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法律文书 >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公证书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公证书()ХХ字第ХХ号兹证明出让方(或转让方)ХХХХ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ХХХХ与受让方ХХХХ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ХХ于Х年Х月Х日,在ХХ(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ХХХХ合同》。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及《ХХХХ》(相应的法规、规章)的规定。中国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县)公证处公证员(签名)ХХ年Х月Х日注: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住址;2、如合同并非在公证员面前签订,证词中“在我的面前”一句不写。
本文标题: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公证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78257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