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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工艺术学院赵珏设计规范第一章建筑篇A-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建筑规范的应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CodefordesignofcivilbuildingsGB50352—200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5年7月1日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城市规划对建筑的要求Page4本通则的主要技术内容:场地设计建筑物设计室内环境建筑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使民用建筑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卫生和环保等基本要求。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设计。应以人为本,满足人们物质与精神的需求建筑和环境应综合采取防火、抗震、防洪、防空、抗风雪和雷击等防灾安全措施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应贯彻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水和节约原材料的基本国策必须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应按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原则,正确处理人、建筑和环境的相互关系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人群使用,应在室内外环境中提供无障碍设施在国家或地方公布的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的各项建设,应按国家或地方制定的保护规划和有关条例进行民用建筑civilbuilding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居住建筑residentialbuilding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公共建筑publicbuilding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无障碍设施accessibilityfacilities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或有视力障碍者使用的安全设施。建筑基地constructionsite根据用地性质和使用权属确定的建筑工程项目的使用场地。建筑控制线buildingline有关法规或详细规划确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底位置不得超出的界线。道路红线boundarylineofroads规划的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边界线。用地红线propertyline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属范围的边界线。建筑控制线buildingline有关法规或详细规划确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底位置不得超出的界线。道路红线boundarylineofroads规划的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边界线。用地红线propertyline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属范围的边界线。容积率plotratio在一定范围内,建筑面积总和与用地面积的比值。建筑密度buildingdensity指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绿地率greeningrate一定地区内,各类绿地总面积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例(%)。是指建筑物的覆盖率,它可以反映出一定用地范围内的空地率和建筑密集程度。建筑密度一般不会超过40%-50%,用地中还需要留出部分面积用作道路、绿化、广场、停车场等。建筑密度=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规划建设用地面积。如一块地为10000平方米,其中建筑底层面积3000平方米,这块用地的建筑密度就是3000/10000=30%。又称建筑面积毛密度,是指一个小区的地上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对于开发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建筑密度与建筑容积率考量的对象不同,相对于同一建筑地块,建筑密度的考量对象是建筑物的面积占用率,建筑容积率的考量对象是建筑物的使用空间。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地率应不低于30%。室内净高interiornetstoreyheight从楼、地面面层(完成面)至吊顶的有效使用空间的垂直距离。层高storeyheight指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其中,最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净高和层高的关系可以用公式来表示:净高=层高-楼板厚度。即层高和楼板厚度的差叫“净高”。架空层openfloor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民用建筑分类按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民用建筑分类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1~3层为低层住宅;4~6层为多层住宅;7~9层为中高层住宅;10层及10层以上为高层住宅;七层及以上的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民用建筑分类按米分类。(1)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24m者为单层和多层建筑,大于24m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24m是区分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的界限,其根本的目的是针对建筑消防来划分。民用建筑分类按米分类。(2)建筑高度大于1OO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上海中心大厦建筑主体为118层,总高为632米,结构高度为580米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住宅设计使用年限:70年商业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严寒地区A区:海伦、博克图、伊春、呼玛、海拉尔、满洲里齐齐哈尔、富锦、哈尔滨、牡丹江、克拉玛依佳木斯、安达•严寒地区B区:长春、乌鲁木齐、延吉、通辽、通化、四平、呼和浩特、抚顺、大柴旦、沈阳、大同、本溪阜新、哈密、鞍山、张家口、酒泉、伊宁、吐鲁番、西宁、银川、丹东•寒冷地区:兰州、太原、唐山、阿坝、喀什、北京、天津大连、阳泉、平凉、石家庄、德州、晋城、天水西安、拉萨、康定、济南、青岛、安阳、郑州洛阳、宝鸡、徐州•夏热冬冷地区:南京、蚌埠、盐城、南通、合肥、安庆、九江、武汉、黄石、岳阳、汉中、安康、上海、杭州、宁波、宜昌、长沙、南昌、株洲、零陵、赣州、韶关、桂林、重庆、达县、万州、涪陵、南充、宜宾、成都、贵阳、遵义、凯里、绵阳•夏热冬暖地区:福州、莆田、龙岩、梅州、兴宁、英德、河池、柳州、贺州、泉州、厦门、广州、深圳、湛江、汕头、海口、南宁、北海、梧州建筑基地一般要求基地内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3000m2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4m,基地内建筑面积大于3000m2且只有一条基地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7m,若有两条以上基地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4m。建筑基地基地与道路的关系(1)设专门通路与道路红线相连建筑基地基地与道路的关系(1)设专门通路与道路红线相连建筑基地基地与道路的关系(1)设专门通路与道路红线相连(2)出入口位置建筑基地基地与道路的关系(2)出入口位置建筑基地基地与道路的关系(1)出入口位置建筑基地基地与道路的关系建筑基地基地与道路的关系(3)道路与建筑物间距要求-基地内车行道路旁设有消火栓时,其道路边缘至建筑物外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m,基地内车行道路距托幼、小学及老年人建筑外墙间距不应小于5m。建筑基地基地与道路的关系(3)道路与建筑物间距要求-基地内车行道路旁设有消火栓时,其道路边缘至建筑物外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m,基地内车行道路距托幼、小学及老年人建筑外墙间距不应小于5m。建筑基地基地与道路的关系(3)道路与建筑物间距要求-基地内车行道路旁设有消火栓时,其道路边缘至建筑物外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m,基地内车行道路距托幼、小学及老年人建筑外墙间距不应小于5m。建筑基地基地与道路的关系-当设置高架人行道路与建筑平行时应考虑私密视距要求。(4)基地内不宜设高架车行道路建筑基地建筑基地与相邻基地的关系1建筑基地建筑基地与相邻基地的关系2建筑基地建筑基地与人行道的关系经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有人行道的路面上空:-2.50m以上允许突出建筑构件:凸窗、窗扇、窗罩、空调机位,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0.50m;-2.50m以上允许突出活动遮阳,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度减1m,并不应大于3m;-3m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2m;-5m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的深度不宜大于3m。2在无人行道的路面上空:-4m以上允许突出建筑构件:窗罩,空调机位,突出深度不应大于0.50m。-建筑突出物与建筑本身应有牢固的结合。-建筑物和建筑突出物均不得向道路上空直接排泄雨水、空调冷凝水及从其他设施排出的废水。建筑布局1、建筑间距应符合防火规范要求;2、建筑间距应满足建筑用房天然采光的要求,并应防止视线干扰;3、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应符合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4、对有地震等自然灾害地区,建筑布局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5、建筑布局应使建筑基地内的人流、车流与物流合理分流,防止干扰,并有利于消防、停车和人员集散;6、建筑布局应根据地域气候特征,防止和抵御寒冷、暑热、疾风、暴雨、积雪和沙尘等灾害侵袭,并应利用自然气流组织好通风,防止不良小气候产生;7、根据噪声源的位置、方向和强度,应在建筑功能分区、道路布置、建筑朝向、距离以及地形、绿化和建筑物的屏障作用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以防止或减少环境噪声;8、建筑物与各种污染源的卫生距离,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建筑布局1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该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有关规定;2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等的日照标准;3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3h的日照标准;4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建筑日照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道路2沿街建筑应设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m;道路建筑基地道路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车道路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路不应小于7m;2人行道路宽度不应小于1.50m;3利用道路边设停车位时,不应影响有效通行宽度;4车行道路改变方向时,应满足车辆最小转弯半径要求;消防车道路应按消防车最小转弯半径要求设置。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车位换算系数停车场停车场布置方式停车场停车场设计要求停车场停车场设计要求1.楼梯间的形式:楼梯是建筑中联系上下层之间交通的设施楼梯1.楼梯间的形式:楼梯2.楼梯踏步:每个梯段的踏步不应超过18级,不应少于3级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梯段净高不宜小于2.20m注:梯段净高为自踏步前缘(包括最低和最高一级踏步前缘线以外0.30m范围内)量至上方突出物下缘间的垂直高度楼梯3.楼梯踏步高宽要求楼梯4.扶手:楼梯应至少于一侧设扶手,梯段净宽达三股人流时应两侧设扶手,达四股人流时宜加设中间扶手电梯电梯是建筑物楼内能快速承载人流到达各楼层的辅助性垂直交通工具。电梯不得计作安全出口!!!!!1-建筑物每个服务区单侧排列的电梯不宜超过4台,双侧排列的电梯不宜超过2×4台。2-电梯候梯厅的深度不得小于1.50m台阶是建筑中连接室内错层楼(地)面或室内与室外地坪的过渡设施1.公共建筑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0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m,并不宜小于0.10m,踏步应防滑。室内台阶踏步数不应少于2级,当高差不足2级时,应按坡道设置。台阶2.人流密集的场所台阶高度超过0.70m并侧面临空时,应有防护设施。栏杆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厕所、盥洗室、浴室1.一般规定:(1)建筑物的厕所、盥洗室、浴室不应直接布置在餐厅、食品加工、食品贮存、医药、医疗、变配电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水、防潮要求用房的上层;除本套住宅外,住宅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上层;(2)卫生设备配置的数量应符合专用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在公用厕所男女厕位的比例中,应适当加大女厕位比例;厕所、盥洗室、浴室1.一般规定:(3)公用男女厕
本文标题:设计规范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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