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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实际操作主要内容有:处理内、外资企业、特殊行业企业全盘账务。1、原始凭证审核;单据粘贴;记账凭证填制;2、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金的计算及网上申报、税局现场申报的方法;3、一般纳税人税控机的操作;一般纳税人发票的购买及开具;4、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网上认证操作;5、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及出口退税软件的实际操作;6、年终汇算清缴;7、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的登记及装订;8、纳税申报表的填制;9、会计报表的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账务处理采用金碟财务软件及手工记账两种方式。会计建立规范有效的会计管理制度。不断改进会计核算制度。及时报送各类对外报表,及时申报和缴纳税款,合理对税款进行筹划,尽可能减少公司税负,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妥善保管会计资料、报表,保证其安全保密,存放有序。出纳负责日常现金的支付工作;每天对收、付款项单据进行结帐;并清点库存现金确保帐目一致。广告业财务管理规则国家对广告费管理有严格规定,维护广告经营的正常秩序,是保障社会主义广告事业健康发展的保证。1.广告公司在开展广告业务收取费用时,应按规定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广告业专用发票”,其他发票均不得用于广告业务收费,发票由专人负责管理。2.财务人员在开具“广告业专用发票”时,应在经营项目栏明确填写“广告发布费”或“广告设计制作费”或“广告代理费”,其他广告费用项目均不得使用“广告业专用发票”。3.加强广告公司内部对“广告业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每季度由管理人员检查发票购(印)领用存情况,并向税务部门申报。4.广告公司若停业或注销后,财务人员应向税务机关办理“广告业专用发票”的缴销手续,不准私自处理。“广告业专用发票”是广告经营者与广告客户进行广告业务财务往来的凭证,也是工商企业广告费用列入销售成本的唯一合法凭证。广告公司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工商税务等部门的监督管理。一、广告业应缴纳哪些税、费1、营业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广告业取得的收2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的征税范围,其适用税率为5%.广告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自行(或受托)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以向广告客户(委托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营业额;提供广告代理服务的,以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发明电[1994]2号文件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率为3%),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的税、费。3、文化事业建设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税字[1997]95号文)规定,凡在我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按缴费人应当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为计费依据,文化事业建设费率为3%.4、企业所得税。从事经营广告业的广告公司、单位和其他组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广告业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5、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从事经营广告业务的个体工商户,按其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名义、形象及劳务并取得所得的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直接向上述个人支付所得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受托从事广告制作的单位和广告发布者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名义、形象而取得的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算纳税;纳税人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视其情况分别按照税法规定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应税项目计算纳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均为20%.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以纳税人每参与一项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取得的所得为一次,稿酬所得以在图书、报刊上发布一项广告时使用其作品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特许权费使用所得以提供一次特许权在一项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使用取得的所得为一次,上述所得分笔支付的,应合并为一次所得计算纳税。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广告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市),应向劳务发生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补征税款。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所得税由其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纳税义务人,应向取得的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可以由纳税义务人选择一地申报纳税;纳税人变更申报纳税地点的,应当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三、纳税申报和纳税期限。广告业营业税纳税期限一般为一个月,由纳税人自行计算应纳税额或按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于期满后十日内到地税办税厅申报纳税。广告业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款并取得发票。广告业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应当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4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清缴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四、其他涉税事项从事生产经营广告业的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应自领取营业3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企业如何建账之四——服务企业一、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日记账的建立同工业与商业企业相同,使用方式与登记方式也完全相同。二、总分类账簿服务企业要设置的总账业务较之工业企业和商品流通企业所需要设置的总账要少,但也需设置“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待摊费用、长期投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应付利润、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本年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等。三、明细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的设置也是根据服务企业管理需要和实用性来设置的。与前两种情况基本相同,与上述不同的只是要设置营业费用明细账。企业只要将这三种类型的账簿建立起来,建账的基本工作就算完成了。其他问题就是按规定进行日常会计处理,登记会计账簿了。帐务处理软件系统是会计电算化软件系统的核心模块,商品化的帐务系统通常由以下部分组成:系统初始化、记帐凭证输入、记帐结帐、帐簿处理、报表处理等几个部分。要使帐务处理软件能够正常运行,必须首先完成系统的初始化,也就是建帐。1、广告公司正常广告业务的营业税计税依据是广告收入全额;广告公司中的广告代理业务的营业税计税依据为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2、广告公司应按广告项目进行成本核算,付给广告发布者的费用应凭发票计入成本,不能红字冲减主营业务收入3、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算依据与营业税相同4、开办费的摊销,税收上没有明确的起始时间,一般来说,取得营业执照开始摊销就可以了。问:对于承做户外广告工程的,将设计好的广告在户外安装,是按广告业交税,还是按安装业交税?如果发包给他人安装,这部分费用可否进行抵扣总的设计费用,只就余额交广告税?答: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有关规定:“广告业,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等形式为介绍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通告、声明等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因此,对于承做户外广告工程,将设计好的广告在户外安装,应按“服务业——广告业”纳税。对广告公司因经营的需要而再委托其他企业加工制作或安装的费用支出,不得扣除收入额;接受广告公司委托加工制作或安装的企业所取得的收入,按规定的税种、税目纳税。如你所述,你将广告工程发包给他人安装,你应将所取得的收入全额按“服务业——广告业”纳税,而承包方则按所取得的收入缴纳“建筑业”营业税。4户外广告会计核算的几个问题(一)户外广告的确认户外广告是广告经营者接受广告客户的委托,进行广告的策划、设计、制作、安装,通过招牌、灯箱、电子屏幕、旗帜等媒介直接或间接地介绍所要推销的商品或所要提供的劳务的行为,有着不同于普通产品或劳务的特点。首先广告公司制作的灯箱、电子屏幕等不是为了出售,而是为了吸引客户利用这种媒介做广告宣传,收取一定的广告费,属于自有的财产物资。其次它制作的宣传画面既是一种产品,也是一种服务,其成果为客户所有。另外安置灯箱、招牌等还需支付一定的占地使用费、路段费,制作宣传画时还会涉及有关知识产权等问题。总之,户外广告较之一般产品复杂得多,会计的确认要遵循其特点进行。根据《企业会计制度》重新对资产、费用成本的定义(资产是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及依据权责发生制、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等会计原则的要求,户外大型广告招牌、灯箱、霓虹灯等实物,均属于资产性质,并可进一步划分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为客户制作的画面等宣传物支出,视受益期长短可划分为长期待摊费用和待摊费用。每期计提折旧、费用摊销、支付水电费、人员的工资等应计入当期费用。目前大多数广告公司将户外广告作为费用处理,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账户,显然有失允当。(二)户外广告的会计处理按照广告形成的过程,户外广告的核算过程可分为广告制作费用、广告制作成果两部分。1、户外广告制作费用的核算首先,设置反映广告制作特点的会计账户。广告制作过程的核算应设“广告制作”账户,核算广告公司制作灯箱、霓虹灯、招牌、电子屏幕时所发生的与制作有关的各项设计费、材料费、人工费以及借款利息等费用;户外广告、电视广告、礼品广告等进行成本核算均可通过该账户核算。其次,明确区分实体制作与画面内容制作的关系。在实际中广告公司有多种经营模式,其一是先做好户外实体,然后招商,按客户要求策划、设计、制作广告内容;其二是实体与广告内容均按客户的特殊要求制作。在核算时,第一种情况必须分别计入有关明细科目,由于户外实体往往使用时间要在一年以上,费用必须按期摊销;而广告内容的制作因客户的需求而定,如果无客户时,则无此费用。因而两者发生的费用在摊销时不可能一致。再次,制作过程及以后各期所支付的占地使用费应计入“待摊费用”。实务中广告公司一般是分期支付占地使用费,合同中均明确了占地时间,有一年两年的,多数在五年以上,到期没有特殊原因,公司会续租,继续使用。由于各期入账价值不能准确计量,因此分期支付的占地资不应作为资本性支出处理,只能在每年分期支付占地费时,先计入“待摊费用”账户,然后按照配比原则,分期摊入成本费用账户。2、广告制作成果的核算由于制作成果表现形式较复杂,可以按用途和产权划分以下情形核算。(1)整体为客户特别订作,所有权为广告公司所有。此类广告多数规
本文标题:广告业财务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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