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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法务管理及纠纷处理答网友问2010-02-2117:21【问】建房未经建设局审批会导致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吗?【答】没有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属于违章建筑,工程合同继续履行履行违反《建筑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因此,工程合同无效。工程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参照合同计取工程款,双方根据各自过错大小进行索赔。【问】我爸爸帮人家盖房,在施工途中我爸爸出现了意外,请问房主有责任吗?【答】提问者所述问题,根据雇主是否是企业,分两种情况:一、您父亲给企业施工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企业对非职员的雇工也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二、您父亲给个人施工受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问】工程纠纷问题?懂行的进来!直接付人民币!、我的一个朋友现在遇到了一个很棘手的问题!接了个工程,保证金已经交了!但是因为老百姓不让施工,工程一直拖在那里!连政府都没有办法!那些老百姓把亲人都叫起来了!全都睡在工地上面!懂行的或者法律的专家,大家都想下办法!有好的办法之间付人民币!【答】一般情况下,居民不让施工的主要原因是对安置补偿事宜存有争议。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根据工商总局、建设部联合发布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安置补偿、三通一平等保障施工条件的义务在发包方(开发商)。因此,虽然履约保证金已交付,但仍然可以按合同约定给开发商发函,进行工期索赔,使工期顺延,从而不承担工期违约责任,保证金也可以在竣工后返还。如前所述,安置补偿问题如果不能解决,责任由开发商承担。现在发函索赔工期、催告开发商尽快完成安置补偿。若一定期限后,开发商仍然怠于解决或无法解决安置补偿问题,则可以发函进行解除施工合同催告(前提是安置补偿工作的停滞直接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施工许可证无法办理),合理期限后再函告解除施工合同,进行索赔。现状的延续,对施工方并非一定不利,最终若走解除程序,索赔预期利益(合同履行施工方获得的利润),可以达到不干活就拿钱的效果。【问】一个工程的项目能有法律什么的保护吗【答】任何民事法律行为均受法律的保护。工程项目的造价能不能实现、工程款能不能如约结算主要受发包方施工方的资质是否达标、招投标与施工合同的合法性、工期能否符合约定、质量是否存在瑕疵等因素的影响。这就需要工期管理、质量管理、法务管理的配套人财物力的保障。如果以上因素均不能得到保证,即使对方是您的亲兄弟,工程竣工交付后的索赔与反索赔也是难以避免的。【问】房建工程从总包收里接水电安装这一分项工程,一般管理费收多少?着急啊,麻烦知道的指教一下啊~~不胜感谢!!!【答】提问者所问的“管理费”,我理解是总包管理费。建筑工程实务中,总包管理费一般为1%至3%,具体数额由双方约定。管理费属于工程造价的事实问题,法律对此没有具体限定,遵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问】施工工地按规定几点应该停止施工【答】全国各地各有不同,您具体指哪里?各地对施工时间的法律规定,一般为《***市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因特殊需要:1、因天气恶劣昼间不能施工的;2、昼间运输汽车不能进入施工现场的;3、工程特殊需要必须昼夜间连续作业的;4、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夜间施工作业的。必须在夜间在施工的必须报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问】我家和一公司签订一份关于装潢工程的合同。。但是最近合同方以我们效率低。想要我们停止现在的装潢工程。。但是我们已经投资了。。请问我们可以索要违约金吗????10[标签:签订合同,合同,违约金]关于那装潢工程。。签订方在和我们签订以外。最近又和别人签订一份。。。但是我们已经为那工程投资了很大。。所以那个属于违约吗????【答】1、发包方要求贵公司停止施工、换施工单位(即解除合同关系)是需要具备法定条件的:(1)除合同特别约定外(如“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存在进度延误*日,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外”),贵公司必须存在法定过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施工合同解释》第八条的规定,“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2)发包方需要向贵公司送达解除合同的函件。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发包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2、若发包方不全部满足以上条件的情况,又与第三方就此项工程签订合同将工程另行包给他人的,建议贵公司:(1)收集到发包方与第三方的合同;(2)发函通告。依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发“停工索赔函”催告发包方解除其与第三方的施工合同或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工程款的按约支付);(3)发包方拒绝解除第三方合同且拒绝担保的,贵公司应主动索赔。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预期违约”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刘文广【问】我承包的建筑工地拿不到钱怎么办【答】准备结算材料,按合同走索赔程序。一般是,结算材料送达发包人:1、发包人不确认的也不回复的或发包人确认结算材料的,发律师函催告支付工程结算款,发包人仍不支付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2、发包人对结算材料有异议的,洽商形成会议纪要,把可以确认的部分确认下来,有争议的部分,协商不成,提起诉讼(或依据协议申请仲裁);建议:期间多尝试洽商,通过法律武器争取协商解决,协商未果,聘请诉讼或仲裁所在地建设工程专业律师代理诉讼。【问】没有签合同的转包工程法律承认吗?现在工程已经完工对方却一在推托不付款这样又该怎么办?如何才能拿到钱【答】1、转包工程违法。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因此,转包工程的行为违法;2、事实合同已成立。依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因此,是否具有书面承包合同并不影响合同成立;3、事实施工合同关系无效,只要工程质量合格,就有获得工程款的权利。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施工合同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因此,施工合同即使转包行为无效,承包方也可以获得工程款(质量与工程款挂钩)。4、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可以委托律师直接提起诉讼或先礼后兵走非诉讼索赔程序,索赔不成再提起诉讼。建议后者:竣工验收后,整理结算资料(一切证明承包方保质、保量、保工期完工的证据),先提交结算材料,发包人不支付的,再发律师函催告支付工程结算款,发包人仍不支付的,最后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期间多尝试洽商,通过法律武器争取协商解决。)建筑工程专业律师刘文广提问人的追问2009-12-1220:14设备制作安装工程是不是也是您上述的其中一种???检举团队的补充2009-12-1222:20依据《建筑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设备制作安装工程属于建筑工程,可以使用以上的解答意见。提问人的追问2009-12-1222:27可是我们不是本地人,到那里找那么多的钱来垫付这里的所有费用啊检举团队的补充2009-12-1222:471、现在即使工程没有竣工验收,也应当支付工程款。依据《施工合同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2、你方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主持下双方委托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质量有问题,你方修复或委托第三方修复;质量没问题,转包方给工程款。3、在法律上,你方属于实际施工人,可以将业主、总包、转包共同列为被告进行诉讼。4、建议聘请当地建筑工程专业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提问人的追问2009-12-1222:58我方工程已经完工,而业主也已经开了验收合格单,和机具验收单只是转包方克扣着工程款,找各种理由拖欠着,我手下的工人因为拿不到工钱也走不了检举团队的补充2009-12-1223:11委托专业律师发封《律师函》,准备结算材料(即庭审证据),走诉讼程序吧。虽然存在转包违法的问题,但前面已经说到了,这并不影响获得工程款,证明不了固定价,就按无资质无管理费的取费标准走定额。【问】工程班组承包资质那里可以申请工程班组承包资质证书【答】班组承包即内部承包,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对外承担法律责任,不需要资质,有内部承包协议即可。(建设工程施工承包资质总共有三个序列: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承包。)黑龙江远东律师集团事务所哈尔滨总所建筑工程专业律师刘文广提问人的追问2009-12-1210:37刘律师你好专业承包比如电焊班有资质证书吗检举团队的补充2009-12-1211:071、专业承包在内的三个序列均需要相应承包企业资质。2、承包企业不得超越本企业的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承揽工程,否则可能造成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3、电焊班组属于企业内部组织,不需要资质。所属企业有相应资质即可:(1)完成电焊工作的企业以自己名义对外签合同包清工,至少需要焊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2)包工包料,至少需要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比如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淮。【问】一个项目如果只在合同和业主的要求下开工,业主和驻地监理没有发出开工令,且没有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承包人是否可以提出索赔一个项目如果只在合同和业主的要求下开工,业主和驻地监理没有发出开工令,且没有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承包人是否可以提出索赔?依据是什么?【答】可以。七通一平、办理施工许可证等义务在发包方,发包方原因造成开工条件未成就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开工,并提出工期索赔。1、法律依据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2、合同依据上,《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8.1规定,“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5)办理施工许可证”。11.2规定,“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问】工地临时工的工伤如何索赔?如果在工地干活受伤了,但是却没有签任何劳动保障的合同,属于临时工,工资是一天一结算,这样的受了伤属于工伤么?能要求赔偿么?现在人在医院,工程那边是不是要先垫付医药费用呢?如果不给的话要去找什么部门解决?【答】形成事实劳务关系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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