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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的故事1949年7月4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小组决定发出征集国旗的启事。经过毛泽东和周恩来的修改审定的《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为征求国旗国徽图案及国歌词谱启事》,于7月15日到26日间在各大报纸连续刊登。该启事中列出了国旗图案的注意事项:中国特征;政权特征;形式为长方形,长宽三与二之比,以庄严简洁为主;色彩以红色为主,可用其他配色。征集国旗的启事发出后,当时在上海工作的曾联松希望设计一幅国旗图案来表达他对新中国的热爱之情。时值七月中旬,他在自家的阁楼上开始了国旗图案的设计。他想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农红军是以五角星作为自己的标志的,而且中国共产党又是中国人民的大救星,进而决定用五角星来象征她。而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则指出当时人民由四个社会阶级组成,因此他决定用四颗小五角星来象征四个阶级组成的人民。在确定了五颗金星的位置和大小后,他于八月中旬将自己设计的“红地五星旗”寄给了筹备会。1949年8月20日,国旗国徽评选委员会共收到了2992幅(一说为3012幅)国旗图案,郭沫若、陈嘉庚等筹备会成员也提交了他们设计的样稿。这些应征图案在临时选阅室内进行了展示,评选委员会从中精选出38份草图,并将之汇编入《国旗图案参考资料》,提交给新成立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讨论。曾联松的方案最初并未入选,后来在田汉的主张下才被收为“复选32号”:“红地五星旗”。1949年9月23日,政协全体会议代表分组讨论了国旗方案,但并未形成定论:会中有代表觉得32号方案中的四颗小五角星提法不妥,认为不应该提到资产阶级。毛泽东和大多数代表起初都赞成一颗星一条横杠的4号图案。但张治中后来向毛泽东表达了他的反对意见:一条横杠有分裂国土、分裂革命之嫌,而且容易使人联想到孙悟空的金箍棒。1949年9月23日当晚,彭光涵向周恩来推荐了32号图案。周对该设计感到满意,并要求彭绘制较大的图案。此外,陈嘉庚也曾向毛泽东和周恩来提出建议,认为政权特征比地理特征更为重要。因此无需坚持使用黄河的横杠。两天后,毛泽东在中南海召开了座谈会,说明了他赞成红地五星旗的理由,并在与会代表间取得了共识。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正式决定采纳红地五星旗的方案,并将其改名为“五星红旗”。1949年10月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大典上,毛主席升起第一面五星红旗。第一面飘扬在天安门广场上的国旗由女缝纫工赵文瑞缝制,曾联松最初并不敢确信五星红旗是他设计的,然而,中央政府办公厅后来给他寄送了公函,正式告知他就是国旗的设计者,并随信附带了五百万元人民币作为酬谢。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至今,五星红旗一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定国旗,历次宪法均保留这个规定。1990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发布主席令,予以公布,自1990年10月1日起实行。为维护国旗的尊严,国家发布《国旗》和《国旗颜色标准样品》两项国家标准,规定了国旗的形状、颜色、图案、制版定位、通用尺寸、染色牢度等技术要求,并宣布于1991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文标题:国旗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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