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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业务讲解第二部分社保险种简介第一部分第三部分养老保险业务退休审批业务目录CONTENTS一、社保险种相关简介11、养老保险2、失业保险3、医疗保险4、生育保险5、工伤保险概念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单位缴费比例20%,个人缴费比例8%1、养老保险一、社保险种相关简介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8%全部进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其用作计算养老金。在职职工停保时,个人账户应做封存处理,封存期间不间断计息。一、社保险种相关简介领取一、社保险种相关简介2、失业保险概念缴费比例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单位缴费比例2%个人缴费比例1%一、社保险种相关简介2、失业保险领取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缴费满1年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一、社保险种相关简介2、失业保险其他2012年,湖北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社会保险五缓四减政策。湖北省养老局出台了《湖北省实施用人单位稳岗补贴办法》。参保满1年,单位没有欠费情况,可进行申报。一、社保险种相关简介2、失业保险其他按照单位上年度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占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比例为1%及以上,缴款额的50%拨付;比例为0.8%(含0.8%),缴款额的40%拨付;比例为0.6%(含0.6%),缴款额的30%拨付;比例为不足0.6%,缴款额的20%拨付。一、社保险种相关简介3、医疗保险概念缴费比例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单位缴费比例8%个人缴费比例2%一、社保险种相关简介3、医疗保险领取个人账户人员类别年龄计入个人账户资金基数个人缴纳单位划入在职职工35岁(含)以下个人缴费工资2%1.1%35岁-45岁(含)1.4%45岁以上1.7%退休人员70岁(含)以下本人上年度月平均退休费4.8%70岁以上5.1%一、社保险种相关简介3、医疗保险其他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普通门诊、住院门诊重症等一、社保险种相关简介4、生育保险概念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一、社保险种相关简介4、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0.7%领取女职工生育津贴=当月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男职工护理假津贴=当月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一、社保险种相关简介4、生育保险其他生育津贴:流产(非正常生育)等。一、社保险种相关简介5、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0.5%概念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一、社保险种相关简介5、工伤保险领取工伤认定后:1、工伤发生时劳动者本人可获得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企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2、劳动者因工伤死亡时可获得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其遗属可获得供养亲属抚恤金(符合相关条件方可)。年度申报及核定人员增减变动转移接续在职业务审核待遇待遇发放资格认证退休业务二、养老保险业务管理二、养老保险业务管理1、在职业务(一)年度申报及核定1、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度申报核定时间为每年6月至7月,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下发专门的核定通知,统一组织进行。参保单位在进行年度申报核定时,须填报《年度核定情况表》、《年度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表》,单位工资总额有剔减项的,还须填报《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工资总额剔除项目明细表》、《年度核定情况表》必须经单位法人、劳动工资、工会组织、财务负责人签字。《职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必须是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后进行上报,一经核定,今后不再做调整。二、养老保险业务管理1、在职业务(一)年度申报及核定用人单位申报职工缴费基数时,应当提交财务决算年报表、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表以及其他证明材料,财务决算年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基本情况表》、《成本费用情况表》或《人工成本情况表》2、年度单位缴费工资的申报。单位缴费基数按参保单位上年度的年工资总额为申报数,申报的工资总额保留到元。3、年度个人缴费工资的申报。年度个人缴费工资由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据实申报,按政策规定保留到10元。二、养老保险业务管理1、在职业务(一)年度申报及核定1、单位缴费基数的核定核定年度内参保单位的缴费工资,以上年度本单位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收入为依据,由单位依法申报,并履行单位法人代表、工会组织、劳动工资及财务负责人的签字手续。单位申报年度缴费工资时,必须附报本单位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和劳动工资报表。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依法进行核定。参保单位年度缴费工资人均低于本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按60%核定;高于300%的,按300%予以核定。单位缴费工资申报数经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录入计算机操作系统,并按月平均数的20%计算出单位应缴费用(月平均数=年工资总额/12,四舍五入到元)。二、养老保险业务管理1、在职业务(一)年度申报及核定2、职工缴费基数的核定实际核定年度内的职工个人缴费工资,由职工本人根据上年度本人实际工资收入据实申报,并经本人签字。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核定时,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低于本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高于300%的,按300%核定。在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足额缴费后,作为职工个人账户记录、转移和退休时计发待遇的依据。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一经核定,不再变更。3、缴费工资基数的依据。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应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要求,据实申报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以及依法申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二、养老保险业务管理1、在职业务(二)人员增减变动在职职工的增加参保单位增加职工可以分为三类,一是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二是新增职工原已参保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人员,三是新增职工未参保,需要办理养老保险补缴手续的人员。对这三类人员,均要从在本单位领取工资之日起为其办理养老保险手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二、养老保险业务管理1、在职业务(二)人员增减变动在职职工的增加参保职工发生增加时,单位应填写《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在职职工增减变动表》、有补缴冲减的填写《职工养老保险补缴(冲减)明细表》。在填写上述表格的同时,应提供确定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商调函、任职通知或文书等证明材料。二、养老保险业务管理1、在职业务(二)人员增减变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的办理1、资料的申报(1)单位申请补缴报告;(2)本人户籍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银行出具的劳动者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工资发放的证明资料。(5)原全民固定工、劳动合同制职工、集体所有制职工,补缴2001年以前时段的,还需提供职工个人原始档案。二、养老保险业务管理1、在职业务(二)人员增减变动在职职工的减少职工发生减少时,参保单位须填写《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在职职工增减变动表》,并针对不同原因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如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调动、参军、入学、死亡证明,被判刑劳教的法律文书等。二、养老保险业务管理1、在职业务(二)人员增减变动在职职工的减少(3)退休人员的办理。在职职工达到法定退休条件,在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休手续时,单位需提供退休审批部门审定的《企业职工退休条件认定表》,审核通过后,核定记录部门将相关信息转至待遇审核部门。二、养老保险业务管理1、在职业务(三)转移接续转移接续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三、退休审批的常见问题1、办理退休手续时,出生年龄如何认定?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组通字〔1990〕24号、〔2006〕41和原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都明确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职工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另外,鄂劳险〔2002〕228号文件、鄂人社发〔2009〕44号文件都对处理这一问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职工档案中记载有几个不同的出生时间,以职工的招工表、录用表、入伍登记政审表等批准其参加工作的正式表上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三、退休审批的常见问题2、身份证姓名与档案中记载的姓名不一致如何处理?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填写退休条件审批表时,应填写其身份证的姓名,但由于诸多历史原因,某些职工在办理招工、入学、入伍时的姓名与现在的身份证不一致。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应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曾用名的相关证明,或者提供有曾用名记载的原始户籍。三、退休审批的常见问题3、达到退休年龄本人不愿退休(或拒绝在退休表上签字)如何处理?按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09〕44号)规定,在办理退休手续时,职工本人应在《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上履行签字手续,目的是通过这一程序,对职工本人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以及岗位或工种等情况予以确认,保证职工在退休审批工作中的知情权,防范可能出现的违反国家政策或者弄虚作假行为。三、退休审批的常见问题在办理退休条件确认相关程序中,职工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的,用人单位应向其宣传、解释国家及省的相关政策,做好职工工作。如果职工仍拒绝履行签字手续,用人单位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有关规定,将职工姓名、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岗位(工种)情况及拟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的说明予以送达。用人单位按此方式办理后,人社部门视为职工本人已履行签字手续,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三、退休审批的常见问题4、延期办理退休手续如何处理?对因用人单位或个人原因缓报、漏报的,其退休时间和基本养老金计发及调整,均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间确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延迟退休期间所缴养老保险费予以退还,养老金不予补发。由此对参保人员造成的损失,属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原因的,由单位负责补偿。关于补充门诊、补充住院报销1、补充门诊资料:发票、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送交地点:汉阳支公司7楼2、补充住院资料:发票、用药清单、出院小结、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特别说明1、各经营单位综合部经理应关注本单位员工社保缴纳情况,有员工增加或减少及时督促社保经办人办理社保增减异动。2、市公司与支公司、支公司与支公司间人员调动时,务必做好社保方面的衔接工作,务必避免衔接不当造成员工停保。2、社保账户在市公司的单位,请指定社保经办人,自行去汉阳社保局办理社保相关事宜。转移接续谢谢
本文标题:社保业务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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