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1和顺县教育局政务公开制度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以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围绕有利于班子民主决策、有利于干部、群众监督和参与、有利于调动干部和教职工积极性这个目的,全面实行政务公开。一、公开内容凡是涉及全县教育长远发展的规划部署,涉及干部、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干部、教职工特别关注的重大决策、财务、人事内容,原则上都应实行公开。1、全县教育发展总体规划,班子五年任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阶段性工作的决策过程公开,广泛咨询吸取并采纳民意。2、局财政的预算和决算,各项收支及债权债务,扶持捐赠款项和救灾救济款项的收支,接待费用和公车使用等情况公开,严格按规定办事。3、基建项目的立项、招标、承包及建设进度,验收结算等情况的公开,确保集体资金的安全与使用。4、社会力量办学校的审批条件、审批依据、审批结果、年度检查结果。5、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调入、学校教师招聘的条件、对象、程序、结果等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平等竞争、择优录用。6、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和实际执行情况的公开、取信于民,规范操作。27、有关局领导班子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落实廉政规定的考核评议情况的公开,取信于民,严于自律。二、公开方式实行政务公开的方式应根据公开的内容、目的、范围和现实条件而定,力求简便易行,快捷准确,注重实效。重点围绕教育局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广大干部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有效的途径和适宜的方式予以公开。当前主要采取如下两种方式:1、举办政务通报会。通过邀请部分干部教职工代表,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县教育局指定有关负责人负责主持会议,通报政务信息,回顾总结工作,吸取经验教训,提出工作计划和要求,并就政务工作释疑解难。2、设立政务公开栏。在县教育办公楼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布按要求应公开的各项内容、政务活动的相关决定的有关政策、法规,以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公开栏的内容应根据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社会热点的转移,每月更新。三、监督措施实行政务公开是教育系统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任务,县局把政务公开列入重要日程,加强领导、精心部署,采取得力措施,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并经常检查和加强监督措施,确保各项制度和政务工作的贯彻落实。31、加强纪检的监督。局纪检监察要对政府干部的提拔、表彰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凡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的基建工程项目;每年对局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常规审计,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专项审计;每半年要进行一次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不按规定进行政务公开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给予严肃查处。2、加强内部监督。县局领导班子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以局长挂帅,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具体落实的领导机制,并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专门研究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具体负责审查、监督政务公开内容的实施情况。3、加强群众的监督。县局要聘请部分单位的有关人员为政务公开监督员,并赋予他们职责和职权;要在县局机关和各中小学设立举报意见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投诉。四、各种相关制度㈠预审制度第一条为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与数据的全面、真实、准确、及时,保障广大群众和师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政务公开的内容,由县局各股室根据有关要求,结合职能,制定具体公开内容目录,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第三条需公开内容,根据具体情况,实行股室、分4管领导、局长负责制。公开内宾在预审流程中,收集、审核、审批每个环节的工作完成后由相关责任人签字负责。审核人必须认真核对,防止出现错漏现象。第四条局各股室按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的公开内容目录,结合保密规定,对涉及本股室的政务信息公开性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公开。第五条局股室难以作出决定或者属于重大事项、或认为不宜公开的,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报分管领导审批。第六条局股室负责人在授权范围内,审核决定公开的内容,可直接更新或发布的,由股室明确的政务公开信息员及时更新或发布;需经信息中心接收和上传的,将信息打印文本,股室负责人签字后,交办公室。股室和政务公开信息员每个工作日要上网查看本股室相关栏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纠正,确保信息动态管理。第七条对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各股室在草拟时应主动就该文件提出是否公开的意见,认为不应公开的,要注明原因;办公室按公文程序对单位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核时,要对文件的公开性复核,同意股室的,签署同意,有异议的应提出明确意见;局领导在签发文件时,对文件的可公开性做最终决定。第八条属于局制作、产生的,如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部署等,从政务信息正式生成到公开不得超过15日;不属于局制作、产生的,如法律、法规、办事程序、收费标准、5上级机关制订的规范性文件等,应在做出予以公开决定后10日内公开。第九条召开对内对外情况通报会,公开内容需经局长或分管局长审批。第十条在政务公开信息预审中,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开信息错漏,或违反保密规定的,将视情节后果,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第十一条本制度由科技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㈡民主评议制度1、以党的群众路线为指导,紧紧依靠群众,将政务公开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下,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2、民主评议的内容是对全局各股室及工作人员实施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价,包括应公开的内容是否公开、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政务公开的成效等。3、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科技教育社会监督员会议工作通报会或向广大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函的形式,获得社会各界及广大服务对象对教育局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4、要充分利用民主评议活动,促进科技教育政务公开的逐步完善,更好地为广大服务对象服务。5、教育局民主评议活动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负责组织实施。㈢责任追究制度6第一、对不能按时限要求完成办事项目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个人及分管领导责任1、没有实行政务公开或公开流于形式,甚至公开搞假的;2、公开但没有按要求公开,造成不好影响的;3、符合条件,手续齐备的事项不予受理和批准的;4、违反法定的依据、程序、条件、标准和办事权限,谋取私利的;5、因违反规定,工作中出现失误或差错,给群众带来损失或伤害的;6、办事推诿扯皮,影响正常工作的;第二、对不能履行职责,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个人和部门,根据不同情况,按以下办法追究责任1、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告诫或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2、影响正常工作,或者造成损失的,责令直接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3、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经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将直接责任人调离现岗,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4、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三、对重大决策、管理事项造成失误的责任追究1、违反决策程序的;2、未通过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领导个人擅自决策的;3、决策时不尊重班子多数成员意见的;74、不如实向党政班子会议介绍情况的;5、未按上级和县委、县政府要求重新议事的;6、集体决策出现偏差和失误的;7、违反保密纪律的。上述违反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应当在党政班子会议上进行检查,接受批评;情节较重并造成后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诫免谈话;情节严重给事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按规定上报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㈣反馈制度1、建立通畅的反馈渠道。在局办大楼通道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对外公布投诉电话(8122935),多渠道广泛征求群众对公开的意见和建议。2、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收集整理,落实跟踪整改措施,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3、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采取直接答复、会议通报、政务公开栏公布等形式,及时向群众反馈,确保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㈤备案制度1、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登记。在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局机关有关股室设立群众意见登记簿、领导接访登记簿、各种会务记录簿、跟踪督查记录等,形成工作记录材料,重要事情及时通报。82、健全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制定政务公开的有关制度并印发,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和工作考核依据,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有章可循。3、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档案。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办事指南和制度、群众投诉和群众意见综合、工作整改意见和整改情况、行风测评情况、办事备案资料等,办公室进行定期收集整理,归档存查。㈥公开承诺制度第一、承诺的内容、办事标准和时限1、教师调动工作。教师调动原则、工作程序、进人指标、学科、选调条件、调动结果予以公开。拟调动人员由局党政班子研究决定后,调动手续随到随办。责任股室:人事股,电话:81246792、招聘教师工作安排。招聘教师政策、方案,安排计划、工作程序、录用条件、人数、学科、录用结果予以公开。被录用者,按时办理手续。责任股室:人事股,电话:81246793、教师职务评审工作。评审条件、程序、结果予以公开。严格按照评审办法和程序进行操作。责任股室:人事股,电话:81246794、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开教师资格考录标准、申报程序、审批制度,依时办理。责任股室:人事股,电话:812467995、中小学收费和机关行政收费工作。各中小学及局机关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由物价等有关部门审批下文公布。单位和学校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许可证和票据样件”,教育局监督各校严格按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并对学校收费情况每学期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接到群众关于中小学校乱收费方面的投诉,5个工作日内核实清楚,反映属实的即作出处理。责任股室:计财股,电话:81300656、做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及自学考试工作。做好普通高考学生体检、填报志愿时间工作,以及普通高考、成人高考及自学考试考试成绩、录取结果、收费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实施细则操作。责任股室:招生考试中心,电话:81247017、城镇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工作。教育局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制定我县城镇小学、初中招生方案,并向社会公开。余缺调剂按学生自愿和学校可能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接到群众对中小学校乱招生方面问题的反映后,5个工作日内核实清楚,反映属实即作出处理。责任室:教育股,电话:81324508、社会力量办学校审批及民办学校招生广告核准工作。社会力量办学校的审批条件、审批依据、审批结果、年度检查结果予以公开。社会力量办学校审批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颁发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及民办学校招生广告核准,在3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责任股室:教育股,电话:81324509、实行首问责任制。对来我局办事的单位和个人,第一个被询问的工作人员有责任予以接待或引导到相关股室。责任股室要热情服务,随时办理。第二、投诉程序1、本局设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效能监察室内),负责公开承诺制度的检查督促,接受群众投诉。投诉电话:81229352、群众对本局各股室的违诺行为,可来信、来访或电话向本局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投诉。3、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受理投诉后,即予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由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将对责任人按有关制度处理,并追究责任。㈦目标考核制度1、政务公开目标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2、教育局将政(校)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纳入对各学校、各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3、政(校)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内容:政(校)务公开组织领导情况;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的公开情况;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的公开情况;依法行政依据、程序、时限和方式、方法、结果的公开情况;行政许可事项,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设定11项目的公开情况;服务承诺兑现情况;分级考核和责任追究情况;政(校)务公开办事服务场所建设情况;教师、干部聘任、职称评定、晋级晋职、评先选优情况;经费预决算、财务收支情况;大宗物资采购事项和基建招投标情况;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涉及干部、教师、学生切身利益的有关情况;对群众投诉的处理情况等。4、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实行量化标准。考核结果评定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5、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行全面考核,考核于年底或翌年年初进行。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由教育局统一领导,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
本文标题:教育局政务公开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85648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