、防污闪工作总结报送绝缘监督专业工程师;绝缘监督专业工程师于每年1月5日前,将本单位上年度绝缘监督等工作总结上报京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9.1.5对于重大电气设备绝缘缺陷或事故,检修部电气室绝缘监督专责人应以口头或简明书面材料及时上报检修部。9.1.6检修部电气室绝缘监督专责人应上报与绝缘监督有关的重大事故分析报告和反事故措施。10异常告警10.1绝缘监督告警分类10.1.1二级告警。二级告警为一般告警,由绝缘监督点检员填写《绝缘监督异常情况告警通知单》,直接发给检修部电气室绝缘监督专责人并备案。10.1.2一级告警。一级告警为严重告警,由检修部电气室绝缘监督专责人填写《绝缘监督异常情况告警通知单》,由检修部电气室主管审核、备案,总工程师批准(情况紧急时可先告警后补签发手续),发给被告警单位主管,并在生产会议上宣布告警内容。10.2接到监督异常情况告警通知单的单位应认真研究有关问题,并在规定时间内处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检修部电气室绝缘监督专责人或绝缘监督点检员。10.3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检修部电气室绝缘监督专责人发出《绝缘监督异常情况告警通知单》10.3.1绝缘监督范围内的设备已处在事故边缘,但仍在运行;10.3.2绝缘监督范围内的设备不安全运行已延续一段时间,经绝缘技术监督分析会、绝缘监督指导后,仍没有改进,而且有关单位不积极解决;电气绝缘监督实施细则-6-10.3.3设备的运行数据、技术数据、试验数据有弄虚作假的情况;10.3.4在大、小修和临修中安排的技术监督项目甩项、漏项,并且隐瞒不报;10.3.5基层、专业监督网成员坚持正确意见,主管领导不采纳使成员受到压制和打击;10.3.6专业主管领导带头违反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有关绝缘监督的工作制度;10.3.7发生绝缘监督异常情况,不按绝缘监督有关制度、实施细则按时上报。10.3.8二级告警10.3.8.1发现乙类、丙类、丁类电气设备重大缺陷无故或未经批准未及时消除;10.3.8.2发生乙类、丙类电气设备预试周期无正当理由或未经批准超过规定时;10.3.8.3发生交接、预试和检修后丙类及以上设备试验项目出现漏项、对不合格的数据不分析、不把关。10.3.9一级告警10.3.9.1发现甲类电气设备重大缺陷未经厂部批准未及时消除;10.3.9.2发生甲类电气设备预试周期未经厂部批准无故超过规程规定;10.3.9.3发生甲类电气设备重要试验数据超标,检修、试验单位对数据不分析、不把关、不上报、不采取相应措施,未经批准使设备继续投入运行。10.3.9.4发生乙类电气设备经一次二级告警后仍未及时解决;10.3.9.5发生丙类电气设备经二次二级告警后仍未及时解决。11考核11.1基础管理工作11.1.1监督网不健全,不认真执行本绝缘监督实施细则及绝缘监督有关规程、制度、反措等,考核执行不力的有关专责人100元。11.1.2对电气设备的重大绝缘事故和缺陷,未组织分析原因制定对策,每次考核有关部门或监督网成员200元。11.2未按时上报绝缘监督计划、总结、报表,每次考核责任人200元。12附则12.1本实施细则由检修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文标题:电气绝缘监督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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