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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安全管理的关键是做到“十个必须”【摘要】近年来,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日益增多,高处作业采用吊篮施工迅猛增加,同时由吊篮施工引起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有必要对吊篮施工安全管理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和剖析。本文重点分析了我国近几年吊篮施工安全管理现状与发生安全事故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建议.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强劲增长,城市人口也快速成长,城市用地紧张的矛盾日益凸显,而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由于其用地少,城市基础设施费用低,可提高城市面貌等众多优点,得到了迅速发展,中国已逐步成为世界建造高层建筑的中心。1.工艺要求使用吊蓝随着我国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的明显增多,构造要求应符合规范规定1.悬挑梁:尾端应在两处及以上固定于等级不定),吊环预埋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钢筋锚固的规定。定位点:型钢悬挑梁悬挑端应设置能使脚手架立杆与钢梁可靠固定的定位点,定位点离悬挑梁得低于C20的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上,锚固型钢悬挑梁的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直径不宜小于16mm。用于锚固的U型钢筋拉环或螺栓应采用冷弯成型。U型钢筋拉环、锚固螺栓与型钢间隙应用钢楔或硬木楔楔紧。钢悬挑梁固定端应采用2个(对)及以上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与建筑结构梁板固定,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应预埋至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位置,并应与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焊接或绑扎牢固,其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端部不应小于100mm。定位点可采用竖直焊接长0.2m、准25mm-30mm的钢筋或短管等方式。立杆、剪刀撑:悬挑梁间距应按悬挑架架体立杆纵距设置,每一纵距设置一根。悬挑架的外立面剪刀撑应自下而上连续设置。(三)应按照施工方案要求布置型钢,特别是在转角、阳台、凹凸及平面变化部位。当实际排布方法和尺寸与方案有误差时,应及时修改方案,按修改方案实施。(四)应按方案和规范的要求对材料、型钢排布方法和尺寸、构造节点等进行验收。设计规范》GB50010中钢筋锚固的规定。锚固型钢的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20。2.钢丝绳、钢拉杆:悬挑钢梁前端应采用吊拉卸荷,吊拉卸荷的吊拉构件有刚性的,也有柔性的,如果使用钢丝绳,其直径不应小于14mm,钢丝绳卡不得少于3个。3.吊环:钢丝绳与建筑结构拉结的吊环应使用HPB235级钢筋,其直径不宜小于20mm对高层建筑物的外墙装饰装修、外墙上设备和管道的安装、外装饰的维护和清洗等作业设备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根据国家“四节一环保”的要求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的要求,许多建筑外墙有外墙外保温设计(如外墙保温板、外墙保温砂浆)需要满足节能验收要求和重庆市限制、禁止建筑外墙使用饰面砖饰面,改用建筑涂料、铝塑复合板等新型外墙材料饰面的要求,用传统的落地式双排外装饰钢管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整体提升脚手架实施建筑外墙外保温、外墙涂料、外墙幕墙、外墙上设备和管道的安装、外装饰的维护和清洗等均难以很好地满足,而需数道工序才能完成,且工序之间有一定的时间间隔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一种更适宜的设施应运而生--高处作业吊篮得到了广泛的应用。2.使用吊蓝的优势意见和措施,及时地整改、落实;建立完善的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可追溯、分析、改进管理的依据,才能有效遏制、减少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所以非常有必要去探讨和研究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管理。二、吊篮使用和管理现状分析吊篮出现在施工现场始于上世纪60年代,而电动吊篮是我国于80年代初从比利时、日本和卢森堡等国家引进吊篮样机及关键部件,后由中国建筑科学院消化吸收设计,目前已在我国大城市普遍使用。它从简易吊架到吸取国外技术进行国产化设计,不过短短几十年时间。1.吊篮的制造管理现状近年来,国内吊篮的制造业和租赁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吊篮制造企业间水平参差不齐,存在鱼目混珠的情况。(1)吊篮的制造未纳入特种设备或生产许可证产品管理范围,吊篮的制造、安装、使用的门坎较低。(2)因吊篮的制造门坎较低,存在吊篮产品质量验收标准的不一致,存在市场上吊篮产品质量高低混杂。(3)吊篮配套件制造管理要求不明确,相应的吊篮配套件的质量也存在差异,如吊篮的提升机、安全锁两大配套件等2.吊篮的使用管理现状目前在建筑工程上使用的吊篮多采用从租赁公司租赁的形式进入施工现场,而租赁公司多为个体经营者,在使用管理上存在下述现状:(1)未编制吊篮安拆和使用专项方案吊篮现场组装、安装、拆除、使用无专项施工方案或有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方案不可行),仅凭经验施工。(2)吊篮未按审批的专项方案安拆和使用吊篮现场组装、安装、拆除、使用不按审批的方案实施,存在违规、违章进行吊篮现场组装、安装、拆除、使用情况。(3)吊篮安装和移位后验收未进行或不规范吊篮安装和移位后没有组织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参加的验收,更没有形成书面的验收资料或没有认真进行、规范高处作业吊篮凭借其架设拆除方便、适用性强、占用场地少和施工效率高等优点,在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外墙涂料和幕墙安装等施工中得到了广泛应用。3.研究吊蓝施工安全管理的必要性目前,高处作业吊篮广泛用在建筑外墙装饰装修和已用建筑外墙修缮与保洁作业活动中,吊篮已成为建筑行业中进行外墙装修的主要设备之一。由于短时间内高处作业吊篮的广泛和大量使用,按供需关系和市场经济原则,吊篮的生产企业、租赁单位和使用单位越来越多,国内吊篮的制造业和租赁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全国的吊篮制造企业不下几十家,年产量早已过万,在世界上也可称之为吊篮生产的大国,这样势必导致产品质量、管理水平、使用水平的参差不齐。因高处作业吊篮使用时要载人高空作业,存在较大的施工危险性,一栋建筑外墙装饰装修动辄同时使用数十台高处作业吊篮。如何保证吊篮的安全使用,是一个必须高度关注的问题。但因吊篮的操作随意性、作业人员素质和技能的不足及系统管理监督不完善,造成事故频发,已成为主要安全隐患之一。因此,对近年来高处作业吊篮施工的安全事故进行系统的分析研究,找出这类事故发生的特点;对高处作业吊篮施工的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隐患、不足,提出整改45吊篮施工安全2013年第1期进行验收。(4)吊篮操作人员未进行培训吊篮操作人员因政策上没有明确的持证上岗要求,缺乏上岗培训,安全意识不强。(5)吊篮的维护、保养不到位吊篮的维修保养要求不明确,且租赁单位缺乏对吊篮设备的维护保养,包括吊篮返回租赁公司的保养和在使用过程中的保养均不到位。(6)旧吊篮的质量确认不明确使用年数较长的设备,设备质量的确认不明确;检验、校验要求未落实。3.吊篮的监督管理体制现状(1)施工现场在使用高处作业吊篮时,因为没有划为特种设备范畴,不知如何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监管工作的衔接。(2)使用单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高处作业吊篮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监管。仅仅依靠企业自己的管理经验和分包管理制度进行粗放式的监管。(3)对安装单位的资质和安装作业人员资质没有明确规定。(4)现场对高处作业吊篮操作人员是否需要上岗证,该证由什么机关部门发放无法确定。(5)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或者移位后,不知由什么单位或者什么人员检测验收才算合格,也不知是否需出具检测报告。(6)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责任划分不明确,仅仅依靠分包合同划分责任。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后,该分包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都有待确认等。三、常见吊篮事故原因、特点高处作业吊篮用于载人高处作业,存在较大的危险性,一旦发生事故,其后果通常都会十分严重。1.造成吊篮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1)吊篮悬挂机构受力矩形管壁厚过薄,不满足受力要求,导致悬挂机构失稳破坏,造成吊篮坠落。(2)吊篮未按使用说明书要求过长组装或超载使用(包括人员、工具、货物等重量),导致机构失稳或受力件破坏,造成吊篮坠落或人员高处坠落。坠落。(5)吊篮安装不当或配重数量不足,导致悬挂机构失稳,造成吊篮坠落。(6)操作人员未将安全带系在独立于吊篮的安全绳,造成人员失足高处坠落。(7)限位失效,冒顶。(8)其它违规违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2.吊篮安全事故特点(1)死伤率大,即吊篮一旦发生事故,死伤率高。(2)吊篮安全事故与吊篮设备本身的质量、安装的质量、是否正确操作使用(即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密切相关,吊篮设备本身的质量有问题、吊篮安装的质量有问题、违规违章操作使用均会导致吊篮安全事故的发生。(3)现场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导致吊篮安全事故的发生。四、吊篮管理的具体举措目前重庆的建筑施工现场,绝大多数工程因为外墙装饰设计有外墙外保温、外墙涂料和外墙幕墙饰面等,以前的整体提升外架、悬挑脚手架、落地式双排外脚手架无法满足施工要求,基本上都改用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外墙外保温、外墙涂料和外墙幕墙饰面。结合高处作业吊篮的作业特点,该设施在高空作业,属于现场重大危险源,一旦管理失控就很容易酿成安全事故,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对吊篮管理的现状分析,高处作业吊篮施工的安全管理已引起相关责任单位的高度重视。为规范吊篮管理,应制订专门的高处作业吊篮管理办法,应明确相应的管理流程和管理要求,杜绝高处作业吊篮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强化和规范高处作业吊篮施工管理的核心是按特种设备管理的思路和要求进行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必须使用电动吊篮当外墙外保温、外墙涂料和外墙幕墙饰面等施工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高处作业吊篮时,应有申请和报批程序,经批准同意后才能使用吊篮,但禁止使用手动吊篮,必须采用电动吊篮。2.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动吊篮吊篮是载人作业的高空悬挂式设备,危险性不言而喻。为从源头上杜绝租赁和使用不合格生产单位的产品设备;对资质的审查是必不可少的环节。(3)吊篮提升机与吊篮篮体的联接螺栓失效(如断裂、脱落等),造成吊篮坠落。(4)提升机蜗轮齿损坏(如断裂)、钢丝绳断裂或钢丝绳固定绳夹滑脱,且安全锁失效,造成吊篮的生产厂家应具备机械工业产品生产资质证书和安全许可证,吊篮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统一编号。租赁单位应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吊篮安装资质满足除,且安装后必须进行验收进入现场的吊篮设备多以散件的形式进入施工现场.第一步是对进入现场的吊篮设备进行组装,应严格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组装,做到组装正确、牢固,组件齐全,组装完成后应进行组相应的塔吊安装资质要求)和合格的特种设备维装验收;第二步是对组装合格的吊篮设备进行安修、保养、改造资质(吊篮维保资质满足相应的塔吊维保资质要求)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的安拆人员资质(吊篮安拆人员资质满足相应的塔吊安拆人员资质要求)等;租赁单位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安装和维保。公司与租赁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时,租赁单位应提供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安装和维保的合同。装,由有起重设备安拆资质的单位和人员严格按专项方案要求进行安装,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试验;第三步是安装完成后应运行试验,将悬吊平台在离地3m的范围内上下运行3~4次,贴墙滚轮应运转自如、爬升机构应运行正常,载荷试验在超过额定载荷时超重限位应切断电源,悬吊平台运行到墙面最高处超高限位应切断电源,试验合格后进行安装验收。组装和安装完成的验收首先由起重设备安装单位进行自检,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参加的验收,并形成《施工机械检查验收表(电动吊篮)》,验收重点检查组装质量、配重、安全绳、安全锁、悬挂机构、升降装置、电气装置等是否满足要求。吊蓝验收必须是100%地进行验收,并形成书面以上资料审核符合要求后,公司方可同意使用,公司向其发放“准入证”,该设备才能进入公司。3.必须编制吊篮安拆和使用专项方案施工方案是指导施工的规范性文件,施工过程中做到有方案可依、有方案可循,才能有效地保证施工过程有效受控。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必须编制吊篮安装、拆除和使用专项方案,专项方案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批验收资料,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后,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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