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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空调使用管理规定为加强空调的安全使用与管理,切实贯彻节约用电,降低能耗,按需使用原则,也为更科学合理地使用学校空调设备,延长使用寿命,切实保障空调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教育教学服务,给全校师生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学习环境,现对本校各教室、办公室、宿舍的空调使用作出如下规定:一、学校空调使用由各班班主任、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并指定专人管理。保证空调的日常使用与管理;一旦发现空调使用异常,请勿自行拆机修理,应及时报总务处检修。二、空调使用条件:1、夏季:室内温度在28℃以上,可使用空调,空调温度应设在24℃以上。2、冬季:室内温度在15℃以下,可使用空调,空调温度应设定在20℃以下.3、空调开放时间:上午:8:00-9:00下午:15:00-16:00晚上:18:30-7:304、如情况特殊需经学校同意。三、使用注意事项:1、空调使用时,应注意门窗关闭。2、夏季雷雨时,立即拔下空调插头,以免遭雷击导致空调损坏。3、遥控器由各班、各办公室专人负责保管,并负责空调温度调节,空调使用中不得随意改变风叶方向或打开机壳等。若人为因素造成空调设备、遥控器损坏或丢失,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其责任人承担和赔偿。4、空调需按使用说明规定进行操作,如发生非人为故障应及时向总务处报修,不得自行拆卸,否则责任自负。5、各处室人员要经常检查空调使用情况,同时做到人走关闭空调,并保持室内机清洁。办公室较长时间无人时应关闭空调,放学下班前必须关闭空调。6、全体住宿生要节约用电,安全用电。不得随意开启空调外壳,不得私自拆装空调及空调开关,也不得随意在空调线路上乱接线,如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并进行严肃处理。7、提高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意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安全隐患。8、学期结束,遥控器上交总务处保管。四、违规责任1、凡违反上述规定开启空调的(特殊情况事先经批准除外),扣除责任人督导分20分。2、办公室、值班室人员下班或离开工作场所,空调仍开放的,给与责任人罚款50元/次。潍坊医药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本文标题:学校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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