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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耀华地区16-1地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吊篮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上海智通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耀华地区16-1地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监理部2目录一、工程概况…………………………………………………………………………3二、电动吊篮安全监理依据………………………………………………………3三、电动吊篮强制性条文…………………………………………………………3四、吊篮进场安装前监理单位应审核的资料………………………………………4五、吊篮进场验收…………………………………………………………………5六、吊篮安装、移位和拆卸的安全监理……………………………………………6七、吊篮安全操作监理……………………………………………………………8八、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10九、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程序……………………………………………………13十、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各种制度……………………………………………143吊篮安装拆除移位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华路济阳路,有6栋高层组成,建筑高度98.65米,框架剪力墙结构,共需电动吊篮119台,其中标准吊篮97台,骑梁架吊篮或加高支架吊篮22台。二、电动吊篮安全监理依据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2008)166号)4、《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6、《建筑工程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3)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9、建设工程监理合同9、项目监理部编制的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方案10、已审核通过的电动吊篮安拆及使用专项方案三、电动吊篮强制性条文1、吊篮制动器必须使带有功力试验载荷的悬吊平台,在不大于100mm制动距离内停止运行。2、吊篮必须设置上行程限位装置。3、吊篮的每个吊点必须设置2根钢丝绳,安全钢丝绳必须装有安全锁或相同作用的独立安全装置。在正常运行时,安全钢丝绳应顺利通过安全锁或相同作用的独立安全装置。4、吊篮必须设有在断电时使悬吊平台平稳下降的手动滑降装置。5、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吊篮悬挂机构的抗倾覆力矩与倾覆力矩的比值不得小于2。6、钢丝绳吊点距悬吊平台端部距离应不大于悬吊平台全长的1/4,悬挂机构的抗倾覆力矩与额定载重量集中作用在悬吊平台外伸段中心引起的最大倾覆力矩之比不得小于1.5。47、吊篮在承受静力试验载荷时,制动器作用15min,滑移距离不得大于10mm。8、提升机传动系统在绳轮之前禁止采用离合器和摩擦传动。9、提升机必须设有制动器,其制动力矩应大于额定提升力矩的1.5倍。制动器必须设有手动释放装置,动作应灵敏可靠。10、手动提升机必须设有闭锁装置。当提升机变换方向时,应动作准确,安全可靠。11、安全锁或具有相同作用的独立安全装置的功能应满足:a)对离心触发式安全锁,悬吊平台运行速度达到安全锁锁绳速度时,即能自动锁住安全钢丝绳,使悬吊平台在200mm范围内停住;b)对摆臂式防倾斜安全锁,悬吊平台工作时纵向倾斜角度不大于8°时,能自动锁住并停止运行;c)安全锁或具有相同作用的独立安全装置,在锁绳状态下应不能自动复位。12、安全锁承受静力试验载荷时,静置10min,不得有任何滑移现象。13、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标定期限内使用,有效标定期限不大于一年。14、安全钢丝绳必须独立于工作钢丝绳另行悬挂。15、带电零件与机体间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2MΩ。16、电气系统必须设置过热、短路、漏电保护等装置。17、悬吊平台上必须设置紧急状态下切断主电源控制回路的急停按钮,该电路独立于各控制电路。急停按钮为红色,并有明显的“急停”标记,不能自动复位。四、吊篮进场安装前监理单位应审核的资料1、吊篮在进场安装前,吊篮产权单位(包括吊篮租赁单位和自有吊篮的使用单位)首先应向监理单位、总包单位、使用单位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应当向当地的施工安全监管机构办理产权备案,并提交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本企业的吊篮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业维修人员名单。开展吊篮安拆业务的,还应提供本企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名单。(3)其他需要备案的资料。51)上海市建筑工程物资协会建筑机械分会颁发的施工设备租赁资信等级证书;(如果没有“资信等级证书”鼓励企业到“建筑机械分会”办理)。2)高处作业吊篮(整机)合格证;3)高处作业吊篮的出厂型式检验报告及产权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的抽检报告(每个型号抽1台,有效期2年);4)每次安装拆卸前,吊篮安装拆卸人员应持有(本市或外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5)高处作业吊篮用钢丝绳质量证明书;6)高处作业用安全绳检测报告;7)安全锁在有效期内的校验证明;新出厂的安全锁自出厂之日起在12个月之内有效。8)产权单位属于租赁单位时,产权单位还应提供与使用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责权与安全管理范围。2、监理单位、总包单位、使用单位应对以上资料进行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场安装。五、吊篮进场验收1、吊篮整机验收:(1)吊篮整机的使用年限原则为6年。对于超过使用年但使用状况良好的吊篮,应经具有相应计量认证资格的专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可继续使用1年,检验不合格的应予以报废。(2)吊篮进入施工现场应当进行验收,未经进场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吊篮,严禁在施工现场安装和使用。2、吊篮验收参加单位:(1)吊篮验收由吊篮使用单位会同吊篮产权单位、安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共同进行,做好验收记录,填好《施工机械检查验收表(电动吊篮)》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经参与验收各方签字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租赁单位、拆装单位各存一份。(2)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吊篮使用单位由建设单位依法直接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或者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吊篮进场验收。63、吊篮进场验收内容:(1)吊篮生产厂家、出厂日期、购机日期(购机合同);(2)吊篮及重要部件(提升机、安全锁)编号、吊篮使用及维修保养情况;(3)吊篮整机《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吊篮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应标明各关键零件的材质等技术要求,主要承载构件的截面与壁厚尺寸等技术参数);(4)吊篮整机使用年限、安全锁有效标定证明、吊篮钢丝蝇质量合格证明,严禁使用超过有效标定期而未标定的安全锁;(5)组装吊篮提升机、安全锁、电控箱、《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及同意组装的授权书;(6)吊篮结构的焊缝、裂纹、变形、磨损等以及钢丝绳的外观,应符合《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的规定;(7)吊篮结构件的实际壁厚和截面尺寸的偏差,不得大于吊篮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标明的设计壁厚10%和设计截面尺寸5%;(8)吊篮配重重量必须符合吊篮生产厂家的设计规定,严禁使用严重破损的配重件,严禁使用液体或散状物体做配重填充物;(9)吊篮及重部件(提升机、安全锁、电控箱)维修保养记录应齐全、真实。4、对于吊篮进场验收有重大争议的,吊篮产权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计量认证资格的专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六、吊篮安装、移位和拆卸的安全监理1、吊篮安装的安全控制(1)吊篮安装、移位和拆卸由吊篮安拆单位负责,安装前监理人员检查吊篮安拆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吊篮安拆合同及安全协议书。(2)检查安装拆除方案是否逐级审核签字,沒有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批,不可进行安装拆卸作业。(3)对于特殊建筑结构或者非标吊篮的安装、移位、拆卸,吊篮安拆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吊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非标吊篮生产厂家的专项设计计算书进行论证审查。(4)检查对吊篮安装、移位和拆卸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签字的原始记录,并7且要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要求必须持证上岗。(5)吊篮安装前要对临时用电电源及其他用电设施进行验收,要符《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吊篮安装过程中要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情况检查。2、吊篮安装验收程序(1)吊篮安装完毕后,吊篮安拆单位应当先行自检,做好吊篮安装自检记录并存档备查。(2)吊篮使用单位应会同吊篮产权单位、安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共同进行吊篮安装验收。(3)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吊篮使用单位由建设单位依法直接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或者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验收。3、吊篮安装验收要求(1)标淮吊篮的安装应当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2)吊篮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不得安装在同一悬挂点上,不得使用有缺陷的钢丝绳。(3)当悬挂机构前梁支撑在建筑结构上时,应当有可靠的防止前梁产生滑移和侧翻的措施,支撑处的建筑结构承载力应当大于吊篮各工况的载荷最大值。(4)悬挑机构前横梁外伸强度、刚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悬臂的距离满足整机稳定力矩与倾覆力矩之比大于2的标准要求;前支撑与承接面的接触要扎实稳定;悬挂机构横梁安装水平高差≤2%横梁长度,而且只允许前高后低,不允许前低后高;(5)挂设安全带的安全绳应当固定在具有足够强度的建筑结构上,严禁与吊篮的任何部位连接,安全绳拐角处须采取防磨断保护措施。(6)每一台吊篮必须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装置的专用配电箱。(7)其他安装项目应当符合《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的规定;(8)吊篮安装验收应当逐台逐项验收,经空载运行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悬吊平台在不小于5m的行程中升降,测试升降速度和电动机功率,试验三次,将试验结果记入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表A5)8(9)吊篮安装验收执行施工机械检查验收表(电动吊篮)。经参与验收的各方签字,由各方存档备查。(10)凡未经安装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吊篮,严禁投入使用。4、吊篮安装的监理检查重点:(1)张紧绳必须在方管横梁上方居中。(2)拉紧加强绳时,吊耳装置必须在横梁的中部向后拉,严禁从后支座直接对拉。(3)生命安全绳应固定在有足够强度的建筑物结构上,严禁固定在吊篮结构上,并在两个支架中间下垂,每台吊篮配一根生命安全绳。(4)安全绳和电缆在建筑物结构拐角处必须做保护。(5)钢丝绳在做回弯时,必须使用鸡心环保护使其圆滑过渡。(6)前后支架、横梁等结构件必须用可拆卸的标准螺栓紧固,严禁用销轴组装。(7)支架配重码放到位后应固定并采取防止丢失措施。(8)重锤应安装在安全钢丝绳下方。(9)前支架的上立柱和下立柱必须在同一条垂直线上。(10)现场如需使用骑墙马式支架时,女儿墙结构必须有足够强度。5、吊篮移位作业的控制及验收(1)吊篮移位可分为一般移位和安装移位。一般移位是指在同一楼层或同一平面内,不需要拆散和重组安装悬挂机构的移位;安装移位是指需要对悬挂机构进行拆卸,并在移动位置后需要重组安装的位移。(2)吊篮一般移位作业应由吊篮安拆单位负责,也可在其指导下,经安全技术交底,由吊篮使用单位操作实施,但移位完成后,须由吊篮安拆单位进行校验和调试。(3)吊篮移位的验收,经吊篮使用单位会同产权单位、安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报告上签字后,吊篮方可投入使用。(4)吊篮安装移位作业,应当按本导则《吊篮安装、移位和拆卸的安全监理》中的相关规定执行。(5)安装、移位和拆卸屋顶吊篮部件时,其安全防护措施应当符合《建筑施9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有关规定。七、吊篮安全操作监理做好对施工现场吊篮的日常巡查及维护。重点注意以下事项:1、检查安全操作培训教育情况,应有《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记录表》,并经被培训人签字确认。吊篮安全操作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和吊篮产品使用说明书等内容。2、检查自锁器使用情况,吊篮上的操作人员必须使用自锁器将安全带联接到生命安全绳或其它安全装置上,严禁超载或带故障使用。3、吊篮异常运转情况的处
本文标题:吊篮安全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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