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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公司法修改的历史回顾1993年12月29日八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通过并颁布,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公司法。1994年7月1日正式施行。1999年12月25日修改第一次。2004年8月28日修改第二次。2005年10月27日十届人大常委会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面修改后的《公司法》,将于2006年1月1日生效。一、公司概述公司的概念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的特征公司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特征公司的企业法人资格法人是社会组织—独立的组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独立的财产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独立的责任法人的特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三、公司的分类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无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控制与被控制关系管辖与被管辖关系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公司股东人数多少多人公司一人公司公司与其他企业的关系根据组织形式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根据需要创设国有企业合作社典型企业非典型企业五、有限责任公司(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概念依法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特征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人数上限限制设立程序简单组织机构简单股东对外转让出资受限(二)公司的设立设立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名称,建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三)设立程序特许审批制定公司章程出资登记出资证明非必经程序全体股东共同认缴实缴评估验资不得撤资出资违约可以转让受限实缴(四)关于出资的要求出资注意事项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出资方式转资(股权转让)实际缴纳(实缴)非货币出资的评估货币资产的比例限制验资出资违约出资补足不得撤资公司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注册资本可分期缴付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且大于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注册资本认缴资本小于或等于出资方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实缴货币应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非货币出资应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违约及出资补足出资违约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应对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不免除出资义务出资补足公司成立后,出资的非货币资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股东转让出资额股权转让对内转让对外转让只需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过半数,且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权继承甲乙丙3人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现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出资额全部转让给丁。对此,甲和乙均不同意。有关此事的下列解决方案中,哪一个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A、由甲或乙购买丙欲转让给丁的股份B、由甲和乙购买丙欲转让给丁的股份C、如果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应当取消与丁的股份转让协议D、如果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有权转让C(五)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总)1、股东会股东会股东股东会资格产生权利义务权利义务决策权收益权有限责任不得撤资职权会议形式决议方式查帐权会议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职权宏观决策权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权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形式会议形式首次会议定期会议临时会议由出资最多得人召集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监事表决表决一般表决特别表决由章程定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增减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2、董事会董事会性质职权组成公司的执行机构可以是股东或非股东非必设机构3—13人与股东会的关系微观决策权重大事务的制订权享有的决定权任期3、监事会监事会性质组成职权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三人以上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1/3)非必设机构三个企业准备投资组建一新的有限责任公司。经协商,他们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其中,章程中有如下条款:(1)公司由甲、乙、丙三方组建;(2)公司以生产经营某一科技项目为主,但非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为30万元人民币;决定分期出资,首次出资5万元,剩余资本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缴足。(3)甲方以专利权和专有技术折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乙方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0%,机器设备折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0%;丙方以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折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4)公司获得利润时,除依法提取各项基金外,甲、乙、丙分别按40%、30%、30%的比例进利润分配;(5)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长负责董事会工作;(6)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作为法定代表人,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7)公司存续期间,出资各方均可自由抽回投资。等等。根据上述材料,请回答:上述章程中的条款,哪些符合规定?哪些不符合规定?为什么?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特征组织机构是一人公司投资主体为国家行业的限定性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不设组成产生职权必设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定出资的限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一次足额缴纳其他限制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经审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六、股份有限公司(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条件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三个核心要素:1、投资者;2资本3、章程。发起人发起人资格人数责任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2-200依法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承担公司筹办事公司不能成立时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设立过程中的侵权赔偿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概念出资时间设立方式不同,注册资本的定义不同发起人可分期或一次性缴齐,同有限公司募集设立一次性缴齐发起设立方式: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采取募集方式:实收股本总额。(二)设立方式设立方式发起设立募集设立发起人认缴全部股份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35%其余社会募集和定向募集(三)设立程序制订章程出资发起设立募集设立选组织机构实缴可分期认缴创立大会交股款认股登记募集设立的审批程序募集设立证监会核准公告招股说明书证券经营机构承销协议银行代收股款协议(四)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大会(创立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总)创立大会创立大会性质法律意义召开条件认股人+发起人,股东大会的前身是公司成立的先决条件召开后,认股人不能抽回其股本职责及通过验资30日内代表股份总数1/2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职权会议形式同有限责任公司定期临时表决一般表决特别表决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修改公司章程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某房地产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后来由于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公司年底出现了无法弥补的经营亏损,亏损总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某股东据此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决定于次年4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于3月20日在报纸上刊登了向所有的股东发出了会议通知。通知确定的会议议程包括以下事项:(1)选举更换部分董事,选举更换董事长;(2)选举更换全部监事;(3)更换公司总经理;(4)就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5)就公司与另一房地产公司合并作出决议。在股东大会上,上述各事项均经出席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以下问题:(1)公司发生亏损后,在股东请求时,应否召开股东大会?为什么?(2)公司在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过程中,有无与法律规定不相符的地方?如有,请指出,并说明理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性质职权组成公司的执行机构可以是股东或非股东必设机构5—19人同有限任期不得超过3年表决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决议决议通过1、董事会须有超过1/2以上的董事出席2、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3、董事长的产生董事的议事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时,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案例: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2008年5月10日,公司董事长李某召集并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出席会议的共8名董事,另有3名董事因事请假。董事会会议讨论了下列事项,经表决有6名董事同意而通过。(1)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工作任务加重,决定给每位董事涨工资30%;(2)鉴于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张某生病,决定由本公司职工王某参加监事会;(3)鉴于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日益繁重,拟将财务科升级为财务部,并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人员3名,招聘会计人员事宜及财务科升格为财务部的方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4)鉴于公司的净资产额已达2900万元,符合有关公司发行债券的法律规定,决定发行公司债券1000万元。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以下问题:(1)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2)公司董事会通过的事项有无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如有,请分别说明理由。股票发行股票发行发行原则:公平、公正发行价格发行的条件证券法(三)股票转让1、转让场所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2、转让方式记名股票背书转让,无记名股票交付转让3、转让限制发起人:一年内不得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利润分配的原则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缴纳所得税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支付股利公积金公积金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公积金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来源于资本的增值以及溢价发行款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转增留存的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同左,但没有比例限制额度用途公积金和公益金按税后利润(减弥补亏损额)10%提取直到注册资本的50%按章程或股东会议决议习题1、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法定公积金累计为1250万元,该公司可不再提法定公积金()2、某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公司现有法定公积金800万元,任意公积金400万元,现该公司拟以公积金7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以增资扩容,为此,股东提出以下建议,不合法的有A、将法定公积金600万,任意公积金100万转为公司资本B、将法定公积金500万,任意公积金200万转为公司的资本C、将法定公积金400万,任意公积金300万转为公司资本D、将法定公积金300万,任意公积金400万转为公司资本(ABC)(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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