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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中泰置业绩效考核办法1/110/19/2019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有效地评估员工的工作绩效,全面调动员工积极性,改进工作激励进取,使小珠山发展有限公司成为一个管理规范、执行力强、实事求是、事业创新的国际化公司,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绩效管理分为高层管理人员、员工两部分进行。本“办法”所指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监以上管理人员;员工是指除高层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第四条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只进行年度绩效评估。使用《绩效评估表》,由总经理、董事长负责实施评估。第五条员工的绩效考核包括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一)员工月度考核主要考核当月工作业绩1、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人事行政部经理组成绩效评估小组。2、各部门由经理负责,每月28日前向人事行政部提交由分管副总签字的下月工作计划,同时在每月的30日前向人事行政部提交由分管副总签字的上月计划执行情况小结,小结中应对各自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并以百分为满分实事求是打出应得分数。3、评估小组根据各部门提交的月工作计划和执行情况小结,对责任人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并对责任人的绩效进行评估,同时以百分为满分进行评分。未纳入月度工作计划的员工,由绩效评估小组按其实际工作表现进行评分。4、人事行政部经理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各部门经理及每位员工,并将评估小组评价和自我评价进行比较、沟通,形成统一意见,以作为当月激励薪酬的发放标准。5、人事行政部根据月度估评结果,确定员工的月度激励薪金发放金额。(二)年度考核:1、使用《绩效评估表》,一般员工由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负责评估。部门经理由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进行评估,并提交董事长办公会讨论通过。2、员工年终考核最终得分=月度考核得分×50%+年度绩效评估×50%。3、人事行政部向管理层提交年度评估结果,作为员工的年度激励薪金发放的依据。第六条办法自年月日起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人事行政部。
本文标题:济南中泰置业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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