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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病种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须知日期:2010-06-08来源: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参保人员单病种需住院治疗的,必须到有实行该疾病单病种包干结算方式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在职人员自负包干费用标准的15%,退休人员自负包干费用标准的10%,不再计算住院起付标准费用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中规定的政策自负费用(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规定的自负费用除外),实行医疗补助的国家公务员按有关规定执行。2、参保人员同时患两种及两种以上单病种疾病需要一并治疗时,其医疗费用按普通住院结算。参保人员因患单病种住院,在住院诊疗过程中发现合并其他疾病需要同时治疗的,各定点医疗机构可不按单病种包干方式结算,改为普通病种方式结算。3、尿毒症(血透及综合治疗)的门诊医疗费用实行单病种包干方式结算,按日包干;治疗内容包括血透、血流滤过、血流灌注、输血或注射促红素,以及降压、补钙,门诊治疗的支付标准为:一类收费,费用标准为160元/天,在职职工自付15%,退休职工自付9.7%;二类收费,费用标准为140元/天,在职职工自付10%,退休职工自付6.5%;三类收费,费用标准为130元/天,在职职工自付5%,退休职工自付3.2%。参保人员如果住院治疗,其医疗费用按普通住院结算。4、除白内障超声乳化术、腹外疝网片修补术外,其他外科手术的单病种疾病,如需置入内置材料,其医疗费用均按普通住院结算。5、若参保人员不同意到有该疾病单病种包干结算方式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所有住院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负;若定点医疗机构收治该参保人员,市医保中心不支付该参保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病种包干结算病种及费用标准序号疾病名称治疗方法疗效包干标准(元)个人自负比例在职职工退休人员1翼状胬肉切除术手术治愈180015%10%2白内障(单眼,含晶体800元)超声乳化术治愈300015%10%白内障(双眼,含晶体1600元)超声乳化术治愈560015%10%3慢性扁桃体炎手术治愈240015%10%4慢性鼻窦炎手术治愈350015%10%慢性鼻窦炎鼻内镜治愈400015%10%5鼻中隔偏曲手术治愈300015%10%6甲状腺瘤手术治愈380015%10%7急性乳腺脓肿手术治愈200015%10%8乳腺癌根治术手术好转950015%10%9病毒性心肌炎内科好转480015%10%10乳房纤维腺瘤(单侧)手术治愈220015%10%乳房纤维腺瘤(双侧)手术治愈320015%10%11活动性肺结核(浸润型)内科好转350015%10%12活动性肺结核(慢纤空型)内科好转390015%10%13慢性胆囊炎胆囊结石手术治愈420015%10%慢性胆囊炎胆囊结石腹腔镜治愈550015%10%14急性阑尾炎手术治愈260015%10%15卵巢囊肿手术治愈350015%10%卵巢囊肿腹腔镜治愈450015%10%16输尿管结石手术治愈450015%10%输尿管结石微创术治愈550015%10%17膀胱结石手术治愈330015%10%膀胱结石膀胱镜治愈450015%10%18子宫肌瘤手术治愈420015%10%19腹外疝(不含网片)手术治愈280015%10%腹外疝(含网片800元)手术治愈360015%10%20肛瘘手术治愈360015%10%21痔手术治愈200015%10%22巴氏腺囊肿手术治愈220015%10%23尿毒症血透(含综合治疗)一类收费内科好转160/天15%9.7%尿毒症血透(含综合治疗)二类收费内科好转140/天10%6.5%尿毒症血透(含综合治疗)三类收费内科好转130/天5%3.2%
本文标题: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病种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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