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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评价单元4划分评价单元第四章划分评价单元【知识要求】划分评价单元一、评价单元的概念在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评价目标和评价方法的需要,将系统分成有限个确定范围的单元进行评价,该范围称为评价单元。作为评价对象的一个建设项目、装置,一般是由相对独立、相互联系的若干部分(子系统、单元)组成,各部分的功能、含有的物质、存在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危险性和危害性以及安全指标均不尽相同,整体评价难以实现。因此,一般按一定原则将评价对象分成若干有限、确定范围的单元,先分别对单元进行评价,再综合为整个系统的评价。划分评价单元二、评价单元划分的原则划分评价单元是为评价目标和评价方法服务的,以便于评价工作的进行,有利于提高评价工作的准确性。评价单元一般以生产工艺、工艺装置、物料的特点、特征与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分布有机结合进行划分,还可以按评价的需要将一个评价单元再划分为若干子评价单元或更细致的单元。由于评价目标不同、各评价方法均有自身特点,所以,评价单元划分并不要求绝对一致,只要达到评价的目的即可。《安全预评价导则》要求“评价单元划分应考虑安全预评价的特点,以自然条件、基本工艺条件、危险有害因素分布及状况、便于实施评价为原则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导则》要求“划分评价单元应符合科学、合理的原则。划分评价单元三、划分评价单元的方法划分评价单元可以将评价对象分解为“人、机、物、法、环”作为一般思路,便于实施评价。1.安全预评价的评价单元划分方法安全预评价时评价单元划分应考虑安全预评价的特点,以自然条件、基本工艺条件、危险有害因素分布及状况,便于实施评价为原则。2.安全验收评价的评价单元划分方法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符合性。设备、设施、装备及工艺方面的安全性。物料、产品安全性能。公用工程、辅助设施配套性。周边环境适应性和应急救援的有效性。人员管理和安全培训方面充分性等。划分评价单元【能力要求】划分评价单元一、以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划分评价单元1、综合评价单元对工艺方案、总体布置及自然条件、社会环境对系统影响等综合方面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和评价,宜将整个系统划为一个评价单元。2、共性评价单元将具有共性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的场所和装置划为一个单元。1)先按危险因素类别各划规一个单元,再按工艺、物料、作业特点(即其潜在危险因素)划分成子单元分别评价。2)将存在起重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等危险因素的各码头装卸作业区作为一个评价单元。将有毒危险品、矿沙等装卸作业区的毒物、粉尘危害部分则列入毒物、粉尘有害作业评价单元。燃油装卸作业区作为一个火灾爆炸评价单元,其车辆伤害部分则在通用码头装卸作业区评价单元中评价。3)进行安全评价宜按有害因素(有害作业)的类别划分评价单元。例如将噪声、辐射、粉尘、毒物、高低温危害的场所划归为一个评价单元。划分评价单元二、以装置特征和物质特性划分评价单元1、按装置工艺功能划分对于化工生产的评价对象,按生产装置的区域划分,基本上可以反映出化工生产的工艺过程,各装置的功能特征区别也较分明,以装置划分单元更有利于评价结果的准确性。1)原料储存区域2)反应区域3)中间产品储存区域4)运输装卸区域5)副产品处理区域6)其他区域划分评价单元2、按布置的相对独立性划分以安全距离、防火墙、防火堤、隔离带等与(其它)装置隔开的区域或装置部分作为一个单元。储存区域内通常以一个或共同防火堤(防火墙、防火建筑物)内的储罐、储存空间作为一个单元。3、按工艺条件划分评价单元按操作温度、压力范围的不同划分单元;按开车、加料、卸料、正常运转、添加触剂、检修等不同作业条件划分单元。4、按储存、处理危险物品的潜在化学能、毒性和危险物品的数量划分评价单元1)一个储存区域内(如危险品库)储存的不同危险物品,为了能够正确识别其相对危险性,可作不同单元处理。2)为避免夸大评价单元的危险性,评价单元的可燃、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最低限量为2270kg(5000磅)或2.73m3(600加仑),小规模实验工厂上述物质的最低限量为454kg(1000磅)或0.545m3(120加仑)。划分评价单元5、按重点危险划分单元根据以往事故资料,将发生事故能导致停产、波及范围大、造成巨大损失和伤害的关键设备作为一个单元。将危险性大且资金密度大的区域作为一个单元。将危险性特别大的区域、装置作为一个单元。将具有类似危险性潜能的单元合并为一个大单元。三、依据评价方法的有关规定划分评价单元评价单元划分原则并不是孤立的,而是有其内在联系,划分评价单元时应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若应用火灾爆炸指数、单元危险性快速排序法等评价方法进行火灾爆炸危险性评价时,除按评价单元划分的一般原则外,还应依据评价方法的有关具体规定划分评价单元。
本文标题:划分评价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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