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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科技、传播与艺术性的联姻电视文化和电视的艺术,是由最新的电子技术、传播观念武装起来的物化形态,可以说电视文化是高科技发展的直接得益者。今天,电视文化几乎占有了大多数人最日常的主要休闲时光,而它的艺术性和文化审美性又无时不在。第三章电视文化的基本审美特征电子设备、摄影和照明设备以及技术的不断更新,使电视节目可以做得越来越具有感染力和吸引力,现代电子技术能将电视的各种符号和要素根据编导的意图复合或重复使用,如连续出现同一场面,一屏多画面,声音混录,对“自然现象”的模拟、拟音,“移花接木”,或使画面产生油画、国画或摄影的负像效果。在声画同步进行时,补进历史画面;即兴发挥时,又可插入资料重新编排等,为此,技术美学也是电视审美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电视是拥有最多接受群的现代传播媒体。而且其传播容量和速度都远远大于报刊杂志和电影,它以电子信息传递图像、声音,比之报刊的排版、印刷,电影的洗印、拷贝等制作,速度更快,信息更新。0102030405060708090第一季度第三季度东部西部北部虽说电视是一种具有传真功能的媒体,电视作用于受众的视听感染比之电影的“声画合一”更具现场性、纪实性,但电视的传真,除真正的现场直播外,绝大部分仍是被“制作”过的,这就有了假定性成分。制作,也正是一个艺术化了的创作过程,如编排、剪辑、重新配音,纪实的“创意”、一条信息的气氛等等,都包含着编创、制作人员的情感体验和情感态度。电视节目的后期制作,包括读时码、编辑、画面特技、配上解说、音乐、字幕合成、总编室的调度、播出时间的长短等等,又都是一种富有艺术意味的技术处理,所谓“艺术的唯一规定性便是创造,”则说明一旦制作带有再创造性,那么无形中非艺术作品的电视节目也被程度不同的艺术化了。电视文化不仅要求快速吸纳、反映全球各地的最新信息,而且也要求将本国、本地区的各种消息、动态、节目等迅速传播至全世界。所以,它是一种面向全人类传播的媒介。全球意识和透视世界的欲望,又必然会引起技术的不断更新和对艺术性、民族化处理的重视。“公共性”概念,使得电视传播的风格、技巧不仅要满足本地区的需要,也要适合世界潮流和国际化趋势,这又反过来深刻地影响着风格、技巧,甚至体制方面的改革,促进人类文化的交流,并使人们的洲际关系、国际关系和秩序也都发生新的变化。电视的文化栏目尽管是大众化的,但主持人所具备的文化素养却至少应在“高雅”与“通俗”之间。如是,主持人不只是一个重要的中介,一个在节目内容与观众反馈之间串线的角色,而且他(她)自身也被假定化、艺术化和审美化了。由此可见,在电视文化审美中,既要重视技术美的功能,更要看重传播和艺术性张力的特点,并根据各种不同的节目,在参与竞争的过程中强化信息的审美作用。因为竞争说到底是一种实力的竞争。电视文化的审美特征,首先是科技、传播与艺术性的有机结合,不然,也就谈不上电视的特性,显现不出电视符号的优势,更遑论真正意义上的走向世界。第二节文化、教育与娱乐性的互渗电视传播从某个角度来讲就是一种现代文化传播。美国两位著名的文化学家克鲁伯、克拉克洪则在分析了160多个文化定义后,提出了这样的文化概念:文化包括各种外显或内隐的行为模式,它通过符号的运用使人们习得或被传授,并构成人类群体的出色成就,包括体现于人工制品中的成就,文化的基本核心包括传统(即由历史衍生及选择而成)观念,尤其是其价值观念。文化体系虽可被认为是人类活动的产物,但也可被视为限制人类作进一步活动的因素。――《文化:概念和定义的评判性回顾》这个定义可归纳出文化的几个要素:(1)人的行为模式(外显的与内隐的)。(2)人的行为成果。(3)象征符号。(4)限制人类进一步活动的因素。而其中,价值体系则是文化的核心。而发展至今日,国际上对文化的理解又有了新的认识,这种新的认识是同大众文化、审美的、感性的文化形态密切相关的。对“文化”概念的新的理解,有利于我们重新认识电视文化及其审美特征,因为电视文化基本上是一种俗文化,或叫大众的审美文化。如何看待电视文化,无论中国还是西方,向来就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就中国理论界而言,一种认为,大众文化、大众艺术尽管通俗浅显,但通俗并不意味着一定庸俗,时代不同了,文化和艺术已不再是只有少数精英才能创造和享受的贵族化精神产品,文化艺术理当走向大众。另一种则认为,电视审美文化虽应受到特别重视,但电视上的谈情说爱,豪华别墅,醉生梦死,打打杀杀,以至于歌舞升平,欢乐开怀,广告效应,追求时尚等,与实际生活是两码事,这种“非真实化”的真实,将幻影成千上万次投射至人的心灵,起到了腐蚀人、麻醉人的作用。另有一种观点认为,今日之电视文化是后现代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军,人类文化从古典到现代再到后现代文化,是一种历史发展的必然性结果。电视是后工业社会的产物,它本身就姓“后”,而后现代的出发点就是要解构传统的精英文化,使文化向公众开放。大众文化的发展,电视的大众化走向,本身就是文化走向“民主化”的产物,一方面,它既反映了将创造和享受文化的权力还给大众的时代要求,也是对脱离民众、孤芳自赏的传统高雅文化的反叛。另方面,通过电视和市场,高雅艺术也越来越趋于被大众接受和消费,如对艺术电影的解说,古典诗词的今译,及其配乐朗诵、古典音乐欣赏等等。高雅与通俗的界限已变得日益模糊,当代人在感性愉悦中也能体验到富于哲理的情趣,对人性复归的重新译解,对人类命运和宇宙意识的深层次关怀。正因为如此,才会出现某些精英人士一边在评判、在鞭挞,一边又在津津乐道的欣赏、陶醉,寻求感官刺激的悖论。大众文化传播又是一种潜在的教育。“教育”的涵义当然不仅仅只是指电视大学在开课,或在电视上作演讲等等,更宽泛的教育来自传播文化的导向,含有意味性的形式的变换,以及公众的不自觉的模仿和大量潜移默化的接受。电视的存在就是一种教育,电视的出现是人类文化教育史上的一次飞跃,它延伸着教育,并给教育提供了无比广阔的市场。它既是补充教育,又是持续教育,更是一种大众所能享受到的随时的、随机的教育。电视中的娱乐性节目难免带又“媚俗”倾向,长期来,“媚俗”始终是一个明显含有贬义色彩的概念,这固然与传统文化中高雅之士对“媚”的不屑一顾有关,如书法界就一直有人认为王羲之、王献之父子属“俗书逞姿媚”。“姿媚”是相对“朴拙”而言的,然则,平心而论,朴拙是一种美的形态,秀媚又何尝不是另一种美的形态呢?在电视节目中,大凡内容基本是健康的,有补于精神的调节,那么,在游戏、竞猜、欢笑声中它仍能发挥潜在的教育作用。电视审美的一大主要功能,即是要适时地满足或补充人们世俗的娱乐需要。另外,包括电视剧在内的娱乐性节目,始终存在着一个如何把握好潜在性教育的“度”的问题。在商业包装、满足娱乐关怀的同时,仍应时时考虑到一定的文化格调和精神向度,唯其如此,才能使电视的审美功能既满足了人的感性需要和娱乐本能,又在信息传播中不断输送新知识、新思想,提升人的文化素养和审美情趣,不致使人的心灵变得浮躁或麻木,也不因批判的锋芒、反讽的解构、暴露隐私的痛快而使人找不到回家的路标。第三节处在矛盾中的兼容、多样与普及性的统一电视审美的兼容性、多样性与普及性的特征,既是由电视作为电影的姐妹艺术的特定形式所决定的,也是大众文化所开辟的新的“公共领域”的必然走向。然而,这种兼容、多样与普及的统一又有其内在的矛盾性。电视节目可以打破演播室内外景的隔离,使现场演播与影片、录相、资料的剪辑穿插在一起,电视本身又兼有广播与电影的许多特性,既是综合的、视听的,又是运动的、逼真的,所以它可以融教育性、知识性、娱乐性于一炉,这就直接影响到亿万人的审美经验和了解世界的视角,从而使它自身也取得了一种新的文化霸权地位。由于电视大众化走向不是在传统的“公共领域”,即印刷文化的“公共领域”中的拓展,它是适应着市场化和现代流通机制的,所以,电子媒介在形成新市民意识的过程中也必然包容了更多俗文化的扩展,不仅对雅文化本来就有限的空间形成冲击,而且,当感性价值、娱乐关怀、享乐消费不断曼延,由时尚而转为一种审美文化流时,则传统的美学原则势必受到最大的挑战,有些传统原则可能已经过时,应被淘汰;有些从学理上看,应仍是合理的,但却无所适从。由于缺乏深度和理性指导,也必然会导致新文化冲击旧文化时批判功能的削弱。电视大众文化无疑要求有最广泛的普及性,普及性本身是文化共享的基本前提。电视是带有传真性质的社会化了的家庭文化之一种,它往往以社会代言人的身份全方位地渗透至每个家庭,成为普通家庭与外部世界联系的中介,并使社会各成员在电视网上得到一种日常性的联系。从而使个人、家庭与各种社会信息和世界的变动息息相关,乃至产生共振和呼应。所以普及性是电视作为大众传媒的当然之则。再则,电视中的许多画面是活的现实形态的拼贴,且是不断流变的,因此它有着一定的偶然性。电视文化的普及性更能通过它的兼容性、多样性来为人们提供各种现实的有用的信息,如社区服务、老年人保养、医学常识、烹饪技巧、购房介绍、家庭装修、家具选择,以及如何识别商品的优劣、真伪等各种日常基本知识,在诸如此类的普及中,人们也能获得一定的心理的和审美的满足。但由于普及的最佳途径往往不属于高雅的理性的渠道,而是通过感性的、通俗的、形象的甚至是游戏的形式出现,这就难免会在普及时掺和着低俗趣味,或有意无意间迎合着平庸、无聊、纯刺激性的公众心理需要。说到底,通俗不等于庸俗、粗俗,文化的普及不应以抛弃美学为代价,而大众文化自身也需要精致化,需要不断提升它的审美品质,这样,才能诱导大众文化朝一个更开放、更自由,也更符合人性完善的方向发展。第四节现代意识中的“在场”、参与和选择性的相结合电视的当代性、参与性、选择性特征也是早为人们所熟知的,而当代性又与另一个常用语“现代性”密切相关,可以说电视是各种传媒中最富当代性,同时也最能反映现代意识的代表。电视新闻自不必说,即使是电视中的各种谈话、交流、介绍、评说,也都是直接指向当下的各种现实问题的。与其他文化传播和艺术样式不同的是,电视的当代性、现代性都体现为一种“在场”感。这里所言之“场”,并非一个物理的或数学的概念,而是一种更偏重于心理的和哲学的观念。由于“在场性”是相关与相对的复杂结合,它既会产生私人介入公共领域的所谓“民主化”,又会导致公共领域中的批判性的消解;因此,理性思考和美感体验的交流倒成了一种无形的协调机制,从而又形成一个次级场――“审美感应场”。即人们在观看各种不同的交谈、讨论和文艺节目时,也在进行审美交流,发生着审美感应,但如果一味地就现象而现象地进行分析,那么精英意识、高雅文化就势必被削弱或被淡化,除受到政治的制约外,民众的呼声(当然是各种声音混杂的)就成了一个新的变异因素,无形中规定着整个社会文化的流向。在电视节目中有一种特殊的电视人角色,如播音员、主持人,他们天天都会在你家中出现,所以这些特定的“他者”也天天在参与,并诱导着人们去参与。他们往往本身就是一个公众人物,一个明星,如美国著名记者默罗所主持的《现在请听》、《现在请看》,不仅使新闻艺术化了,而且,他自己也在主持加评论的过程中成了千百万人的一位可信赖的朋友,一个交流的中介和一个媒体的热点。电视台也好,艺术家也罢,在营造“在场性”时,仍须坚守自己的精神理念和超越于商业操作的服务宗旨,应在满足公众娱乐、休闲、“开眼界”等需求时,真正关注电视审美文化的流变,不断调整电视节目的定位。
本文标题:电视文化的基本审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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