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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级财会1班宪法的概念宪法(constitution)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为近、现代实行宪政制度的国家所公认,许多国家的宪法对此都有明文规定。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序言中明确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第5条还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4]1946年的《日本国宪法》规定:“本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规,违反其规定的法律、命令、诏敕以及关于国务的其他行为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均属无效。”概念的产生“宪法”一词,来源于拉丁文constitution,本是组织、确立的意思。古罗马帝国用它来表示帝王的“诏令”、“谕旨”,以区别于市民会议通过的法律文件。欧洲“封建”时代用它表示在日常立法中对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的确认,含有组织法的意思。英国在中世纪时期建立了代议制度(当然这种情况在中国先秦时期是没有的),确立了国王没有得到议会(代议机关)同意就不得征税和进行其他立法的原则。后来代议制度普及于欧美各国,人们就把规定代议制度的法律称为宪法,指确认立宪政体的法律。“宪”、“宪令”、“宪法”等词在中国古代典籍中与“法”同义,日本古代“宪”也指法令、制度,都与现代“宪法”一词含义不同。19世纪60年代明治维新时期,随着西方立宪政治概念的传入,日本才有相当于欧美的概念出现。早期宪法形式1898年,中国戊戌变法时,以康有为为首的维新派要求清廷制定宪法,实行日本式的君主立宪。1908年中国清政府颁布以1889年《日本帝国宪法》为蓝本的《钦定宪法大纲》,从此“宪法”一词在中国就成为国家根本法的专用词。世界上最早的宪法是英国的不成文宪法。宪法的作用1.权力作用(1)巩固和维护国家权力(2)规范国家权力有效运行宪法2.法制作用(1)为法制的统一奠定基础(2)为法制的完善奠定基础3.政体作用(1)确立和维护国家政治制度(2)改革国家政治体制4.社经作用(1)保护自己的经济基础(2)促进经济的发展弘扬宪法精神的目的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的目的,就是要努力形成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要努力引导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正确行使权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努力引导全体公民行使好公民的权利,履行好公民的义务,依法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要努力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守法诚信、依法经营,促进物质文明建设;要努力引导广大青少年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遵纪守法,努力学习,逐步培养法律素质,做合格的公民。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认真学习宪法,熟悉宪法,遵守宪法,贯彻宪法,维护宪法作为“四五”普法的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法在身边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走好青春第一步法律词典违法——指违反法律规定,危害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对正常社会秩序的破坏,对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等合法权益的侵犯,犯罪——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触目惊心据统计,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以上,青少年犯罪日渐攀升,每年新产生的少年犯人数竟高达15万。这些犯罪行为的形成,除了受某些外界因素影响外,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很重要常见的违法行为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包括: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私财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2、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3、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4、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5、民事侵权的行为你还知道哪些行为是违法的?自由论坛现身说法:谈谈自己的一件违法小事轻度不良行为轻度不良行为是泛指与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公众道德规范相背的一些行为以及心理障碍的总和。轻度不良行为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对其相关群体及其个人的危害上。如迟到、早退、讲粗话脏话等各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中度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损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其它严重违背社会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二)携带自制刀具,屡教不改;(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四)传播淫秽读物或音像制品等;(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六)多次偷窃;(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八)吸毒、注射毒品;(九)其它危害社会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发展延伸就是犯罪。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还有什么?1:平时有不良行为、经常搞恶作剧,有的会发展到有意或无意识地伤害别人。2:欣赏“哥儿们义气”,与社会上有劣迹的青少年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结“拜把子兄弟”,排位分,喝血酒,干坏事。3:从冒险、游乐到离家出走、侵犯他人权益到逐渐发展到违法犯罪。4:从小骄生惯养,在家是小皇帝,在外称王称霸乃至行凶打人。5:小偷小摸会发展成盗窃抢劫。自我预防—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正身避邪,防微杜渐大量事实证明,不良行为习惯正是走向违法犯罪的开始。青少年要从小事和日常生活做起,堂堂正正走好人生每一步,坚决摒弃不良行为。案例分析[案情]某大学女学生严某考试时在试卷下面放有写着公式的纸条,被监考老师发现并予没收。后学校认为严某考试作弊,态度恶劣,于是对其做出勒令退学的处分决定。严某对学校的处分决定不服,向校方提出申诉,但校方至今未给予任何书面答复。1.本案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有学校和学生。2.本案是一起学校侵犯学生受教育权案。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并由学校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本案中,严某因违反了考试纪律,学校应根据其违纪程度给予其相应的纪律处分。(2)《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据此,学校对严某的纪律处分应当适宜,而不应随意剥夺严某作为公民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严某。(3)《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起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为此,严某向学校提出申诉是合法的,学校应及时受理学生的申述。3.本案引发的思考:(1)学生应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诚实守信,自律自爱,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与考试纪律,坚决抵制考试作弊行为。(2)学校应积极维护考场纪律,依法对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进行相应惩处。(3)学校应正当行使自身的权利,依法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的纪律处分应证据确凿,恰如其分,依法进行,不得随意开除学生,剥夺学生的受教育权。相关责任人应对自身的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4)当学生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应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5)学校应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及时受理学生的申诉。案例分析寄宿制学校学生在校内为班长冉茂祝贺生日饮酒持续两个多钟头,造成多名学生醉酒,一名学生醉酒死亡。日前,重庆市大足县人民法院根据学校、冉茂及死者陈伶在本案中的过错情况,判决学校、冉茂的监护人分别赔偿死者陈伶的养父2.2万余元、1.7万余元。2004年11月14日是星期日,是实行寄宿制的大足县某中学学生归校的日子,而这一天也正是三年级一班班长冉茂的生日。事先约好回校为冉茂过生日的陈伶等二十余名同学陆续回到了学校,并一次性买了五瓶45度的药酒和一瓶红葡萄酒及瓜子、花生,除部分不能饮酒的同学磕瓜子聊天外,冉茂、陈伶等人从下午3点左右开始在学生寝室喝酒,其间先后两次又去买回三瓶45度药酒和三瓶红葡萄酒,喝酒时间一直持续到5点钟左右,造成多名学生醉酒,在寝室内喧闹疯打。陈伶醉酒入睡,不久,打扫卫生的同学发现陈伶面部苍白,喊叫不应,遂报告老师,并立即将陈伶送医院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为急性酒精中毒致呼吸抑制死亡。事发后,经当地政府组织协商解决未果,死者陈伶的养父便将学校、冉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二被告承担死亡补偿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7万余元。法院认为,学校作为寄宿制学校,其管理责任更重于一般学校,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学生在学校持持续较长时间饮酒娱乐,竟无任何老师知道或制止,所以学校应当承担高于一般学校应承担的责任。而冉茂作为班干部,却带头违反学校规定,并缺少应有的约束力和管理责任心,对造成的严重后果也存在放纵、疏于管理之责。同时,综合该事件产生的社会效果和为保护死者家属合法权利得以实现,法院作出上述判决。该案判决后,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案例分析用智慧保护自己2002年8月27日晚,19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小任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两名歹徒抢劫手机.为此,这个勇敢的青年与两名歹徒展开了殊死搏斗,在搏斗中被歹徒刺中11刀后死亡.问:你对小任与歹徒搏斗出现的结果有何感想自我保护的要领1力量对比2周围环境的利用3机智求助他人4主观心理的调节5人身安全第一6避免无谓的激怒对方7暂时妥协,事后报案8运用法律保护自己1、要依法自律。2、要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3、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怎样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格言:1、无规矩不成方圆。2、秩序是自由的第一条件。3、做任何事都要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法律即秩序,良好的法律就是良好的秩序。4、若要美德得以保存,法律是必须的;而若要法律得以遵守,美德则是不可缺少的。班会结束,谢谢大家
本文标题: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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