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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事故报告一、发生一级建筑工程质量事故造成房屋倒塌等严重质量事故,由工程质量等原因造成有死亡和重伤者要及时报告上级并在24小时内上报省和国家建设部听候调查处理。二、发生二级一般建筑工程质量事故造成房屋倒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下,三千元以上者,由公司总工组织有关部门的人员研究处理,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查清原因和责任,制定出加固补救措施,提出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呈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三、发生三级一般建筑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三千元以下者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及时向总承包部门报告,由总承包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迅速查清原因,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提出处理意见。工长岗位责任制一、熟悉本专业的质量验收规范,保证施工过程符合图纸、规范及合同要求,使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预期标准。二、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精心组织施工,使本专业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处于受控状态,完成各项节约指标。三、参加现场质量分析例会,研究存在的质量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期限,按制度做出奖罚决定。四、负责组织自检、互检、交接检及分项工程质量的评定工作。五、负责贯彻执行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认真填写施工日记。六、推广先进的、科学的施工经验方法,对参与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必要的质量意识教育,确保单位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三检”制度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三检”即:自检、互检、交接检。一、自检:操作者施工完成一个工作段或一道工序后,必须进行自检,自检的结果必须达到或满足相应规范及标准要求。二、互检:施工栋号专职质量检查员,在每一个分项工程或检验批施工完成后,组织工长、技术员、施工班组长对各分项或检验批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各项检查结果均应达到或满足相应规范及标准要求。三、交接检:施工班组完成一道施工工序后,应及时向该栋号专职质检员通知报验。专职质检员组织上下道工序施工人员对该工序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下道工序施工,并做好记录,签字确认,明确责任。质检员岗位责任制一、随时掌握项目工程的质量动态,定期会同技术员、工长分析并提出改进工程质量的意见,及时落实到各施工班组。二、负责组织进行工序交接检,要亲自核验各施工班组自检后的工序,形成质检员专检,并做好记录,责任明确。三、钢筋绑扎等隐蔽工程,质检员要会同监理代表共同检查验收合格后,将通知单保送到公司质检科,及时通知市质量监督站进行隐蔽验收。四、责组织实施样板制,特别是主体结构工程完工后进入装修前,先做样板间,经质检员认可后方可进行全面装修。五、一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后,填好质量保证资料,做好分部、分项评定工作,并及时将分部工程的相关资料保送质检科进行最终评定。六、检员在检验、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下发不合格通知书,对于重复出现的一般不合格分项工程,质检员组织不合格项班组等人员进行评审。对可能造成严重质量隐患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纠正。七、检员在施工过程中,每月向公司质检科进行一次月报一般不合格项的《不合格品月统计表》;对于严重不合格品的所有记录,应报公司技术科、质检科备案。施工质量检查制度一、加强质量检查体系的作用,认真做好“三检制”,即自检、互检、交接检,形成一整套上下贯通的检查体系,使工程质量检查工作自开工到竣工,始终发挥质量检查员的监督作用。二、对于特殊过程、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部位,质检员要会同监理单位代表共同验收,符合要求后签字确认,并及时将通知单报送市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三、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制定纠正措施,并责令其整改,视程度轻重予以处罚。四、施工现场、库房要满足通风和干燥的要求,货架、货垛基础要牢固安全,仓库达到物资干净、货架干净、库房干净;库区达到料场无杂物、无杂草、无垃圾、无积水。五、对工程有重要影响的材料进场后,质检员、保管员要仔细准确验证材料的合格证、材质单、出厂报告等,要做到不合格材料严禁进场。保管员要建立《保管明细台帐》和《材质证明台帐》,业主提供的材料要单独建帐保管。六、施工现场材料堆放要整齐、有序,标识要清楚,每一检验批、分项工程完成后,做好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记录、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进行可追溯性控制,公司将不定期进行检查。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一、认真执行《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遵守有关的政策和法规,执行企业规章制度,履行承包合同。二、负责一般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完成项目合同投标,确保合同的履约和项目的经济效益。三、掌握市场信息,积极开拓经营渠道,主动寻找施工项目。四、组织单位工程或专业分部分项工程的发包,协调总包与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五、订项目实施计划和措施,经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六、责项目承接前的测算和实施中的成本控制,以及完工后的结算、分析工作。七、负责项目的安全、技术、质量等组织管理工作,及时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八、择本企业劳务作业队或经考察具有合格劳务供方资格的外部劳务承包单位。九、企业规章制度,行使工程项目经理的经营决策、生产指挥权。十、照企业规章制度,确定项目内部的管理方式和职工工资、资金分配方式,对现场职工进行调动、辞退和奖惩。十一、接受企业职能部门监督,及时向企业法人报告工作。十二、对项目合同完工的交接工作,编写项目完工总结。十三、在企业法人授权范围内,从事与建设单位及有关业务部门洽谈业务、签定合同、协商设计等有关工作。技术员岗位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筑施工规范、规程及有关文件。二、负责工程图纸会审及记录。三、负责指导工程定位、放线工作并认真记录。四、编制特殊过程、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并对各班组进行交底或下发作业指导书。五、负责各项构件、材料半成品加工计划及质量管理。六、负责材料进场的质量、计量、配比、试、化验工作及下达砂浆、混凝土等配比工作。七、负责填写隐蔽工程、技术联系单、技术会议记录工作。八、责单位工程施工技术内业档案的记录、整理、存档、保管工作。九、负责模板及特殊脚手架的计算。十、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一、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单位与公司签订合同时,必须出示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并将其复印件留存经济合同科。二、对分包单位的能力审查,由生产副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实施。三、分包合同经生产副经理审批后,办公室方可加盖公章。四、公司质检科,项目部要定期对分包项目的施工进行质量检查,对质量不合格者,责令其停工整改,造成经济损失由分包单位负责。五、对停工三次整改无效的分包单位,质检科和项目部要将其清除施工现场,重新发包。六、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要严格执行合同签定标准,达不到标准处以经济处罚。质量例会制度为了增强工人的质量意识,提高工程质量,采取有针对性的质量分析。因此,特制定如下制度要求:一、由工长或技术员、质检员组织对成品进行质量分析,提出进一步质量要求,取长补短。二、要求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分项工程班组长必须参加。三、施工期间要求各分项工程施工期的10%天数为最低质量例会次数并且要求主体期间每2层至少开会一次,质量要求到位。四、质量问题可以随时组织开会,各工种必须配合工作。月评比处罚制度一、处罚原则:无意从轻、故意从严;初次从轻、重复从严;自报从轻、隐瞒从严;积极处理从轻、顶着不办从严。二、各级领导和负责人及专职质检员,对违反施工程序不按图施工、不遵守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者,对一贯忽视质量或提出纠正错误消极抵制者,根据情节一次性罚款10—50元。三、工作中擅自脱离岗位或擅自将机械交与他人操作者罚款50元,工作中酗酒上岗者罚款20—100元。四、施工人员的作息时间严格按照项目部管理制度执行,有事外出不请假者,处罚当月工资的2%。施工技术复核制度一、施工技术复核基本思路制定审核操作总结补充重新用于操作,其目的在于使操作不断完善二、施工技术复核主要流程新工艺学习新工艺研讨1、施工技术方案制定:以施工现行规范,图纸设计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为依据,对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初步制定。2、施工技术方案审核:施工技术方案制定后,交由本公司技术部门进行技术审核,对所存在不足加以指正,审核完毕以此为指导进行工程竣工。3、工程施工操作:工程施工中,将以施工技术方案作为指导,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针对某些实际存在的问题,需要及时发现,及时改正,而这些存在问题应及时准确地反馈到现场管理人员的思路中去。4、施工技术总结: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制定审核操作总结补充对此问题作出分析总结,究其因果。对施工技术作出适应的调节和改进。5、施工技术的补充:针对已确认的施工技术方案不足之处,应对施工技术方案做出相应的补充,并作出详实的文字记录,使其切实可行地对后续工程加以执行,使工程质量日益完善发展。6、新技术、新工艺的学习和探讨:对于新的技术和工艺需要管理组织人员进行不断的学习和探讨,并对此作出深入的分析,对时与地的不同性与适用性上,工程造价的经济分析上,材料的使用率及浪费率上,运转周期上作出综合切实的评价,选择其切实可行的部分应用于实际操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以期达到最适合的经济及实用效果。
本文标题:建筑工程中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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