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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主讲人李肖肖2015年10月14日•为了提高我院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治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环境安全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水灾、火灾、特大车祸、地震、战争、动乱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环境安全的事件。•一、组织领导•(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院长•副组长:副院长•成员: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药剂科、器械科、保卫科、总务科、财务科、信息中心负责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二)领导小组下设各应急小组1、应急救治专家组:负责制定伤病员的救治方案,指导指挥伤病员的救治,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伤病员的救治情况。•组长:分管业务的副院长•副组长:医务科科长•成员:各临床科室主任•2、院内应急医疗救治组:负责伤病员救治工作。•组长:分管业务的副院长•成员:各有关科室具有中级技术职务人员组成。•3、院外应急医疗救护队:•救护一队:负责批量外伤等事件救治。•组长:分管业务的副院长•成员外科具有2年以上工龄的医护人员。•救护二队:负责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救治。•组长:分管业务的副院长•成员:内科(包括感染性疾病科)具有2年以上工龄的医护人员。•救护三队:预备队。•组长:分管业务的副院长•成员:内科、外科、医技科室部分人员。•二、各部门职责•(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急事件处置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负责启动应急机制后的统一协调工作。•(二)办公室职责:•协助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医院应急办公室组成部门职责界定,保证医院总值班工作制度落实。•(三)医院总值班职责•负责处理医院非办公时间的突发公共事件,及时接受、传达上级行政部门关于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通知,负责启动绿色通道。•四)医务科职责:•1、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全院范围内应急事件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通报,组织对报告的应急事件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和分级。•3、负责组织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组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各专业医疗人员。•4、定期对医疗队成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提高队伍整体应急处置能力。•5、根据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和上级指示选派医疗队,负责院内应急人员调配、管理。•6、负责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突发事件处理提供决策依据。•7、负责与临床科室负责人、应急队队员联络,并保持畅通。•(五)护理部职责•1、负责组织应急事件医疗救治中护理人员的调配。•2、负责护理人员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培训、消毒隔离技术及护理安全工作。•3、配合医务科组织的应急队伍演练,加强医护配合。•(六)预防保健科职责•负责传染病疫情上报,加强网络直报工作的管理。•(七)医院控感办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物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八)政工科职责:•负责宣传、接待媒体,由医院指定人员对外通报或接受采访;负责标识的统一设计、制作;做好医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对医务人员家属的解释与安抚工作,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负责派出人员的统计及分类管理。•(九)药剂科职责•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疗用及消毒用药品的采购储备供应;参与药物治疗方案的制定;提供其他药学技术服务。•(十)器械科职责•保证重点部门设备完好,随时可用;随抢救进程及时提供所需设备;随时进行抢救设备的现场维修。•(十一)信息中心职责:•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做好信息系统的维护,保证运行正常、信息准确。保证通信畅通,并具有随时增加通信的能力。•十二)病案室职责:•负责收集相关疾病的病例资料,整理、审核、管理。•(十三)总务科职责•保障抢救所需物资及必要的日用品的供给;保证电力、热力、通风、水源的供应;保证临时设施的建设;保证参与抢救人员的膳食供应。•(十四)保卫科职责•1、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划定隔离区时,保卫科及时提供人员,并设立专人进行保安,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隔离区,患者及可疑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救治区域。•2、遇有突发灾害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时,保卫科必须及时对通讯等公共设施、医疗设备采取保护措施。•3、与公安部门保持联系,实施对嫌疑人的监控。•(十五)车辆科•保证运输车辆的完好,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调用急救车。•三、实施细则•(一)当遇到意外的突发事件时,要求医院全体工作人员思想要冷静,抢救措施要快速、有效,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二)应立即通知科室领导、院总值班、相关职能科室、院领导,积极组织全院参与,应尽早解除险情,保证工作正常进行。•(三)医院根据突发事件性质不同,由领导小组紧急召集成立临床医疗小组和专家救治小组,同时配备后备力量。所有医护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安排,认真负责,尽职尽责•(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经医院领导小组和专家救治组会诊,确认为传染病暴发流行,即应按相关传染病和隔离要求对病人以及接触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隔离,隔离期限依传染病种类不同而异。传染病首诊医师必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五)医院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应进行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六)突发事件发生后总务科和药剂科应根据突发事件的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准备好充足的救治药品和后勤物资,并保证药品和物资质量,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七)院感办全面负责院内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发生,特别是病人居留的环境和诊疗室。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采取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工作。•(八)严格按照卫生部有关《消毒技术规范》处理病人的排泄物及废弃物,防止污染。•(九)做好对本地区人群突发事件防治知识的宣传,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对易感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措施。•(十)各科室应积极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来院进行现场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同时接受上级部门对应急处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四、启动预案条件和救治流程•在罗庄区范围内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启动本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医院有关科室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一)发生大批创伤、烧伤等事件:立即启动批量外伤患者抢救流程(附件一)•(二)发生批量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启动批量食物中毒患者抢救流程(附件二)•(三)发生传染病暴发或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立即启动传染病或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处置流程(附件三)•(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院内急救流程(附件四)•(五)急性创伤患者救治流程(附件五)•五、信息报告•(一)有下列情形之一,首诊医师或护士应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科主任、护士长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到院会诊,并向院领导小组或总值班汇报,院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确认后以最快速度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的;•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的;•4、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他重大伤害事件。•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报告程序。预防保健科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的每日疫情等上报,不得缓报和瞒报。•六、应急处置结束后的处置•当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书面通知宣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结束,本院应急也宣布结束。结束后要对留验、住院病房及诊疗室进行全面消毒,医疗废弃物分类规范处理。各主管部门和科室要认真总结应急处理工作中成功的经验及失误的教训,不断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的处置能力。•七、法律责任•(一)未依照本预案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当事人及其所在科室、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依据突发事件要求,未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药品等物资供应和储备的,对科室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场训戒,口头警告、行政处分、就地免职,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对疫情畏缩不前或临阵脱逃的;•2、不听指挥、贻误救治时间的;•3、擅离职守或工作消极的;•4、违反规程,草率马虎,操作不当致使防控救治不力导致疫情蔓延、扩散的;•5、拒绝接诊患者的;•6、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调度的;•7、泄露秘密或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
本文标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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