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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管理方案1总说明:以保证施工工期为核心,理顺质量、安全和进度的关系,在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组织施工,组织流水作业,做到均衡生产,保证各项总体目标的实现。针对本工程的特点、施工重点、难点,项目部配置了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的先进施工机具和设备,保证按业主要求的工期、安全、优质地完成施工任务。确保“安全第一”是永恒的主题,施工生产永远将安全放在第一位。所有技术措施、施工方案、现场调度指挥等一切以安全为主旋律。1.1编制依据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1.2编制原则为使我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提高本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水平,更好地遵守国家、地方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规章要求。依据相关规范及法律法规,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编制本方案。通过贯本管理方案,使我项目部能充分有效地识别、评价施工现场所有施工过程和场所存在的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管理措施,控制和减小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和不利环境因素,并持续改进安全业绩,为工程施工创造良好的条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1.3工程概况上海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伸段工程为既有2号线(淞虹路站~张江高科站)向东延伸线。2号线东延伸段工程(龙阳路站~浦东国际机场站)线路起自既有龙阳路站-张江高科站区间高架段,经由张江高科技园区、唐镇新市镇及川沙新市镇等地区,至浦东国际机场站止。线路正线全长29.580km(上行线),其中高架线为9.687km,地下线为19.893km(包括单圆盾构段10.191km,双圆盾构段6.352km,明挖段3.350km)。共设11座车站,其中高架站2座,地面站1座(站房已与磁浮浦东国际机场站合建),地下站8座。本工程设1座停车场和1座主变电站,控制中心与既有2号线合用新闸路控制中心。为进行车辆临时调试需要,从2号线龙阳路车场试车线接入一组道岔,引出临时联络线,与新建东延伸线在敞开段相接。1.3.1本标段工程范围和内容本标段工程为轨道工程,包括正线、辅助线铺轨、龙阳路车场试车线接入一组道岔、临时联络线铺轨和拆除、联络线路基工程及盾构工作井素混凝土的回填。正线铺轨范围为:龙张区间接轨点~川沙镇站,里程为SK0+000~SK16+399.77;辅助线铺轨范围为:广兰路站、唐镇东路站折返线和故障车停放线。施工内容主要包括:本标段内整体道床和无缝线路的施工,包括与既有线的接拨施工;车挡、线路信号标志等轨道附属工程安装;信号和防迷流专业要求的钢轨绝缘缝及防迷流设施,并配合相关专业施工;站台防踏空橡胶条的安装;联络线(便线)路基、轨道的铺拆施工;龙阳路车场试车线接入一组道岔的施工,包括拆除一段试车线及使用完毕后本段的恢复;本标段临时工程的施工、安装及拆除。1.3.2工期目标本轨道工程于2008年6月15日进场开始铺轨基地建设,2009年6月30日工程全部竣工,在业主所给定的工期内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本工程的施工工期共计为381日历天。2安全目标实现“五无、两控、一确保”。五无:无人身死亡事故,无行车险性以上事故,无火灾事故,无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两控:职工年重伤频率控制在0.4‰以下,职工年轻伤频率控制在12‰以下。一确保:确保施工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3危险源分析3.1目的通过识别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目标和管理方案,从而有效地控制事故和污染。3.2职责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项目全体管理人员识别各个领域中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并制定相应重大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的控制措施。由安全员负责识别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列出危险源清单,并负责制定一般危险源的控制措施。由技术员负责识别一般环境因素和重大环境因素,列出环境因素清单,并负责指定一般环境因素的控制措施。3.3危险源的识别要求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识别:安全管理、高处作业、起重吊装、施工用电、电气焊作业、物料储存、生活设施管理、钢筋加工、材料运输等方面识别。本工程重大危险源(1)起重吊装作业;(2)施工用电;(3)高空作业;(4)轨道车行驶;(5)临边防护。3.4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与控制4.4.1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并建立实施计划,落实重大危险源的施工策划、监控、检查和验收的实施。4.4.2编制重大危险源施工专项方案。包括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救护措施等内容。4.4.3按规定审批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不得动工。4.4.5重大危险源施工前,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参加人员签字。4.4.6重大危险源的施工必须按专项方案实施,涉及验收的项目,编制人员参加首次验收并及时形成记录台帐。4.4.7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它要求3.5职责及编制要求通过建立并保持法律与其他要求程序,确保组织获取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为最新信息。确保使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其他要求是有效版本,防止使用作废文件。3.5.1职责资料员负责内外部收、发文登记。安全员负责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收集登记。3.2.3.3法律文件的获取通过市建管处、安监部门及上级公司获取有效法律文件。通过互联网下载政府相关法律信息。3.5.1范围本方案所采用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国家、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颁布的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标准规范主要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规范;其他要求主要包括非官方的行业协会、民间机构制定的各种规范或实施指南、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与项目部签署的有关计划、协议及相关方要求等。3.5.2程序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编写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的清单。清单内容应包括现行有效版本的名称、发布日期、编号等。由项目经理组织现场职工进行学习,以确保其对施工现场所有人员、活动和场所的运行要求得到有效遵守。安全员、资料员将收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及其变化的有关信息,及时向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汇报。4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与控制:a、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并建立实施计划,落实重大危险源的施工策划、监控、检查和验收的实施。b、编制重大危险源施工专项方案。包括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救护措施等内容。c、按规定审批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不得动工。d、重大危险源施工前,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参加人员签字。e、重大危险源的施工必须按专项方案实施,涉及验收的项目,编制人员参加首次验收并及时形成记录台帐。5危险源控制措施5.1用电安全管理措施成立安全管理领导组,并明确其职责。技术部门编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关键用电部位。5.1.1用电管理a、本方案设计用电量不包括正式工程设备试验用电。b、现场用电由安全员编制交底,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管理,现场电工负责使用。c、由现场安全员及施工员作详细技术交底,项目技术负责人向专业电工介绍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交底的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中履行交底和被交底的手续,注明交底日期。d、从临时用电、送电开始,每月两次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用电阻、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e、加强日常的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f、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拆除工作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g、对临时用电各部位的操作责任、维修,分片、分块、电箱分人,设备分机落实责任到人头,并建立必要的奖惩措施。5.1.2电箱管理规定a、进行维修前必须将前一级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然后用测电笔检查确认被维修装置断电后,方可进行维修。b、维修时必须两人在场,一人维修,一人监护,不得随意改变原配电装置接线,不得随意拆除原电气。维修人员必须是熟识配电装置的专业电工,使用绝缘工具,佩戴劳保用品。c、更换电气必须与原规格一致,禁止使用不合格代用品。d、维修结束应脱离配电装置,然后由电源侧开始逐级合闸通电,用测电笔确认电源接通后,再给下一级通电试验,然后摘除上一级电源开关上悬挂的停电标志牌。5.1.3电气安全生产管理a、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安全员应向电工进行全面的安全用电技术交底。b、线路、设备安装后,项目部应对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c、安装、维护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d、对施工用电设备必须定期检查,各种检查记录应齐全。e、对施工用电设备必须定期检查,各种检查记录应齐全。f、施工现场和电闸,必须有箱、有门、有锁,必须一机一闸。g、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经有关部门颁发合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非电工严禁拆改电气设备。h、任何人不得强行指令电工违章作业。i、施工用电实行五线制,保证首尾端有漏电保护器。5.1.4电工操作规程a、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按规定检查、校验。b、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c、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d、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并用干粉灭火器灭火。5.1.5预防电气火灾事故a、施工拉设的电线截面应小于设计电线的截面。b、配电线路采用的熔断器保护装置,其熔体额定电流不能小于线路允许栽流量的2.5倍,并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c、施工现场内禁止使用电炉,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之间的距离应大于30cm,室内不得使用功率超过100W的灯泡。d、使用电焊时,施焊周围不能存放易燃品,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e、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品,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f、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制度,强化电气防火领导体制,建立电气防火队伍。5.1.6安全技术交底应加强施工现场用电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电动建筑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以避免触电事故的发生,对现场中一些固定机械设备的防护和操作人员应进行如下交底:a、开机前应认真坚持开关箱内的控制开关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漏电保护器是否可靠,发现问题应向施工员汇报,施工员派电工解决处理。b、开机前仔细检查电气设备的接零保护线端头是否松动,严禁赤手触摸一切带电绝缘导线。c、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凡一切属于电气维修安装的工作,必须由电工来操作,严禁非电工进行电工作业。5.2轨道车安全控制措施a、轨道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轨道车安全管理规则》及铁路行车规定,严肃行车纪律,确保行车安全。b、轨道车司机应及时反映车辆的不良状态及行车的不安全因素,单位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应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c、轨道车具有下列缺点之一者,严禁使用和拖拉。发动机无力或有异响时;传动部分不良或有异响时;车轴有横裂纹、车轴轴承有损坏时;车轮有裂痕,重型轨道车车轮踏面厚度不足20mm;轻型轨道车车轮(钢板轧制)踏面厚度不足5mm;距轮缘顶点15mm处测量轮缘厚度不足20mm时;轻型轨道车车轮(钢板轧制)轮缘钢板厚度不足5mm;轮对内侧距为1353mm,超过±3mm时;车架任何部分有裂纹或弯曲,影响行车安全时;无制动装置或制动失效时;照明、喇叭、联结器不良时;有危及行车安全的螺栓松动,销子脱落及机件弯曲或有裂纹时;出车前,车上没有备齐通讯信号及安全防护用品时;联挂拖车的联挂杆没有装好自锁插销时;轨道车联挂的拖车上乘人,没有装好栏杆或扶手时;d、以司机为主的乘务人员在出车前,应全面检查,确认状态良好。值乘中,应集中精力,谨慎驾驶,细心了望,确认信号,并认真执行“高声呼唤,手比
本文标题:地铁施工安全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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