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铁路工程检测检验广州监督站李晓东2009-06-28主要内容•一、前言•二、施工质量管理的一般规定•三、工程检测检验的基本要求和监督检查的重点•四、结束语一、前言•随着重载、高速铁路的建设发展,特别是客运专线铁路的建设,铁路工程建设标准越来越高,工程检测检验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凸现。•工程检测检验是铁路基本建设质量、安全的重要保证措施之一。•铁路工程检测检验主要分为建筑结构检测、建筑材料试验、四电检测等。•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是指从工程的施工准备直至竣工验收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客运专线10年)的全过程中,根据设计、施工技术要求、技术标准和有关规程、规范对各种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以及各单项工程、隐蔽工程、各个部位逐项进行的工程质量检查中,由检测试验室使用一定的仪器设备,对目的物进行测试检验,采集有关质量指标或数据的活动。•《铁路工程试验表格》铁建设函〔1997〕203号于2009年1月8日废止,2009年6月24日收到铁建设函〔2009〕27号,2009年1月8日发布生效。主编单位: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建议过渡期到2009年6月30日,全面更改试验表格。关于工程检测检验•铁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检测工作,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客观、准确地检验检测数据,是评价工程质量的科学依据。判定工程施工质量合格与否,要体现质量数据说话的原则。其基础是质量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并且能够代表工程施工质量情况。折旧要求检验检测所用的一起、方法和抽样方案必须符合相关标准或者技术条件的规定,方法统一,数据才有可比性。另外,随着工程检测技术的发展,一些成熟可靠的新方法、新仪器不断出现,尤其是对工程试题质量的检测。使用新技术后,能够减少检测工作量,提高检测精度,应该积极采用。但是采用这些新技术应该经过必要程序的鉴定。标准常用术语•工程施工质量—反映工程施工过程或实体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的特性总和。•验收—工程施工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作出确认。•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其达到合格与否作出确认。•检验批—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组成的检验体。•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见证—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现场监督施工单位某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见证取样检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现场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平行检验—监理单位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标准常用术语•旁站—在工程的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工序—施工过程的基本单元。•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共同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主控项目—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抽样方案—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方法。•技术检验—在抽样的样本中,记录每一个体有某属性或计算每一个体中的缺陷数目的检验方法。•观感质量—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返工—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返修—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一般缺陷—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严重缺陷--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型式检验—确认产品或者过程应用结果适用性所作的检验。二〇〇九年度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名录•华南地区共6家:(有效期:2009年3月正式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名录公布之日止)检测范围:混凝土及原材料、岩土、基桩、隧道、轨道(轨道检测-“湖北华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武汉))。•1.广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广州市,检测范围:混凝土及原材料、岩土)•2.广州铁诚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广州市,检测范围:混凝土及原材料、岩土、隧道)•3.广铁科研所科技开发服务部(广州市,检测范围:基桩、隧道)•4.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广州市,检测范围:混凝土及原材料、岩土、基桩、隧道)•5.中南大学土木工程检测中心(长沙市,检测范围:混凝土及原材料、岩土、基桩)•6.衡阳广鹏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衡阳市,检测范围:基桩)二、施工质量管理的一般规定•施工质量管理的一般规定•施工质量的验收一般规定•工地试验室的一般规定2.1铁路工程质量管理的一般规定•2.1.1铁道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配件、设备,施工单位应对其外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现场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查TA6表原材料进场报验单,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单位应进行检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检测(检测频率按照验标或者各个指挥部的技术文件执行,原则上按照高标准执行)。•2.1.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2.1.3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相关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2.2施工质量的验收一般规定•1.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应符合相应工程类别标准和铁道部现行有关专业标准的规定。•2.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各种检查记录表签证人员应报建设单位确认、备案(比如铁路试验人员专业证明、专职的质量检查工程师等)。•4.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由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地基处理等重要分部工程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应派人参加并签字确认。•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现场检验项目,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见证取样检测或见证检验。•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检测资质必须是国家或者省级单位颁发的,检查资质证书、有效期限和相关的被授权检测项目细目表)。•10.单位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质量验收有关规定•检验批合格质量应该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必须全部合格。•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当采用记数检验时,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专门要求外,合格点率应该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该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该完整;•3.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该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该完整;•3.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测和抽样检测资料应该完整;•4.主要功能的抽查结果应该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应该符合要求。2.3工地试验室的一般规定•2.3.1施工单位试验室的主要职责:•(1)严格按设计文件和现行国家、铁道部标准、规范要求,对施工标段内各工程按工序、工艺层次进行检测试验工作;•(2)关于工程开工前的标准试验、工艺试验、施工参数试验,要提前进行,以便留出足够的时间进行调整,并提交监理单位进行复验和批准;•(3)参加工程质量的检查、评定和验收工作,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4)做好资料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检测试验台帐,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单位报送各项报表、专项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及时提供工程质量动态信息;•(5)积极参加中心试验室组织的业务培训、技术交流等活动;•(6)协助、配合中心试验室、监理单位试验室进行的检测试验或抽检工作。2.3.2工地试验室的工作要求1.监理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投标书、合同要求及有关规定,建立检测试验机构,配齐检测试验仪器设备和检测试验人员以及办公交通设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和施工现场检测试验需要。各检测试验单位必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资质和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检测业务,检测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1)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要求有工程师以上职称,8年以上工作经验;•(2)质量负责人要有工程师以上职称,5年以上工作经验;•(3)要配备土工,混凝土等专业试验工程师。专业试验工程师要有技师或助工以上职称,5年以上工作经验,配备不少于5人;•(4)所有试验人员均应持证上岗,试验室总人数不得低于8人(每个独立运行的试验室,不包括试验站人员);•(5)各级试验室应建立满足工作需要的环境场所,有温湿度需要的所有检测工作间均应安装空调,保证现场的温湿度达到要求;•(6)各级试验室应备有消防安全设施,试验检测及办公用品,房屋面积应不少于350平方米。每个试验室应配备至少3台电脑,1辆试验用车及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必须的办公用品。所有试验室均应接通网络,便于信息交流与沟通。2.3.2工地试验室的工作要求•1.所有检测试验单位进行的试验都必须独立取样,不得委托他人代取,监理单位需要旁站监督取样的,按监理合同执行。•2.各检测试验机构必须坚持公正、科学地开展检测试验工作,不受来自行政的、经济的以及其他方面的干预。检测人员应秉公办事,不谋私利,认真按规范、标准等进行检测。•3.各检测试验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体系要求开展检测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4.试验检测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采用经铁道部认可的,专业化管理软件进行信息采集、处理、汇总及上报。实现铁道工程检测工作的信息化、自动化、程序化,以便各级机构及时掌握检测试验工作的动态,分析检测试验存在的问题。•5.各检测试验单位应建立试验人员守则、信息上报等各项管理制度,人员离岗必须严格执行逐级请假制度。•6.对施工所用工程材料进场前按160号文件要求进行检测试验,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检测试验项目应立即停工,经施工处理或返工后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7.各检测试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单,必须实事求是,字迹清楚,数据准确可靠,要有试验、校核、技术负责人签字,加盖检测专用章。检测单位对其出具的检测报告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2.3.2工地试验室的工作要求•8.各检测单位应建立单独的不合格检测报告台帐,凡检测为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通知被检测单位和质量管理部门。•9.检测试验单位不得具有下列行为:•(1)超出资质允许的检测试验范围,出具试验报告;•(2)随意更换检测试验仪器、设备和检测试验人员;•(3)与被检测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建设工程质量标准;•(4)捏造数据,伪造试验检验报告;•(5)不遵守职业道德、玩忽职守、营私舞弊,造成检测试验工作差错,影响工程质量。•10.各级试验室有义务配合上级单位的检查和现场抽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各级试验室可在上级单位的组织下参与对其工作管段外工程的交叉检查。•11.施工单位试验室新建、调整、变更、扩充时,施工单位于上述情况出现的20天以
本文标题:工程检测检验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8218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