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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 第八章-货物运输合同、法规与保险
10/24/2019运输业务与管理讲义1第八章货物运输保险与货物运输合同10/24/2019运输业务与管理讲义28—1货物运输保险学习目标:熟悉海上、陆上、航空货物运输保险。10/24/2019运输业务与管理讲义3一、保险相关术语1、保险: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2、保险人: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3、投保人: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10/24/2019运输业务与管理讲义44、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5、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6、保险标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它是保险利益的载体。7、可保风险:可保风险是指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10/24/2019运输业务与管理讲义58、受益人:指在保险合同中由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9、保险费:简称保费,指投保人交付给保险公司的钱10、保险金:指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从保险公司领取的钱。11、保险单:简称保单,指保险公司给投保人的凭证,证明保险合同的成立及内容。保单上载有参加保险的种类、时间、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等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保险单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10/24/2019运输业务与管理讲义612、保险责任:指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项目。13、除外责任:指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项目。14、保险期间:根据合同在约定时间内对约定的保险事故负保险责任,该约定的时间称为保险期间,也称保障期,各个不同的险种有不同的保险期间。15、主险与附加险:主险指可以单独投保的保险险种,附加险指不能单独投保,只能附加于主险投保的保险险种,主险因失效、解约或满期等原因效力终止或中止时,附加险效力也随之终止或中止。10/24/2019运输业务与管理讲义7(一)海运货物的风险、损失与费用在海运货物保险中,保险人的承保范围包括可保障的风险、可补偿的损失和可为保险公司承担的费用三个方面。二、海运货物运输保险10/24/2019运输业务与管理讲义81、海上货物运输的风险风险海上风险外来风险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一般外来风险特殊外来风险海上风险:又称为海难,一般是指船舶或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10/24/2019运输业务与管理讲义92、损失海上损失简称海损,是指被保险货物在海运过程中,由于海上风险所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海上损失全部损失部分损失实际全损推定全损共同海损单独海损10/24/2019运输业务与管理讲义10共同海损:是指载货舱舶在海运途中遇到危及船、货的共同危险、船方为了维护船舶和货物的共同安全或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有意地并且合理地作出的某些特殊牺牲或支出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船方在采取措施时,必须确有危及船、货共同安全的危险存在,不能主观臆测可能有危险发生而采取措施;第二,船方所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合理的。有意的是指共同海损的发生必须是人为的、有意识行为的结果,而不是一种意外的损失;第三,所作出的牺牲或支出的费用必须是非常性质的。非常性质是指这种牺牲或费用不是通常业务中所必然会遇到或支出的;第四,构成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支出必须是有效的。即经过采取某种措施后,船舶和货物的全部或一部分最后安全抵达航程的终点港或目的港,避免了船货的同归于尽。与单独海损相比,共同海损具有下面的特征:1.发生的原因不同。共同海损是有意采取措施造成的;而单独海损则是由偶然的意外事件造成的。2.涉及的利益方不一样。共同海损是为船货各方的共同利益所受的损失;而单独海损则只涉及到损失方个人的利益。3.后果不同。共同海损应由受益方分摊;而单独海损则由损失方自己承担。10/24/2019运输业务与管理讲义11案例分析:远洋号货轮装载着甲、乙、丙、丁四家公司的货物在海上航行的过程中发生了意外,货轮受损。为了顺利完成航程,该轮驶入F国某港口修理,修理期间共花费了港口费、船员工资等费用8万美元。货轮修好后继续航行。第二天在海上又遇上大风浪和暴风雨,为了保证船货安全,船长下令抛弃了甲公司价值100万美元的货物后才解除了危险。两天后,该货轮船舱又意外起火,导致乙、丙公司的货物部分受损,价值50万美元。货轮到达目的港后,由于船期延误和市场行情的变化,丁公司损失20万美元。那么,下列那一项属于单独海损?A、货轮在F国某港口修理期间花费的8万美元B、甲公司的货物损失100万美元C、乙、丙公司的损失价值50万美元D、丁公司所受的价值20万美元的损失答案:CD分析: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的,合理的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此题答案应当为CD。选C是因为,甲乙公司的货损是火灾的意外事故直接造成的,而不是为了共同安全“有意”人为采取措施造成的;选D是因为,丁公司的损失不是“直接”造成的损失。10/24/2019运输业务与管理讲义123、费用保险人承担的费用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为减少货物的实际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以下两种:(1)施救费用:指在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佣人员和保险单证受让人等为抢救保险标的物,防止其损失扩大所采取的措施所支出的费用。(2)救助费用:是指保险标的物遇到上述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救助行为而向其支付的报酬。10/24/2019运输业务与管理讲义13(二)我国海运货物保险险别保险险别是指保险人对风险和损失的承保责任范围。在保险业务中,各种险别的承保责任是通过各种不同的保险条款规定的。我国货物运输保险险别,按照能否单独投保,可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类。基本险可以单独投保,而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只有在投保基本险的基础上才能加保附加险。10/24/2019运输业务与管理讲义141、基本险别(1)平安险(2)水渍险(3)一切险2、附加险别(1)一般附加险(2)特殊附加险10/24/2019运输业务与管理讲义15(1)平安险这一险种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①被保险的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若被保险的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远离海轮时,则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②由于运输工具遭到搁浅、触碓、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③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的造成的部分损失。④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的危险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毁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⑤在装卸或转船时由于一件或数件甚至整批货物落海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⑥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货物卸货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或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和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殊费用。这一项责任是指保险人在平安险下承担货物在避难港卸货引起的直接损失。如由于卸货引起的吊索损害,由于卸货引起的一系列损失特殊费用损失。在这一项责任下保险人承担的责任很大,但它的前提是载货船舶遇难了。⑦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这一项责任是指保险人在平安险下,不但承担遭受共同海损牺牲的货物损失的赔偿责任,还承担货主分担共同海损分摊以及救助费用损失。⑧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则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10/24/2019运输业务与管理讲义16(2)水渍险投保水渍险后,保险公司除担负上述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对被保险货物如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负赔偿责任。(3)一切险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包括上列“平安险”“水渍险”外,还包括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各种外来原因所造成的保险货物的全损或部分损失,但不包括由于运输延迟、货物本身特性所造成的损失,物价下跌的损失,以及战争和罢工所造成的损失等.10/24/2019运输业务与管理讲义17(1)一般附加险一般附加险所承保的是由于一般外来风险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一般附加险不能作为一个单独的项目投保,而只能在投保平安险或水渍险的基础上,根据货物的特性和需要加保一种或若干种一般附加险。一般附加险的种类主要包括:①窃提货不着险(T.P.N.D):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货物被偷走或窃走,以及货物运抵目的地以后,整件未交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②水雨淋险:货物在运输中,由于淡水、雨水以及雪溶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都应负责赔偿。淡水包括船上淡水舱、水管漏水以及汗湿等。③短量险:负责保险货物数量短少和重量损失,通常包括货物的短少,保险公司必须要查清外包装是否发现异常现象,如破口、破袋、扯缝等。如属散装货物,往往将装船和卸船重量之间的差额作为计算短量的依据。④混杂、玷污险: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混进了杂质所造成的损失。此外保险货物因为和其他物质接触而被玷污所造成的损失。⑤渗漏险:流质、半流质的液体物质和油类物质,在运输过程中因为容器损坏而引起的渗漏损失。⑥碰损、破碎险:碰损主要是对金属、木质等货物而言,破碎则主要是对易碎性物质而言。⑦串味险。⑧受热、受潮险。⑨钩损险:保险货物在装卸过程中因为使用手钩、吊钩等工具所造成的损失。⑩包装破裂险:因为包装破裂造成货物的短少、玷污等损失。(11)锈损险:保险公司负责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为生锈而造成的损失。10/24/2019运输业务与管理讲义18(2)特殊附加险特殊附加险属于附加险类,但不属于一切险的范围之内。①战争险战争险负责赔偿:直接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和敌对行为、武装行为或海盗行为所致的损失;以及由此所引起的捕获拘留、扣留、禁止、扣押所造成的损失;各种常规武器(包括水雷、鱼雷、炸弹)所致的损失,以及由上述责任范围而引起的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不负责赔偿:使用原子或热核武器造成的损失。②罢工险罢工险赔偿的范围:被保险货物由于罢工工人被迫停工或参加工潮暴动等因人员的行动或任何人的恶意行为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和上述行动或不行为所引起的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负责。不赔偿的范围:罢工期间由于劳动力短缺或不能使用劳动力所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损失;因罢工引起的动力或燃料缺乏使冷藏机停止工作所致的冷藏货物的损失;无劳动力搬运货物;使货物堆积在码头淋湿受损。③黄曲霉素险对被保险货物因所含黄曲霉素超过进口国的限制标准被拒绝进口,没收或强制改变用途而遭受的损失负责赔偿。④货物不到险对不论由于任何原因,从被保险货物装上船舶时开始,不能在预定抵在预定抵达目的地的日期起6个月内交货的,负责按全损赔偿。⑤舱面险对被保险货物存放舱面时,除按保险单所载条款外,还包括被抛弃或被风浪冲击落水在内的损失。⑥进口关税险当被保险货物遭受保险责任范围以内的损失,而被保险人仍须安以完好货物价值通关时,保险公司对损失部分货物的进口关税负责赔偿。⑦拒收险对被保险货物在进口港被进口国的政府或有关当局拒绝进口或没收,按货物的保险价值负责赔偿。10/24/2019运输业务与管理讲义19从三种基本险别的责任范围来看,平安保险范围最小,它对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和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和部分损失负赔偿责任。水渍险的范围责任比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大,凡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和部分损失,保险公司均负责赔偿。一切险的责任范围是三种基本险别中最大的一种,它除平安险、水渍险的责任范围外,还包括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一般外来风险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如货物被盗窃、钩损、碰损、受潮、受热、淡水雨淋、短量、包装破裂和提货不当等等。由此可见,一切险是平安险和水渍险加一般附加险的总和。(三)险别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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