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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实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为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构建科学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根据《舟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舟教基〔2015〕57号),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立德树人,进一步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导向功能,引导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从2015年初一新生始,全面实施新的初中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18年起,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升学的前置条件,并折算为相应分值计入升学总分,逐步与高中段招生建立更紧密的挂钩。二、基本原则(一)全面客观。各班应全面、全程、客观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的道德品行、学业修习、文化素养、行为表现、活动实践、才能展示等方面的成长发展状况并进行评价,真实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二)公开公正。评价的内容、标准、程序、方法等应事先向学生及其家长公布,相关材料要按要求公示,评价结果须告知学生并由学生确认。(三)注重过程。运用写实方法全面、客观并细化过程记录,采用分项测评、民主评议、认定等办法,确定每位学生每个学期每项内容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在此基础上,形成学生初中三年的总体评价结果。三、评价实施(一)评价内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四大类,分别是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具体详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项目分类评价办法》(附件1)(二)评价方式根据评价内容和评价要求,一般采用民主评议、测试评定和直接认定等方式。1.民主评议。包括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和教师评议,学生自评由学生对自己作出客观评价;同学互评可以分组或全班进行,对组(班)内每一位同学作出评-2-价;教师评议由班主任牵头任课教师共同参与,对全班每一位学生作出评价,其中同学互评权重不低于50%,学生自评一般作为参考不计入总分。2.测试评定。由学校集中组织或相关任课教师依据规定标准组织测试,按学生实际测试结果依据相关标准评分。3.直接认定。根据学校制订的评分细则,由项目评价小组依据学生的相关情况(如活动参与情况、日常表现情况等)记录、获奖情况(提供相应的证书、证明)等认定赋分。获奖范围一般指学校比赛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的比赛。(三)评价组织评价工作在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班级成立各项目评价小组具体组织评价。班级各项目评价小组一般由班主任任组长、包括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共5—7名组成,学生代表推选应考虑能认真负责并有相应项目特长的学生,须经全班学生选举产生,一般3名左右。(四)结果确定按四大类内容分别评价,每一类评价结果分A、B、C、E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其中“品德表现”还须撰写综合评语。评价结果分学期评价等级和初中毕业总体评价等级。1.学期评价。每学期对四大类内容分别进行评价,初定评价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评价等级,记入学生成长档案。有异议,由班级相应的评价小组调查核实,重新评议。争议较大的由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裁定。学期评价一般在每学期结束前三周至学期末进行,其中初三最后学期评价一般在五月份进行,五月底前完成。2.初中毕业总体评价。根据学生初中六个学期的评价等级,原则上第一至第五学期各17%,第六学期15%,A、B、C、E分别按5、4、3、1的分值,计算出每个学生各项目初中三年的总得分,按得分高低和控制的比例确定各项目等级,形成整个初中阶段四大类的总体评价结果。总体评价一般在五月底前完成。3.等级及比例控制。每学期评价和初中毕业总体评价各等级的比例,原则上各初中学校A等比例人数不超出学校本届在籍学生数的25%,B等不超过50%,E等不超过5%;四大类的评价内容,包括创新实践中的5个项目,也应按上述比例分别控制A、B、C、E等级。-3-(五)评价结果使用把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初中毕业、高中升学相挂钩。2018年暂按以下办法试行,以后视试行情况作相应的调整,逐步与高中招生建立更紧密的挂钩。1.作为初中毕业的基本条件。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4C及以上,或经补测达到4C及以上(补测办法另行制订),且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毕业要求。否则认定结业。2.作为高中招生的前置条件。各类高中段学校招收录取新生时,继续把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级作为前置条件,录取为省等级示范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应为2B2C及以上等级,其他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学生原则上应为4C及以上等级。3.作为高中录取的优先条件。当考试总分相同时,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A多者优先录取;当考试总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A相同时,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B多者优先录取。4.纳入升学考试的总分。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折算为相应分值计入升学总分,获2A2B及以上(包括4A、3A1B、2A2B三种情况,以下同)等级的赋5分;获2B2C及以上但未达到2A2B及以上等级的赋4分;获其他等级的赋3分。四、组织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金可泽组员:黄慈峰林益挺张金飞琚昭健贺敏毛国祥根据市教育局文件要求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制订过程要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和有关制度要提前公布,指导各班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处理投诉、复议等相关事宜。2.加强组织实施。各班级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和各项目评定小组并实施评价工作,建立健全每位学生的成长记录档案和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等,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学生的标志性成果和公示的实证性材料要保存备查。要建立检查制度和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要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4-3.加强培训和宣传。要切实加强对班主任、教师以及学生的培训工作,全面掌握评价标准和要求。要重视做好学生家长的宣传、解释等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加强面向社会的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监督。附件1:初中学生综合素质项目分类评价办法一、品德表现(一)评价内容。主要评价学生道德认知和行为表现等方面情况。包括学生在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合作友善、自尊自信和人生态度等方面的相应表现,重点是遵纪守法、习惯养成、团结互助等日常在校表现及参与公益劳动、社会服务等情况。学校可以根据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评价内容,也可以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学校德育工作实际确定有年级差异的评价内容。(二)评价办法。品德表现评价一般采用民主评议的办法,也可以与相关认定相结合,由班级品德表现评价小组具体组织评价并汇总得到每一名学生的评价得分。(三)等级确定。根据每一位学生的评价总分情况,按规定的等级比例要求初定学生的品德表现等级。对评价争议较大的学生,班级品德评价小组应专题研究,在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初定等级。(四)几项规定1.获得校级以上品德表现方面先进荣誉的学生,在评价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初定相应等级;2.学生受到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至评价时未撤销处分的,不得初定为A等;3.学生违法犯罪,至评价时未撤销处分的,一般直接记入E等。(五)综合评语。每学期除对学生品德表现进行等级评价外,一般还应撰写综合评语。综合评语以《浙江省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准则,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总体性概括描述,反映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发展潜能,并有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综合评语应当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的基础上,由班主任征求各任课教师的意见后撰写,字数一般-5-200字左右。综合评语一式两份录入《舟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单》(见附件2),一份存入学生成长档案,一份学期末发给学生家长。二、运动健康(一)评价内容。主要评价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修习情况和日常体育锻炼情况、学生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学生参与各级各类体育竞赛获奖情况。三个方面的权重一般按40%、50%、10%的比例确定。(二)评价办法。运动健康评价采用民主评议、测试评定和直接认定相结合的办法。由班级运动健康评价小组具体组织评价。1.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修习情况和日常体育锻炼情况评价。主要评价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到课情况、阳光体育活动参与情况、上课和活动态度等,由学校确定评价内容和评价细目,一般采用民主评议方式,也可以结合相关认定,汇总得到每一位学生的本项得分。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或体育项目测试情况评价。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的学期,一般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结果认定;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的学期,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相应的测试项目组织测试,并按规定的标准评分。3.学生参与各级各类体育竞赛获奖情况评价。省级及省级以上10分,市级获奖分三个档次,分别记9分,8分,7分,市属获奖分三个档次,分别记6分,5分,4分,校级获奖分三个档次,分别记3分,2分,1分,根据学生实际获奖情况认定赋分。4.分数汇总和等级初定。根据学校制订的评价办法,按确定的权重,由班级运动与健康评价小组算出每一名学生以上3项的得分情况,按规定的等级比例要求初定学生的体育健康等级。得分相同的学生中一般以各类竞赛中获奖等级高的学生优先初定相应等级。对评价争议较大的学生,班级体育健康评价小组应专题研究,在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初定等级。5.几项规定(1)除身体原因请假外,学期内体育和健康课程到课率低于90%的学生不能初定为A等;(2)除身体原因请假外,学期内阳光体育活动参与率低于90%的学生不能-6-初定为A等;(3)因病因残(须提供相关证件)无法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部内容测试的,一般初定为C等。三、艺术素养(一)评价内容。主要评价学生音乐与美术课的修习情况及学校和班级艺术活动参与情况、音乐与美术课的学业考查成绩、学生参与各级各类艺术竞赛获奖情况。三个方面的权重一般按40%、50%左右、10%确定。(二)评价办法。艺术素养评价采用民主评议、测试评定和直接认定相结合的办法。由班级艺术素养评价小组具体组织评价。1.学生音乐与美术课的修习情况及学校和班级艺术活动的参与情况评价。主要评价到课情况、上课态度、参与态度、合作精神、活动表现等,一般采用民主评议与日常情况记载认定相结合的办法,汇总得到每一位学生的本项得分。2.音乐与美术课的学业考查成绩。一般采用测评的方式,分别由音乐课教师、美术课教师对学生音乐和美术知识、技能掌握情况进行评价,确定学期得分。也可以确定等级,再按相应的办法换算成分数。3.学生参与各级各类艺术竞赛获奖情况评价。省级及省级以上10分,市级获奖分三个档次,分别记9分,8分,7分,市属获奖分三个档次,分别记6分,5分,4分,校级获奖分三个档次,分别记3分,2分,1分,根据学生实际获奖情况认定赋分。4.分数汇总和等级初定。根据学校制订的评价办法,按确定的权重,由班级艺术素养评价小组算出每一名学生3项内容的得分情况,按规定的等级比例要求初定学生的艺术素养等级。得分相同的学生中一般以各类竞赛中获奖等级高的学生优先初定相应等级。对评价结果争议较大的学生,班级艺术素养评价小组应专题研究,在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初定等级。5.几项规定(1)除身体原因请假外,学期内音乐与美术课程到课率低于90%的学生不能初定为A等;(2)规定每个学生应参加的学校和班级艺术活动,无故不参加的,不能初定为A等;-7-(3)因病因残(须提供相关证件)无法参加音乐与美术课的学业考查的,一般直接初定为C等。四、创新实践(一)评价内容。主要评价学生研究性学习、科学实验、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的初中综合实践课程的修习情况、参与情况、参与态度、学业成绩、相关成果(作品)及获奖情况等。学校根据相关文件,结合课改要求制订初中阶段的课程规划,每学期至少开设以上5个项目中的3个,初中六个学期涵盖以上5个项目,并制订每个项目的评价办法和细则,确定相关组成部分的得分权重。(二)评价办法。创新实践评价采用民主评议、测试评定和直接认定相结合的办法。由班级创新实践评价小组具体组织评价。1.研究性学习评价。评价学生的研究性学习参与情况、参与态度
本文标题:南海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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