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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答案专业基础课一、单项选择1-5ADDCC6-10DBCDB11-15CBDBC16-20ABCBA二、多项选择21.ABD22.ACD23.ACD24.BD25.ABCD26.ABCD27.BD28.CD29.ABD30.BCD三、简答题31.答案:连续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犯罪行为,触犯相同罪名的犯罪。连续犯具有以下特征:(1)行为人实施数个犯罪行为。(2)数个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性。(3)数个犯罪行为出于同一或概括的故意(4)数个犯罪行为触犯相同罪名。32.答案:减刑的限度,是指犯罪分子经过减刑以后,应当实际执行的最低刑期。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减刑的限度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对于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33.答案: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成立之后,是否能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作出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使之有效或者无效的法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确定基于以下不同法律事实:(1)权利人行使追认权的,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权利人拒绝追认的,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或对特定人如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2)善意相对人行使撤销权,从而使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归于无效。(3)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会因特定事实的出现而补正其效力。34.答案:2(1)表演者的权利是表演者对作品的表演活动所享有的权利,属于邻接权;表演权是著作权人享有的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属于著作权。(2)表演者的权利的客体是作品的表演活动;表演权的客体是作品。(3)表演者的权利包括人身权与财产权;表演权属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表演者的权利中的有些权利,如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表演权则有保护期的限制。四、论述题35.答案: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1)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犯罪必须是人的具体行为。不能把人的道德、宗教信仰、思想观念作为犯罪。其次犯罪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行为,而是必须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所谓严重社会危害性,是指对我国刑法所保护的重要利益的侵害。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就不能认为是犯罪。某种行为即使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也不认为是犯罪。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实质特征。国家之所以要禁止、惩罚犯罪行为,就是因为它违反了社会基本伦理规范,侵害了国家、社会和个人的法益,破坏了公共秩序,妨害了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对于某些破坏社会生存、发展所必要秩序的行为,国家或组成社会的成员必须以法律的名义对该行为加以禁止惩罚。这种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被刑法规定为犯罪。(2)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这是在罪刑法定原则制约下,犯罪不可或缺的基本特征。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只有同时被刑法明文规定为犯罪时,才是犯罪。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因为某种行为之所以被刑法用刑罚所禁止,就在于它具有社会危害性。而具有刑事违法性作为犯罪的基本特征,则是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的必然要求。二者密切联系,不可分割。(3)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某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同时又触犯刑法,就应承担受刑罚处罚的法律后果。因此,应受刑罚惩罚是犯罪的基本特征之--,但是法院可依法裁量对犯罪人不实际适用刑罚。以上三个基本特征紧密联系。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基本的属性,是刑事违法性和刑罚可罚性的基础,而社会危害性如果没有达到违反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程度,就不构成犯罪。336.答案:《民法总则》第9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绿色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应当符合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绿色原则是代际正义的要求,当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不能牺牲未来的社会资源和环境。绿色原则也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于民事活动中民事责任承担的利益考量,应当符合绿色原则,在例如环境侵权等特殊侵权构成中基于绿色原则而确定其特殊的构成要件。《民法总则》第9条规定绿色原则也是倡导性的原则规定,倡导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民事主体应当选择低能耗、对环境友好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实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绿色发展的理念。绿色原则进人民法典,是民法的一大进步。如果民法典不对民事活动施加环境保护的义务,无法遏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因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导致的个人生命健康以及财产损害,如果不在民祛典中做出明确规定,污染破坏者的法律责任无法得到有效追究受害者得不到充分赔偿或补偿。如果民法典中不规定相关内容,即便《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有了规定,也难以执行,尤其是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会遇到极大问题。现在《民法总则》规定了绿色原则,如果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再遇到类似情况,就可以依据绿色原则来作出判决。绿色原则可以为法官寻找立法的本意或者法律价值取向,通过法律目的解释裁判具体案件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绿色原则又称生态保护原则,是我国《民法总则》所确立的民法基本原则之一,其功能主要有三项:指导功能,绿色原则对民事立法、民事活动和民事司法均有指导意义,如未来编纂民法典时应以该原则为指导进行具体制度设计;约束功能,绿色原则对民事立法、民事活动和民事司法均有约束力,如绿色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兼顾社会环境公益;补充功能,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若无具体规范可供适用,可依据绿色原则寻求立法本意或法律价值取向,通过目的解释,裁判具体案件。五、案例分析题37.答案:(1)甲和乙构成挪用公款罪。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甲和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构成挪用公款罪。(2)甲为掩盖挪用公款的罪证勾结接替其职务的乙做假账,两人构成共同犯罪,甲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乙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乙在单位向其询问时,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视为自动投4案,且如实供述全部罪行,成立自首。到案后,乙协助侦查机关抓捕重大案件嫌疑人甲(因甲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成立重大立功。甲被抓获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成立坦白。38.答案:(1)2013年10月份,甲乙都是丙的监护人。《民法总则》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本题中甲乙虽然于2013年8月离婚,但是不影响甲乙与丙的父母子女关系,作为父母,甲乙都是丙的监护人。(2)乙无权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甲在房屋过户给丙之前为所有权人,离婚协议的约定不影响甲卖房行为的效力。所以,买卖合同有效。(3)戊没有义务偿还该债务。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本题中,该债务系甲在婚前所欠,属于个人债务,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戊没有偿还义务。(4)丙、丁成有权宣告甲失踪。《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可以提出申请的利害关系人主要包括被申请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祖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如失踪人的债权人或债务人。本题中,丙系甲的子女,丁系甲的债权人,戊系甲的配偶,均为有权申请宣告甲失踪的利害关系人。5专业综合课一、单项选择1-5CBABD6-10BCCDB11-15DADCA16-20CACDD二、多项选择21.ABCD22.ACD23.ABD24.AB25.AB26.BD27.BCD28.ACD29.BD30.ABCD三、简答题31.答案:第一,形成完备、良善的法律规范体系。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我国的立法体制;深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进一步形成完善的、科学规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第二,形成公正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在行政执法领域必须做到: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实现公正司法还必须做到: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第三,形成科学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特别是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同时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是重点。第四,形成充分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这方面主要应当强化两大保障体系,一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二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第五,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32.答案: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普遍性即公民享有选举权的广泛程度,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是指在选举中,一~切选民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法律在程序上对所有的选民同等对待,选民所投的选票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的原则。3.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我国在县级以及县级以下实行直接选举,县级以.上实行间接选举。4.差额选举的原则差额选举是指民意机关代表或公职人员选举中候选人的人数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选举。65.秘密投票的原则秘密投票也称为无记名投票,是选民不署自己的姓名,亲自书写选票并投入密封票箱的一种投票方法。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33.答案:(1)以孙中山的“遗教”为立法的根本原则。《中华民国宪法》声称“中华民国国民大会受全体国民之托付,依据孙中山先生创立中华民国之遗教,为巩固国权,保障民权,奠定社会安宁,增进人民福利,制定本宪法,颁行全国永矢咸遵。”(2)特别法多于普通法,其效力往往也高于普通法。这些特别法破坏了国民党在普通成文法典立法中所树立的建设民主、法制国家的形象,使国家法律在实质和形式意义上产生强烈的反差与冲突。(3)形成了以《六法全书》为标志的国家成文法律体系。六法体系的建立,标志着中国法律近代化在形式上达到了顶点。(4)不成文法在法律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国民政府最高法院的判例、司法院的解释例、司法机关认可的习惯以及法理,都可作为司法机关行使审判权的依据。总之,南京国民政府延续了清末以来的法律改革,进一步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部分法律原则、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引入中国,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加以吸收、发展,形成了以六法全书为代表的法律体系。四、材料分析题34.答案:(1)从法律渊源的角度看,该《办法》属于行政规章中的部门规章。行政规章分为两类:-类是部门规章,即国务院所属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自已的职权范围内发布的规章。二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章。本题中,该《办法》的制定主体是交通运输部等政府部门,是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因此属于部门规章。该《办法》在中国领土的范围内均有效。该《办法》的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2)法律是由社会发展决定的,社会发展推动着法律的变革,法律变革对社会发展具有反作用。法律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门,它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社会的发展变化决定法律的发展变化。也就是说社会发展了,法
本文标题:2018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答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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