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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关于印发云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1尊敬的各位领导:请各领导对《云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并用红色或蓝色字体注明,于4月1日(周五)下班前,将修改意见电子版发送到bx88888@126.com或传真至0871-8892554联系人:罗保学(省局食品安全监管处)联系电话:0871-8892573。谢谢!2关于印发云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改委、新闻办、住建局、教育局、旅游局、商务局及相关单位: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国家商务部、国家旅游局、国家教育部联合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2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3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6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商务厅、省旅游局、省教育厅、省住建厅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活动。现将《云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3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旅游局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住建厅二○一一年三月十日4云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商务部、国家旅游局和国家教育部《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2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3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6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含县级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店、食堂)”的活动,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示范群体,带动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稳步提高。为有效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推动全省争创“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创建餐5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推动餐饮服务单位安全诚信和健康发展。(二)工作原则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落实餐饮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餐饮食品安全操作管理,提升餐饮食品安全水平。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争创相结合、分类指导与分级联创相结合、逐步推进与滚动发展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统筹相结合、政策扶持与资金扶助相结合,进一步落实餐饮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规范餐饮食品安全秩序,提升餐饮食品安全水平。二、工作目标(一)总目标在2011-2015年期间,按县级行政区划数20%的比例,力争在全省创建25个省级餐饮服务示范县(区)和50条省级餐饮服务示范街、200个以上餐饮服务示范单位(店、食堂)。争取在全省创建10个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20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50个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店、食堂),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群体,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稳步提高。(二)阶段目标61.启动创建阶段(2011年),全省力争创建10个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20条示范街、80个示范单位(店、食堂)的目标;并通过验收。积极参与申报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街、示范店的创建工作,全省力争创建3个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10条示范街、10个示范单位(店、食堂)的目标,并通过验收。2.创建中期阶段(2012-2013年),力争再创建15个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30条示范街、160个示范单位(店、食堂)的目标,并通过验收。全省力争创建7个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10条示范街、40个示范单位(店、食堂)的目标,并通过验收。3.巩固和全面达标阶段(2014-2015年),巩固前期创建成效,着力建设长效机制,实现五年工作总目标:全省力争共创建25个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50条示范街、200个以上示范单位(店、食堂)的目标,并通过验收;全省力争共创建10个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20条示范街、50个以上示范单位(店、食堂)的目标,并通过验收。三、创建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标准(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标准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应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72.行政区域内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目标达到100%;3.建立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领导与工作机构,财政支持保障充足;5.执法监督队伍配备有力,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健全;6.行政区域内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7.设立投诉举报网络,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8.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其中B级以上达到80%;9.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食品及餐具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10.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90%以上;11.行政区域内餐饮食品安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12.行政区域内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餐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3.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监管工作扎实有效,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标准1.区域内不存在无证经营现象;2.区域内所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均应诚信守法经营;3.配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4.区域内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均达到B级以上;5.区域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比例达到50%以上;6.区域内连续二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餐饮食品安全事故;7.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80%以上。8(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标准1.诚信守法经营,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2.各项措施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3.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4.量化分级管理被列为B级以上;5.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积极采用“五常法”或“六T法”等先进管理方法;6.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餐饮食物中毒事件。四、创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标准(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标准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目标任务考核达标95%以上;2.建立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领导与工作机构,财政支持保障充足;3.执法监督队伍配备有力,行政区域内建立有乡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站和社会监督员队伍;4.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监管网络,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5.建立健全餐饮许可和安全监管的相关管理制度;6.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90%;7.每年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开展2次以上专项检查;98.行政区域内大、中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其中B级以上达80%;9.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达到80%,其中B级以上达到60%;10.结合当地实际,在学校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和餐饮街区,积极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星级评定”和向社会公开诚信承诺活动;11.行政区域内广泛开展示范创建活动,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2条以上,示范店10个以上;12.行政区域内学校食堂创建示范覆盖率大80%以上,旅游景区示范店所占比例达50%以上;13.行政区域内餐饮服务食品及餐具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14.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80%以上;15.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16.行政区域内连续二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餐饮食品安全事故;17.广泛开展针对餐饮行业、学校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社会公众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65%以上。(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标准1.区域内不存在无证经营现象;2.区域内内所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均应诚信守法经营,积极10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星级评定”和向社会公开诚信承诺活动;3.配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4.区域内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均达到B级以上;5.区域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比例达到40%以上;6.区域内连续二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餐饮食品安全事故;7.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标准1.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2.量化分级管理被列为B级以上;3.采用餐饮服务良好操作规范及“规范化管理”等先进的方法开展食品安全管理;4.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95%;5.建立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90%以上;6.建立生鲜肉、食用油进货、储运索证和使用台账记录制度,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管理规范;7.诚信守法经营,积极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星级评定”和向社会公开诚信承诺活动;8.连续二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餐饮食物中毒事件。(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标准1.景区内所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均应诚信守法经营,积极开11展餐饮服务单位“星级评定”和向社会公开诚信承诺活动;2.景区内不存在无证经营现象;3.配备专兼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4.建立健全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管信用档案,每年开展安全检查2次以上;5.建立健全举报投诉站及相关制度,及时处理举报信息;6.制定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每年演练培训不少于1次;7.景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均达到B级以上;8.景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比例达到50%以上;9.景区内连续二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餐饮食品安全事故;10.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五)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标准1.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制;2.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3.诚信守法经营,向社会公开诚信承诺活动,并公开张贴质量安全承诺书;4.严格规范承包经营学校食堂的管理,严格准入制度;5.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6.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7.健全并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每月自查、每季度检12查一次,并公示检查情况;8.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每年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95%;9.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10.定期维修维护食堂设施设备,确保正常运行。11.制定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每年演练培训不少于1次;12.量化分级管理被列为B级以上;13.建立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90%以上;14.建立生鲜肉、食用油进货、储运索证和使用台账记录制度,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管理规范;15.连续二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餐饮食物中毒事件。五、组织实施(一)制定方案,建立机构2011年3月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发改委、省政府新闻办、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住建厅、省旅游局联合下发《云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成立省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启动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活动。省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地食药监、商务、旅游、教育等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建立领导机构,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13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及实施步骤,组
本文标题:关于印发云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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