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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庙子镇兴旺小学依法自主办学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共青州市委办公室、青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青办〔2015〕20号)和潍坊市教育局、潍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潍坊市财政局、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中小学依法自主办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潍教字〔2015〕11号)为加快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充分激发和释放我校的办学活力,现就我校依法自主办学工作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在完善校长职级制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校长负责制,扩大办学自主权,定岗竞聘、优教优酬的新机制,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增强办学活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工作原则(一)依法治教。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在《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框架内,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思想政治核心作用,维护师生合法权益,逐步实现依照学校章程自主办学。(二)简政放权。规范政府行为,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基础上,推进政事分开,创新管理方式。(三)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先人后事、人才强教的理念,把尊重人、激励人、成就人作为治校办学的根基所在,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和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四)创新发展。坚持问题导向,鼓励和支持教师积极探索,发挥教师主动性和创造力。三、工作目标学校按照章程自主办学、社会参与监督的办学格局,基本建成适应不同类型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学校管理体制与办学模式。四、主要任务(一)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1.扩大学校人事管理自主权。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内设机构和中层干部职数内,按规定程序自主设置内部机构,聘任中层干部。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实行岗位管理,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内自主确定岗位,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自主聘用人员,实现按需上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对学校急需的紧缺教师,经人社、教育部门同意,可通过自主公开的方式招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2.扩大学校经费分配自主权。学校按照部门预算要求实行综合预算管理。自主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自主分配。3.扩大学校教育教学自主权。在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的前提下,加大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二次开发力度,增加校本课程,(二)完善学校自主办学内部治理体系1.依法编制、修订学校办学章程2.健全学校内部监督制度。3.创新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改革。4.扩大教师教学自主权。5.加强学校党建工作。(三)完善监督考核等保障机制1.完善办学考核评价机制。2.推行底线管理和契约管理机制。推进学校办学特色化发展。3.建立向家长和社会公开报告工作情况制度。五、工作步骤一、成立依法自主办学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3月)。负责制定自主办学的实施方案,办学章程、落实各项办学权利,做好宣传工作。二、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章程(2016年3月—4月)。学校按照《潍坊市中小学办学章程制定规程(试行)》要求,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依据学校办学特色,制定学校办学章程。三、落实学校自主办学权利(2016年9月—11月)全面落实学校在经费使用、教育教学、评先树优、职称评聘和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的自主权利。健全内部监督、公开、民主等相关配套制度,规范自主办学行为。四、总结依法自主办学经验(2016年12月)学校全面总结自主办学经验,教育主管部门要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六、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二)加强沟通联系。(三)加强政策宣传。推行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是加快构建“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的创新探索,我校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和任务目标落到实处。青州市庙子镇兴旺小学2016.01
本文标题:兴旺小学依法自主办学工作实施方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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