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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商品房销售相关信息公示表商品房名称:开发企业名称:企业咨询电话:XXXXXXX价格举报投诉电话:12358监制机构:公示时间:2008年XX月付款方式及优惠折扣本商品房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具体房价请查阅价目表。一次性付款XX折,按揭XX折。本楼盘可在XX银行办理按揭,有关按揭比例、年限、利率、相关收费和手续请购房者查询银行按揭有关收费说明资料。合同见证收费请查看相关律师事务所收费价目表。代收代付收费情况项目标准依据委托单位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住房80元/件发改价格[2008]924号房产交易中心非住房550元/件房屋所有权共有权证工本费10元/证发改价格[2008]924号房产交易中心代收契税非住宅、普通住房建筑面积单价高于5100元/m2,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高于144m2的,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的按购房总价3%计算;普通住房建筑面积单价低于5100元/m2(含5100元/m2)以下,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m2(含144m2)以下的,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1.0)以上的按购房总价1.5%计算;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首购90㎡及以下普通住房的按总价1%计算。契税条例财政部门房屋所有权证印花税5元/本印花税务条例税务部门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5‱印花税条例税务部门(没委托或房屋买卖合同没贴印花不收)银行按揭收费银行按揭相关收费资料已摆放在售楼处,请查询。以上费用代收、如有变动,以政府部门最新公布收费项目、标准为准前期物业服务收费XXXX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为X级。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0号、惠价[2005]70号、惠价[2007]97号文,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建筑面积:高层住宅(含带电梯的多层及小高层)XX元,多层住宅(无电梯)XX元,别墅XX元,非住宅XX元,公共水电费用按实合理分摊。根据惠价[2007]64号文,装修保证金每户2000元;装修工人出入证每证押金为10元,能重复使用且完好退回时如数退还押金,装修工人出入证不能重复使用的收取工本费3元/证。具体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及合同,室内装修管理相关费用及协议和业主临时规约等样本已摆放在售楼处,请大家查阅。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根据惠城价[2003]120、[2008]45号文,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每辆每月:室内停车场小汽车XXX元、摩托车XX元,露天停车场小汽车XX元、摩托车XX元。其它1、本住宅小区的建筑容积率为XXX,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至XXXX年XX月XX日止。2、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按每平方米住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5%缴交,2009年4月1日起,商品住宅多层(楼层小于或等于8层)为50元/平方米;高层(楼层高于或等于9层)为60元/平方米;地下车库为75元/平方米。由购房者按规定自行到建设银行办理。3、房屋买卖是否公证由客户自愿选择,公证收费请向公证部门查询。商品房销售价目表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预售许可证号码:最后更新:年月日房号楼层户型建筑面积(m2)套内建筑面积(m2)公用分摊建筑面积(m2)总售价(元)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元/㎡)备注监制机关:价格举报投诉电话:12358企业物价员:XXX企业投诉电话:XXXXXXX《商品房销售价目表》和《商品房销售相关信息公示表》的填写说明一、《商品房销售价目表》1、户型:指商品房套内的区间间隔,即×厅×房×卫。2、建筑面积=套(单元)内建筑面积+公用分摊建筑面积。3、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总售价÷套内建筑面积。二、《商品房销售相关信息公示表》4、商品房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指提供物业服务的具体事项;服务标准:指按照行业规范提供的物业服务所达到的标准;收费标准:指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前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5、代收代付收费项目、标准及收费依据指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过程中向购房者代收代付的各项费用,需列出委托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6、各种付款方式对应的优惠折扣需列明预付或首付、一次性付款、分期支付的金额,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实行优惠折扣的需详列折扣办法清单,供购房者选择。7、其他指上述各项之外,须诚实信用地告诉购房者的有关价格事项。办理商品房明码标价监制指南一、根据《广东省物价局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公开销售24小时之前实行明码标价,标价方式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负责监制。二、经营者在售房前须按惠价[2007]104号,粤价[2007]127号文有关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标价方式,制作《商品房销售价目表》和《商品房销售相关信息公示表》。具体样式可登陆惠州物价信息网()下载中心查阅和下载。三、经营者须将事先制作好的《商品房销售相关信息公示表》一份和纳入当期交易的所有的《商品房销售价目表》送到市物价局(县、区所辖的送当地县、区物价局)办理监制手续。四、《商品房销售相关信息公示表》和《商品房销售价目表》经物价部门加盖监制章手续后,经营者根据售房交易场所条件对《商品房销售相关信息公示表》可进行扩大制作,悬挂或张贴在醒目位置,对《商品房销售价目表》另行加工制作成价目册(薄、牌、书)等样式,摆放在售房交易场所,供购房者查阅。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6号市人民政府四号楼二楼市物价局市场监管科联系电话:2818732传真:2808181电子邮箱:hzwjscjg@yahoo.com.cn惠州市物价局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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