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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节选一)PrideandPrejudicebyJaneAusten(AnExceptfromChapterOne)译文对比分析节选文章背景:小乡绅贝内特有五个待字闺中的千金,贝内特太太整天操心着为女儿物色称心如意的丈夫。新来的邻居宾利(Bingley)是个有钱的单身汉,他立即成了贝内特太太追猎的目标。1.It’satruthuniversallyacknowledged,thatasinglemaninpossessionofagoodfortune,mustbeinwantofawife.译文一: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道理。译文二: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分析:从译文的准确性来看,译文一和译文二都表达的很准确,担从翻译的句子结构来讲,译文二的“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与译文一的“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要娶位太太”相比语言更简练,表达意思更清晰明朗。2.Howeverlittleknownthefeelingsorviewsofsuchamanmaybeonhisfirstenteringaneighborhood,thistruthissowellfixedinthemindsofthesurroundingfamiliesthatheisconsideredastherightfulpropertyofsomeoneorotheroftheirdaughters.译文一:这样的单身汉,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作是自己某一个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译文二:这条真理还真够深入人心的,每逢这样的单身汉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的人家尽管对他的性情见识一无所知,却把他视为某一个女儿的合法财产。译文一中说“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译文二“这条真理还真够深入人心的”,译文一的译法比较书面化,使用了“根深蒂固”,译文二“深入人心”,两种译法相比较,我更倾向第一种书面化的译法。3.”MydearMr.benne”saidhisladytohimoneday,”haveyouheardthatnetherfieldparkisletatlast?”译文一:有一天班纳特太太对她的丈夫说:“我的好老爷,尼日斐花园终于租出去了,你听说过没有?”译文二:“亲爱的贝特先生”一天,贝纳特太太对先生说:“你有没有听说内瑟费尔德庄园终于租出去了:”译文一中说“我的好老爷”译文二“亲爱的贝内特先生”很明显可以看出前者更口语化,符合两人之间的关系,二后者显得生硬,让人感觉不到两人的亲密关系。(王珍)4.Mr.Bennetrepliedthathehadnot.译文一:纳特先生回答道,他没有听说过。译文二:纳特先生回答道,没有听说过。分析:译文一语意模糊,译文中的“他”是指纳特先生,还是前文提到的其他主人公,引起语意的混淆,歧义。译文二就相对简洁明了,便于理解。5.”Butitis,”returnedshe:”forMrs.longhasjustbeenhere,andshetoldmeallaboutit.”译文一:“的确租出去了,”他说,“朗格太太刚刚上这来过,她把这件事情的底细,一五一十地都告诉了我。”译文二:“的确租出去了,”太太说道。“朗太太刚刚来过,她把这事一五一十地全告诉我了。”分析:二译文相比,译文一中的“这儿”和“来过”以及“底细”和“一五一十地告诉我”是重复表达,使句子累赘罗嗦,译文二思路更清晰明了,表达简洁顺畅,顺理成章,理解起来更容易。6.Mr.Bennetmadenoanswer.译文一:班纳特先生没有理睬他。译文二:班纳特先生没有作答。分析:译文一的感情表达有偏差,“没有理睬他”给人感觉说话人的表达带有不良情绪,语气很硬,相比而言,译文二更贴切。7.”Donotyouwanttoknowwhohastakenit?”criedhiswifeimpatiently.译文一:“你难道不想知道是谁租去的吗?”太太不耐烦地嚷起来了。译文二:“难道你不想知道是谁租去的吗?”太太不耐烦地嚷起来了。分析:对比二翻译,译文一中“你难道“和译文二中”难道你“的语序用的不一样,译文二语气更突出说话人的气愤和不耐烦,感情更贴切,便于读者理解,译文一的表达就逊色于译文二了。8.”Youwanttotellme,andIhavenoobjectiontohearingit.”译文一:“既然是你要说给我听,我听听也无妨。“译文二:“既然你要告诉我,我听听也无妨。“分析:译文一中的“说给我听“没有译文二中的”告诉我“表达直接。9.Thiswasinvitationenough.译文一:这句话是够鼓励他讲下去了。译文二:这句话足以引逗她讲下去了。(1)意译原文中的”invitation”被译为“鼓励她讲下去”体现意译。译者不拘一格,自由而流畅的再现了原文内涵。(2)换形译法原文中”invitation”为名词性质,为而被译为“鼓励她讲下去”为动词性质。译文二这句话足以逗引太太讲下去了。(1)意译原文中的”invitation”被译为“逗引太太讲下去”体现意译。译者不拘一格,自由而流畅的再现了原文内涵。(2)换形译法原文中”invitation”为名词性质,为而被译为“逗引太太讲下去”为动词性质。10.“Why,mydear,youmustknow,Mrs.LongsaysthatNetherfieldistakenbyayoungmanoflargefortunefromthenorthofEngland;thathecamedownonMondayinachaiseandfourtoseetheplace,andwassomuchdelightedwithitthatheagreedwithMr.Morrisimmediately;thatheistotakepossessionbeforeMichaelmasl,andsomeofhisservantsaretobeinthehousebytheendofnextweek.”译文一“哦,亲爱的,你得知道,朗格太太说,租尼日斐花园的是个阔少爷,他是英格兰北部的人;听说他星期一那天,乘着一辆驷马大轿车来看房子,看得非常中意,当场就和莫理斯先生谈妥了;他要在‘米迦勒节’以前搬进来,打算下个周末先叫几个用人来住。“(1)意译,“Why”翻译为“哦”体现了灵活自由的翻译方法,使更加符合原文语境。(2)增词译法,增加“听说”“打算”“看得”“那天”以表达原文内涵意义使译文更加流畅,增强可读性。(3)省词译法,将原文中”withit”未译出,符合汉语表达习惯,使译文流畅。(4)换序译法,将原文时间状语”bytheendofnextweek”在译文中提前,符合汉语将状语提前的表达习惯,符合中文逻辑思维。(5)转性译法,将原文中”in”译为“住”,将介词转译为动词,符合英美国家比较喜欢用介词,而汉语则习惯用动词表达。(6)断句译法将原文”Mrs.LongsaysthatNetherfieldistakenbyayoungmanoflargefortunefromthenorthofEngland;thathecamedownonMondayinachaiseandfourtoseetheplace,andwassomuchdelightedwithitthatheagreedwithMr.Morrisimmediately”两个长句译为多个短句,使译文易理解。(7)转态译法将原文中”Netherfieldistakenbyayoungmanoflargefortune”译为语态由被动转为主动,符合汉语表达习惯。译文二“哦,亲爱的,你应该知道,朗太太说,内瑟菲尔德让英格兰北部的一个阔少爷租去了;他星期一那天乘坐一辆驷马马车来看房子,看得非常中意,当下就和莫理斯先生讲妥了;他打算赶在米迦勒节以前搬进新居,下周末以前打发几个用人先住进来。”(1)意译,“Why”翻译为“哦”体现了灵活自由的翻译方法,使更加符合原文语境。(2)增词译法,增加“那天”“看得”“新居”“打算”“打发”,增强译文可读性和连贯性。(3)省词译法,将原文中”withit”未译出,符合汉语表达习惯,使译文流畅。(4)换序译法,将原文定语”oflargefortune”地点状语”fromthenorthofEngland”时间状语”onMonday”方式状语”inachaise”在翻译时分别提前,并先翻译时间状语后翻译方式状语,符合汉语表达习惯,使译文流畅。(5)断句译法,将原文”thathecamedownonMondayinachaiseandfourtoseetheplace,andwassomuchdelightedwithitthatheagreedwithMr.Morrisimmediately”分为3个短句译完,是译文浅显易懂。11.“What’shisname?”译文一“这人叫什么名字?”(1)翻译多样性,“name”有“名字、姓,姓名、名称”之意,而在译文中被译为“名字”。(2)意译“his”译为“这人”翻译灵活自由并且忠实于原文。译文二“他姓什么?”(1)翻译多样性“name”有“名字、姓,姓名、名称”之意,而在译文中被译为“姓”。12.“Bingley.”译文一“彬格莱。”译文二“宾利。”(1)二者体现了翻译多样性。13.”Ishemarriedorsingle?”译文一“有太太的呢,还是个单身汉?(1)转性译法“single”在原文中应为形容词性质,而在一文中译为“单身汉”是名词性质。(2)断句译法将原文译为两个短句,浅显易懂,自由灵活。译文二“成亲了还是单身?”(1)直译(2)将”married”译为“成亲了”具有中国文化特色。(郭赛赛)14.“Oh!Single,mydear,tobesure!Asinglemanoflargefortune;fourorfivethousandayear.Whatafinethingforourgirls!”译文一:“噢!是个单身汉,亲爱的,确确实实是个单身汉!一个有钱的单身汉;每年有四五千镑的收入。真是女儿们的福气!”译文四:“哦,是个单身汉,亲爱的,肯定是个单身汉!是个拥有一大笔财产的单身汉,一年的收入就有四五千英镑呢。这对我们的女儿来说,真是天赐良机啊!”译文六:“哦,单身,我亲爱的,一点儿不错!一个十分富有的单身汉,每年有四五千镑的收入,这对咱们的几个姑娘是件多好的事呀!”对比:①这句中三句都有多少的增词译法,例如,译文一、四中画下划线部分。②对于译文一、四来说,第一句前边已经说了“是个单身汉”,后面又说“·······是个单身汉”,在汉语中看来有点啰嗦,个人认为译文六翻译较好。③”Whatafinethingforourgirls!”对于“finething”这个词,译文一“福气”,译文四“天赐良机”,译文六“好的事”,个人认为,在这里既然是做媒的好事,译文一和译文四翻译比较合适,单纯的说是“好事”有些苍白。15.“Howso?Howcanitaffectthem?”译文一:“这怎么说?关女儿们什么事?”译文四:“何以见得?这对她们来说有什么关系?”译文六:“怎么个好法儿?这和她们有什么关系?”对比:①”Howso?...”在这里肯定是一个省略句,上文说这是女儿们的福气,天赐良机,下面贝内特先生应该提出疑惑,译文一更加的口语化,翻译比较合适16.“MydearMr.Bennet,”repliedhiswife,“howcanyoubesotiresome!YoumustknowthatIamthinkingofhismarryingoneofthem.”译文一:“我的好老爷,”太太回答道,“你怎么这么叫人讨厌!告诉你吧,我正在盘算,他要是挑中我们的一个女儿做老婆,可多好!”译文四:“亲
本文标题:《傲慢与偏见》译文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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