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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某公司巡视巡查反馈意见的自查整改报告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通知》(某某A党发〔2018〕43号)要求,某某公司党委、纪委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格落实,组织所属各单位和机关部室负责人及时召开专题会,结合公司实际详细解读部署210项问题清单,为完成自查整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近期,公司纪委对问题清单自查整改情况进了汇总、整理,形成了自查整改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党的领导作用发挥方面(一)政治站位不高,贯彻“两贯彻一落实”不深入情况(第1-13条)关于第1、2、3、4条,不存在此类问题。两级领导班子能够深入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印发《某某公司党委关于学习贯彻北京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北巴党发〔2017〕25号),并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关于第5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制定了《某某公司党建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北巴党发〔2017〕16号),2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八个方面列出了35项评价要点,并与各单位党组织签订了党建责任书,进一步确保了党建工作责任的落实。关于第8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已落实“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工作。关于第11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将党的领导融入到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结合上市公司的特点,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将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同步研究修订了《党委(扩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强化党委会议是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的前置程序,突出了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关于第12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领导班子能够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及面临的各种挑战深入思考,不存在“各忙各的”现象。关于第13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印发《某某公司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巴士党发〔2013〕29号),《某某公司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北巴党发〔2015〕15号),《某某公司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北巴党发〔2017〕23号),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按照要求,扎实落实党的主题教育活动。存在的类似问题:关于第7、9条,某某公司部分下属3单位,围绕企业中心工作部署推动党建创新不够;学习贯彻仅停留在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一般传达、简单研讨,结合实际见成效的工作不明显。整改措施:一是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要结合企业经营管理特点,理论联系实际,杜绝两张皮;二是开展中心组学习,要针对实际问题进行研讨,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和学习笔记。关于第6、10条,不涉及本企业。(二)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到位情况(第14-28条)关于第14-28条,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定下发《某某公司党委关于做好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北巴党发〔2018〕6号)和《某某公司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规定(讨论稿)》,落实“三个纳入”要求,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情况通报、会商研判、风险防控、管控处置、督查考核等制度机制,健全了意识形态专项工作细则;二是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把关定向,管理好各类宣传媒体平台,同时继续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充分利用网络舆情监测平台,实时监控舆论导向,切实维护好企业意识形态安全。三是将企业文化建设持续融入企业中心工作。2017年,公司党委不断健全企业文化建设评价标准,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贴近中心工作的企业文化建设活动。并为所属各单位配发了2017年集团公司新版企业文化手册,使企业文化工作的运行机制在基层得到推广;四是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4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存在的类似问题:关于第14-28条,某某公司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统筹部署,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党委要求落实相关文件,但是在公司所属的部分单位仍存在不足:如所属部分单位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的认识理解还不够深刻;意识形态敏感性不强,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不了解、不熟悉、不掌握;对网络舆情的复杂性认识不充分;在社会上发生重大复杂的舆情事件时,未能对干部职工进行及时教育引导;党支部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部门和干部队伍不健全,工作责任不明晰、不到位,工作力度不足,也没有建立有效的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机制。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某某公司党委关于做好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北巴党发〔2018〕6号),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更高的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培训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重视程度,重点在于全面认识,熟悉、掌握相关工作内容,决不能将意识形态工作简单理解为宣传工作;三是提高意识形态敏感性,要通过讲党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将社会上发生的重大复杂舆情事件进行分析解剖,从而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敏感性;四是为适应某某公司新媒体发展建设和经营管理需要,构建统一规范、安全高效的网络信息发布平台,传播优秀企业文化,防范新闻舆情风险,公司重新修订了《某某公司网络信息媒体管理办法(试行)》,同时5制定了《某某公司微信公众号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三)落实加强党的领导措施不力情况(第29-44条)关于第30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不折不扣传达落实北京市、集团公司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市委书记蔡奇同志和集团公司党委书记王春杰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同时下发了《某某公司党委关于开展党建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北巴党发〔2017〕52号),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督查内容,逐项对照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关于第31、32、34、35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将党的领导融入到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对《公司章程》《党委(扩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坚持党组织会议是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的前置程序,突出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关于第33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按照市国资委《关于落实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国资〔2017〕101号),以及《某某A集团公司关于推进“压减”工作的通知》(某某A资产发〔2017〕802号)的文件精神,某某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在2018年初开展了亏损企业“压减”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整体经营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绩效考核工作均能按照《某某公司管理人员薪酬激励方案(试行)》(北巴人力发〔2017〕24号)执行,绩效考核奖罚分明,无违规现象。关于第36-41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及各单位6党组织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要求,重新修订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决策程序。对“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范围、批准决策层级、审批备案权限、决策实施程序、责任追究处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逐条的梳理和细化,坚持集体决策制度,有效杜绝了以传签代替决策的问题出现。关于第42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严格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凡涉及关系职工自身重大利益问题,公司都按要求履行职代会报告批准程序,确保职工的民主权利得到保证。关于第43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规范基层党支部设置的指导意见》(京组通〔2016〕10号)的规定,某某公司党委对所属各党组织的设置进行了自查,不存在此类问题。关于第44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高度重视依法治企,从公司成立起就聘请法律顾问,为公司重大决策和股东大会提供法律鉴证,并于2016年成立法律事务部,法律事务部参与重大决策可行性研究论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合同管理放管服试行办法》遵循线上运行、权责相当、应审尽审、协同推进原则,确保合同审批流程规范。存在的类似问题:关于第29条,某某公司所属部分单位党支部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责不够到位,以党支部名义研究发展战略相对较少,研究谋划企业发展思路和举措少。整改措施:一是要转变思想观念,积极参与企业经营管7理,摒弃党政分家的观念;二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政治方向,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三是要强化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责,要从企业经营实际出发,充分谋划企业发展思路和举措。(四)应对发展能力不足情况(第45-53条)关于第45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始终把政治定向与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在事关企业长远发展的重大改革、重要举措、有效管控方面集体研究,集中决策,主动融入中心、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关于第47-51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制定了“十三五”发展规划,规划中明确了公司的发展战略、各业务板块的定位及发展规划。在公司的每年行政报告中,都会对当前国内、北京市的政治定位和经济形势进行剖析,并根据北京市的相关部署和发展规划,制定公司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在行政报告中,详细分析公司在经营和管理上遇到的问题,找出应对措施,积极主动地去解决问题,不存在对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研判不足、谋划不够的现象。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分子公司经营情况汇报,分管领导不定期到下属单位开展调研,与各分子公司主要领导进行沟通,排摸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治企兴企的责任感使命感不强,调查研究不够的情况。存在的类似问题:关于第46、53条,某某公司所属部分单位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开拓进取精神不强,攻坚克难能力不足;对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研判不足,谋划不8够,有等靠要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凭老经验办事的问题,改革创新的紧迫感不够强;创新驱动引领发展严重不足,对科技创新战略认识不高,创新投入不足。整改措施:一是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励斗志,振奋精神,发扬“奋斗”精神,以实干、务实的态度开展工作;二是对于公司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龄普遍偏大,难免存在凭老经验办事的问题,要加强工作调研,积极听取意见建议,避免武断决策、凭老经验办事;三是加大对于创新驱动的认识和投入,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盈利能力。关于第52条,不涉及本企业。二、党的建设方面(五)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履行党建领导责任不到位情况(第54-77条)关于第54-57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印发《某某公司党委关于学习贯彻北京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北巴党发〔2017〕25号),以及主题党日制度、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党员积分管理工作等制度,严格按照各项要求执行,通过开展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建考核工作,促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关于第58-60、66条,不存在此类问题。从2016年起,某某公司党委连续3年开展了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并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具体点评、指导。关于第61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将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9坚持党组织会议是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的前置程序,突出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关于第62条,不存在此类问题。某某公司和所属各单位单独召开经理办公会和党委会(总支委会、支委会),并按照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关于第63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党建工作,严格执行“党建考评结果与年度绩效挂钩”的总体要求。关于第64条,不存在此类问题。2016年,公司党委完成了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悬挂《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关于第67-69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书记责无旁贷的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积极开展学习,现阶段公司党建工作领导分工和机构设置符合发展需要。关于第71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严格做好党组织换届选举,并指导所属各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关于第72条,不存在此类问题。公司党委坚持定期开展
本文标题:某某公司巡视巡查反馈意见的自查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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