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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中医/养生 > 2.护理人员医疗保健服务相关规定
护理人员医疗保健服务相关规定为了保障全院护理人员的身体健康,以预防为主,对疾病做到早诊断、早治疗,体现医院对护理人员健康的关怀,制订本规定如下:一、参加体检人员1.全体在职、在岗的护理人员均应参加医院组织的定期体格检查。2.新入职的护理人员须经过全面的体格检查,确认无潜在疾病后方可入职。二、体检时间1.全院在职、在岗护理人员每1年体检一次。2.从事放射、核医学等有害工种,每1年体检一次,并按国家规定享有相应的休假和职业补贴。三、实施部门组织体检专业人员、安排时间、计划体检项目、登记备案等具体工作由医院体检中心统一管理执行。四、体检内容体检内容由体检中心根据年龄制定,特殊工种的体检项目按国家规定执行。护理部2014年12月11日(修订)
本文标题:2.护理人员医疗保健服务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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