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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市场营销 >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_08国际贸易促进与管制
第八章国际贸易促进与管制教学目的要求、难点重点第一节经济外交第二节出口促进第三节经济特区第四节出口管制第五节贸易制裁第六节国际商务违规行为管制思考题教学目的要求、难点重点教学目的要求掌握经济外交的作用,世界各国鼓励出口的主要措施与内容,了解经济特区设置的主要原则与目的,了解出口管制的原因,知悉进行贸易制裁的结果,掌握国际商务行为的法规。课时安排:2学时教学重点经济外交的主要内容,鼓励出口的措施、经济特区的主要功能和作用教学难点出口信贷,外汇倾销,商品倾销,贸易制裁第一节经济外交一、定义是国家以本国经济利益为目标开展的经济与外交有机结合的活动。二、经济外交的内容1、国家外交政策中的经济部分2、国家对外经济政策3、国家对外经济交往4、国家经济与贸易协调三、经济外交机制以美国为例四、经济外交的重点(一)对外积极改善经济贸易环境参与双边、多边贸易谈判、国际经济与贸易组织活动签定双边、多边贸易协定开展国别经济外交----如中美经济战略对话(二)重视驻外机构和贸促会工作五、案例分析美国宣布推迟公布汇率报告第二节出口促进出口促进是指世界各国在通过各种贸易措施限制进口的同时,又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出口。出口促进措施是许多国家政府为了获取外汇收入以扩大进口和为本国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日益重视政府在促进出口中的作用与职责,建立和加强出口促进组织,组建中介组织,采取各种方法刺激更多的制造企业成为“主动”而不是“被动”的出口厂商。国家建立的机构有为对外贸易服务的金融机构、对外贸易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对外贸易经营者也可以依法成立和参加有关协会、商会。一、加强政府的作用(一)制定科学的贸易政策---贸易发展战略(二)提供服务便利化二、建立和加强出口促进的组织(一)设立有权威性的综合协调机构(二)成立专门的为促进出口服务的机构(三)组建贸易中心和贸易展览会(四)组织贸易代表团出访和接待来访(五)组织出口商的评奖活动三、组建中介组织—协会、商会等四、出口信贷(一)出口信贷的概念----是一个国家通过银行对本国商品出口提供的一种信贷资助,用于鼓励和扩大出口;(二)出口信贷发展的背景与形式具体原因:1、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2、银行更多地介入贸易3、发展中国家的需要4、经济危机的影响出口信贷有两种基本方式,即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三)出口卖方信贷1、出口卖方信贷的概念及特点是指出口商所在国的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融资,以使得进口商可以在贸易合同中得以采用延期付款的方式,从而达到支持出口的目的。2、申请出口信贷的基本条件⑴申请对象⑵支持的产品⑶合同的最低金额⑷现金支付比例⑸投保出口信用险⑹贷款期限(四)出口买方信贷1、出口买方信贷的概念与特点是指一国银行为了鼓励本国商品的出口,而向进口厂商(即买方)或进口方银行提供的贷款,使得进口商可以用这笔贷款通过支付现汇的方式从贷款国进口商品。----因为买方信贷有一个附带条件,就是贷款必须用于购买债权国的商品,因而称之为“约束性贷款”----买方信贷的应用十分普遍,因为采用买方信贷时,出口与贷款没有直接联系,便于买卖双方区分费用,进口商在贸易谈判中可以比较货价,而出口商可以较快地得到货款,风险较小。2、出口买方信贷的申请条件⑴出口产品属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⑵贸易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美元⑶出口商品在中国境内制造部分,成套设备及普通机电产品一般应占70%,船舶应占50%以上⑷现汇支付的比例,船舶合同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0%,成套设备和其他机电产品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5%。⑸出口买方信贷必须投保出口信用险出口买方信贷业务流程图五、出口信用保险(一)出口信用保险含义与作用---指出口国为了扩大出口而成立专门机构,对本国出口厂商或银行向外国进口厂商或银行所提供贷款的风险,出面承保,负责赔偿,通过信贷方式扩大出口所造成的损失。1、担保时间:一般为5~10年、甚至更长时间2、保险金额:政治风险——承保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85%~95%,商业风险——合同金额的70%~85%3、担保机构:英国的出口信贷担保署、法国的对外贸易保险公司(二)出口信用保险的主要种类1、普通出口信用险2、寄售出口保险3、出口汇票保险4、出口贷款保险5、中长期延期付款出口保险6、出口买方信贷担保7、海外投资保险8、保证商行保险9、海外广告保险10、国外加工险11、国外存货保险12、国外仓储保险六、商品倾销和外汇倾销(一)商品倾销----商品出口厂商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甚至低于商品生产成本的价格,在国外市场抛售商品,打击竞争者以占领市场。1、偶然性倾销2、间歇性或掠夺性倾销3、持续性倾销★实行此种倾销的出口商一般都获得政府的出口补贴,或者具有垄断地位。★出口价格至少应高于边际成本,可利用“规模经济”收回投入。(二)外汇倾销1、定义:一个国家通过调低本国货币对外国货币的比价,利用本国货币对外贬值的机会来扩大出口。2、目的:当一个国家货币对外贬值的时候,出口商品以外国货币表示的价格就会降低,而外国商品用本国货币表示的价格就会上升,从而提高了商品的竞争能力,即扩大了出口,又限制了进口。3、必须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⑴要求货币对外贬值的程度大于对内贬值的程度。⑵其它国家不同时实行同等程度的货币贬值和采取其它报复性措施(三)对倾销行为的抑制七、出口退税WTO允许的制度。1、对出口产品在制造过程中使用和消耗的生产投入物征收的关税和其他间接税。2、对出口产品征收的间接税。3、对出口产品在生产和流通中征收的间接税。间接税:是指对销售、执照、营业、增值、特许经营、印花、转让、库存和设备所征收的税。(八)出口补贴----一国政府为了降低出口商品的价格,加强其在国外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在出口某项商品时给予出口厂商以现金贴补或财政上的优惠待遇。(一)出口补贴是重商主义时期就已被普遍采用的一种出口奖励措施(二)出口补贴的两种形式▲直接补贴----出口某种商品时,国家直接付给出口厂商以现金贴补,来降低出口商品的价格▲间接补贴----政府通过各种途径对出口厂商给予财政上的优惠,主要体现为退税和减免税(三)世贸认为出口补贴是“不公平竞争”,并允许进口国采用“抵销关税”进行报复◆乌拉圭回合《补贴与反补贴协议》禁止使用的出口补贴(略)补贴的分类《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分为三类禁止性补贴可诉补贴不可诉补贴案例分析:中国首起农产品反补贴案2010年4月28日,商务部公布了对美白羽肉鸡产品反补贴调查初裁公告。一、经济特区的涵义1、定义:一个国家在其关境以外划出一定的范围,建筑或扩建码头、仓库、厂房等基础设施,并实行特殊的开放政策,吸引外国企业从事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活动的区域。2、设置经济特区的目的▲促进本国对外贸易的发展▲繁荣本地区和邻近地区的经济▲增加外汇收入二、经济特区的发展与设置条件(一)经济特区的出现与发展(二)经济特区设置的条件第三节经济特区1、海港地区2、首都或大城市地区3、内陆地区三、经济特区的类型和作用(一)经济特区的类型七类:贸易型、工业型、工贸结合型、综合型、科技型、金融型和旅游型。(二)经济特区的形式主要形式有:自由港、自由贸易区、出口工业加工区、自由边境区、过境区、工业科技园区和综合性经济特区,等等。德国汉堡港四、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一)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的含义(二)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的规定1、关税方面的规定2、业务活动的规定3、禁止和特别限制的规定五、保税区(一)保税区含义(二)保税区的经营与分类1、指定保税区2、保税货棚3、保税仓库4、保税工厂5、保税陈列场七、出口加工区(一)出口加工区的含义(二)出口加工区的类型1、综合性出口加工区2、专业性出口加工区(三)出口加工区的规定1、对外国企业在区内投资设厂的优惠规定2、对外国投资者在区内设厂的限制规定3、对出口加工区的领导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八、其他形式的经济特区(一)自由边境区(二)过境区(三)科学工业园区(四)综合型经济特区一、出口管制的含义一国为达到一定的政治、经济和军事目的,对某些商品,特别是战略物资与先进技术,实行限制出口或禁止出口。二、单边出口管制(一)出口管制确立的基本原则1、国家安全原则2、执行对外政策3、短缺物资不或缺原则4、履行国际义务原则(二)出口管制国家的确定第四节出口管制(三)出口管制的商品内容1、战略物资与先进技术2、有关国计民生的商品3、“自限”商品4、许可证商品5、禁止出口商品6、国家保护文物等。(四)出口管制的实施机构(五)出口管制的措施1、一般许可证2、单项有效许可证3、特殊许可证(六)对出口违法的处理三、多边出口管制(一)国际性组织(二)联合国成员实施的多边管制四、出口管制的内容1、品质检查2、价格管制3、数量管制4、技术限制案例2:中国与欧盟的焦炭争端2004年5月7日,欧盟向中国发出“最后通牒”,要求中国在一个星期内取消对焦炭出口的限制,否则将把此问题诉诸WTO,焦炭可能成为首例因限制出口被申请WTO仲裁的中国产品。而仅仅在一年以前,欧盟还把来自中国的进口焦炭列为反倾销产品之列,征收每吨32.6欧元的反倾销税。起因是,中国有关部门在2004年宣布减少300万吨焦炭出口配额,由2003年的1200万吨减少到900万吨。成为这场国际贸易争端的直接导火索。中国对焦炭实行出口限制导致国际市场上焦炭供应不足,焦炭价格从2002年79美元/吨上涨到2004年350美元/吨。焦炭国际价格上涨,引起欧盟炼钢成本大幅上涨,进而影响到建筑、汽车等多个行业的成本。欧盟认为,中国并未对焦炭在国内的销售采取类似的限制措施,这实际上是对欧盟等其他世贸成员的歧视,违反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所作出的承诺。以往总是千方百计限制中国向欧洲出口的欧盟,这次大动干戈,要求中国不得限制出口。中国焦炭出口占全球出口总量50%,中国的焦炭质量高,价格便宜,在西方市场当然受欢迎。2003年,欧盟从中国进口焦炭约440万吨,超过欧盟钢铁业焦炭年消耗量的1/3。拥有世界前10大钢厂中4家的欧盟迫于环保的压力,已经关闭了一些焦炭生产厂,欧盟钢铁行业对中国焦炭出口的严重依赖日益迫切。从2003年开始,国内焦炭的市场价格从每吨300元上涨到每吨1300元。2003年被认为是山西焦炭的“跃进年”。全年山西焦炭生产能力突破8000万吨,新增焦炭总量达2800万吨,在建项目超过5000万吨。资金大量流向焦炭行业,重复投资现象严重。未经审批、私自上马的焦化项目更比比皆是,从山西到贵州;从东北到西北,小煤窑、小土焦纷纷死灰复燃。小煤窑、小土焦的出产已占到中国焦炭总产量的23%。对于国内钢铁企业来说,如果焦炭的价格居高不下,由此推动的成本上涨迟早会危及钢铁企业生存的市场环境。2004年1月1日,国家已经将焦炭出口退税率由15%下调到5%。国家对于焦炭行业的调控信号已经非常明显。严重污染的行业两吨煤只能炼出一吨焦。除焦之外的一吨物质就成了烟、油、渣等污染物。煤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污染物更是难以化解的毒害。煤炭是不可再生的能源。中国在2004年初也担心通货膨胀的问题。中国必须保持国内有足够数量的焦炭和原煤,以防止国内供应短缺造成钢铁生产价格上涨。中国当然不希望因为煤炭和焦炭价格引发全国性的通货膨胀。中国煤炭工人获得很低的收入,但却要忍受生命危险和各种职业病。焦炭出口是将不可再生的能源、将工人的血汗、将中国人的健康出售给了外国。当时温家宝正在欧洲访问,但始终没有提及放宽焦炭出口限额。欧盟发出最后通牒要上诉WTO。但中国似乎并不在意。WTO最终裁定并不一定对欧盟有利。因为中国减少焦炭出口有完全正当的理由:焦炭生产是高能耗、高污染的,出于保护国家环境,乃至全球环境的目的,中国减少焦炭生产和出口无可厚非。而且中国自己焦炭供应不足,有相当数量也要靠进口。当时有人猜测中国希望通过这个事件促使欧洲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以避免在对欧盟的贸易中的被动地位问题。2004年5月28日,经过磋商,欧盟已经与中国就焦炭贸易问题达成协议,从而避免了一场贸易争端的发生。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2004年中国向欧盟的焦炭出口量不低于上一年度的水平,即4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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