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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理财保险销售技巧分红理财保险销售误区•一、认为卖保险就是卖保障型产品•二、自己对理财型保险认同度不高•三、卖理财型保险偏重讲解其收益•四、客户有拒绝问题很难成功应对买保险不是买回报率,买保险是为了满足家庭的四大需求保障身体和生命积累子女教育金储备晚年养老金财富保全与传承买买保保险险就就是是买买平未安来保障型保险:防范客户人身风险,补偿重疾、意外等风险发生后对家庭造成的经济困境。其获利模式是“以小搏大”理财型保险:最大的卖点不是投资回报,最重要的是可以把未来一定要花的钱以契约的形式固定下来,做到老有所养,幼有所护,财有所承,业有所依。保险营销人员神圣的职责•当风险来临的时候,保险能够雪中送碳,解决客户的经济补偿问题•当健康平安的时候,保险可以为客户提供充足的教育金,养老金,生活享受金•当财富有风险的时候,保险可以成为财富的避风港,金融领域的诺亚方舟意外与疾病,人的命数是无法提前确之的,但有一点我们可以确认:一个人不发生意外疾病,那一定长寿;一个人英年早逝或活不到平均寿命,那一定是发生了意外或健康出现了问题。所以人寿保险应是组合对冲投保才能避免人生的风险。保障型产品是为了今天更安心理财型产品是为了未来更踏实保障型产品是保障未来的收入理财型产品是保障过去的财富保障型产品是常规销售的产品理财型保险是开门红聚焦产品分红保险独特的保单贷款功能:相比不动产及其他金融产品更具流动性现金价值固定回报生存金浮动收益分红保单贷款资金周转最低的贷款利率无用途限制不影响任何保单回报流动性强:资金依然灵活保险理财在家庭资产配置中的重要作用•案列1:每个人的投资爱好不同,假定一个家庭有200万元需理财,•第一种方式:把200万元全部投资在股票,基金或房产或银行理财上,也就意味失去了其它投资机会,一旦投资失误连弥补的机会都没有,付出的是昂贵的机会成本•第二种方式:配置一定比例的银行存款(大都数是一年期的),付出的代价是利率太低,不用的时候是3.25%左右,用的时候是0.35%.•第三种方式:配置一定比例的分红保险,不用的时候有着比银行存款更高的收益,未来还有增值的空间,用的时候随时保单贷款抓住一切可投资的机会。个人财富积累的最好方式是保险家庭“备用金”最好的方式是保险•1,首付15万元,积累50万元财富•有一种积累叫负债•2,高利率的活期帐户,灵活的周转功能•案列1:15万元救了朋友的急,•案列2:35万元帮了客户的忙•案列3:50万元帮助还清了到期贷款•案列4:60万元帮女儿买了一套满意的房子•案列5:50万元买了个一年8.6%的信托•注:家庭匹配了分红保险,不用再为没有现金周转担心,更好的保证了其它投资的顺利进行,同时比银行储蓄更能留住财富•高现金价值高贷款比例,资本流动性进一步加强。在市场萧条没有好的投资渠道时,分红保险能让客户安全获利。在出现好的投资机会时,可以通过保单贷款进行资本的二次运作,仅需支付业内最低的保单贷款利率,而不影响任何分红及生存利益。财富等级分类穷人中产富人无资产亦无负债有能力负债拥有资产•结论:被动收入是生活最可靠地保证,理财的终极目的就是增加被动收入,家庭中被动收入的占比越高,生活越安全,舒适。今天太多的白领因负债背负着巨大的压力,解决的办法一是拥有相应的人身保障,二是逐步增加家庭的被动收入,由于分红保险门槛低,交费时间短,是积累家庭财富,逐步增加被动收入的最佳理财工具,购买了它等于购买了一台永远运转的印钞机。•一、源源不断的现金流让养老更安心•二、源源不断的现金流让教育更保证•三、源源不断的现金流让生活更享受•四、源源不断的现金流让财务更自由•五、源源不断的现金流让财富更增值•六、源源不断的现金流让子女更富有让永久稳定的财产性收入来保证家庭财务安全分红保险三桶金:当下要用的钱源源不断的现金流可以满足我们生活的多种需求生活享受金未来要用的钱安全安心家庭必备的财富蓄水池资本金投资要用的钱50%~80%的钱可以让我们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投资机会周转资金尊越让闲置的钱流动起来,让零散的钱积累成可观的财富,让钱稳定的钱生钱,在保守理财的同时既能防范银行低利率风险又能期待未来分红可能的高回报!一,保单贷款让资金运用更灵活二,分红回报让资金更具投资性三,累积生息让财富增值更可能四,保守理财让财富更具安全性千万富豪人数第一次突破102万人,比上一年增加了64260人,涨幅6.3%亿万富豪人数已达63500人,比上一年增加了3683人,涨幅5.8%。——《2012胡润财富报告》2012年大众富裕阶层人数达到了1,026万人(大众富裕阶层指个人可投资资产在10万美元,即63万元人民币以上)。预测2013年底将达到1,202万,年增长15%人均可投资资产在133万元左右——《2013中国大众富裕阶层财富白皮书》高净值人士虽然数量较少,但由于掌握巨额财富,是各家理财机构的激烈争夺对象。大众富裕阶层快速崛起预示着全民理财时代来临,他们是财富市场新增长点。一、避税(一)个人所得税的避税功能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个人所得税法结论:投保人寿保险所得的生存金、分红、理赔款等相关收益,国家免征个人所得税。(二)遗产税(待开征)的避税功能遗产税即对死者留下的遗产进行征税。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因为有遗产税法,可对在其境内继承遗产的中国公民征收遗产税;而我国因为没有遗产税法,无权对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继承遗产征税。这既有悖于国家间的公平、平等原则,又有损于国家税收主权和经济利益。另外,遗产税通过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将高税收转化为高福利,可以把个人剩余财富集中为社会福利基金,从而保障更多人的利益。二十多年以前开征遗产税已列入我国税制改革的议事日程,随着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不断建立健全,遗产税制的建立与实施的可行性越来越强。2004年■9月21日,受国税总局委托,由“新世纪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对策研究”课题组组长王明高等人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正式对外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第五条:下列各项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1.遗赠人、受赠人或继承人捐赠给各级政府、教育、民政和福利、公益事业的遗产;2.经继承人向税务机关登记、继承保存的遗产中各类文物及有关文化、历史、美术方面的图书资料、物品,但继承人将此类文件、图书资料、物品转让时,仍需自动申请补税;3.被继承人自己创作,发明或参与创作,发明并归本人所有的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4.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或与外国政府签定的协议中规定免征的遗产税;6.国务院规定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的其他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法》第42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四)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保险金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的,由受益人取得保险金保险合同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根据我国保险法规有关条文规定的精神,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投保高额人寿保险,受益人应当指定为两人以上并指定不同受益顺序,如果只有一个指定受益人,一旦出现《保险法》第42条所列明的情况:“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那么保险受益金将成为被保险人遗产进行法定继承。结论(1)征收遗产税时将先对家庭财产(如夫妻共同财产、家庭成员共有财产等)进行分割以确定遗产范围,范围确定后按税率进行征税。例如:婚姻存续期内,被继承人为配偶投保的人寿保险,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核定遗产税征收范围时,先对该保单进行共同财产分割核算,分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部分,列入遗产税的征收范围。(2)被继承人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身份所取得的生存金、理赔款等人寿保险收益,免征遗产税。(3)若被继承人所投保的人寿保险,受益人为法定(未明确指定)或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而无新的受益人时,所取得的生存金、理赔款等相关收益,将列入遗产税的征收范围。(4)被继承人为子女或父母等人投保的人寿保险,属赠与性质。若投保时间距离被继承人身故不足五年,且与其它赠与财产相加总额超过两万的部分,将列入征收范围。寿险如何规避遗产税寿险有非常强的变现能力。不同于其它税种,继承人须先筹一笔钱缴清遗产税款才能完成全部财产过户登记,不能用继承的遗产来缴纳遗产税。寿险是立即给付的现金,常在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公司以现金给付保险受益人,充分符合遗产税以现金缴纳的需要。同时,购买寿险还能减低应税财产。购买寿险的保费属于支出项,不会列入资产总额,等于在保持总资产不变的前提下,提高免税资产,降低征税资产。[规划前]动产300万不动产700万财产净额×税率-累进差额=应缴税额1000万50%175万325万第二代实得675万元1000万[规划后]动产150万不动产700万保险费150万850万×税率-累进差额40%75万=应缴税额265万免税现金450万第二代实得1035万元(150+700-265+450)以2010年《遗产税暂行条例中》(新草案)的税率为例:寿险如何规避遗产税“总体而言,寿险避税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生前将资产转移,一种是身故后获得赔付。”保险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生前的避税主要是通过为后代投保年金类保险(后代作为被保险人),将资产逐年转移到后代名下,从而减少身故后遗产总额。身故后的避税方式,是指在生前为自身投保寿险,身故后的保险赔付金将不会计入遗产。“这两种方式都能减少遗产总额,从而降低须缴纳的遗产税。”二、避债(一)企业所有者(企业主、股东)的避债功能企业分类:企业按照投资人的出资方式和责任形式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其中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形式,公司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结论(1)有限合伙企业或公司所有者,在被追偿公司债务时,个人资产不会受到追偿,包括投保的人寿保险。(2)个人独资企业、基本合伙企业所有者,在企业资不抵债之前,为已分居的成年子女投保人寿保险,当企业及个人被追偿债务时,为子女投保的人寿保险不在追偿范围。(3)个人独资企业、基本合伙企业所有者,在企业资不抵债之前,为配偶投保人寿保险,当企业及个人被追偿债务时,为配偶投保的人寿保险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列入追偿范围。(二)个人的避债功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继承遗产以继承关系为限,只有与被继承人存在继承关系的自然人才能取得继承遗产的权利。但继承人继承遗产只有在清偿了死者生前债务、税金之后,继承
本文标题:分红型理财产品销售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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