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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复习材料1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概述(P186-P201)1、特征:A、强制性:是国家取得税收收入的根本前提。也是与税收的无偿性特征相对应的一个特征B、无偿性:是税收的关键特征C、固定性2、作用(多选)A、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B、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C、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D、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3、分类①征税对象A、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间接税、对物税、比例税)B、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C、财产税:房产税、车船税;D、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E、行为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②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A、工商税类:绝大多数;财经法规复习材料2B、关税类:进出口关税,不包括由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和船舶吨税。③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A、中央税:关税,消费税;B、地方税:个人所得税、屠宰税和筵席税等;C、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资源税。④计税标准:A、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各种所得税等;B、从量税:资源税、车船税和土地使用税;C、复合税:消费税中的卷烟和白酒。4、税法及其构成要素①税法概念: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②税收与税法的关系联系:A、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制度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B、税收必须依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税法必须以保障税收活动有序进行为其存在的理由和依据。区别:税收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属于经济基础范畴,而税法则是一种法律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财经法规复习材料35、税法的分类①功能作用:A、税收实体法:是税法的核心部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B、税收程序法:内容主要包括税收确定程序、税收征收程序、税收检查程序和税收争议的解决程序。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②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③按照税法法律级次划分A.税收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XX法;B.税收行政法规:国务院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XX条例,XX暂行条例;C.税收规章:分为税收部门规章和地方税收规章。XX办法,XX细则;D.税收规范性文件;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制定并公布效力排序: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财经法规复习材料46、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法构成要素具体内容征税人征税主体的具体部门主要包括税务机关、财政部门和海关。纳税义务人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包括个体经营者)、法人和其他组织。征税对象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是税法最基本的要素。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是征税的具体根据。税率计算税额的尺度,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我国现行税法规定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比例税率:分为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目前有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累进税率:根据征税对象金额的多少划分若干等级,并按其达到的不同等级规定不同的税率。分为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多数情况下,计税依据和征税对象是一致的。分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复合计征。复合计税的有卷烟和白酒。纳税环节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纳税期限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后应依法缴纳税款的期限。纳税地点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地点。一般为纳税人的居住地,也有规定在机构所在地、财产所在地或特定行为发生地等。减免税国家对于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起征点(不到不征,一到全征)、免征额(不到不征,超过了只对超过的部分征)。法律责任对违反国家税法规定的行为人采取的处罚措施。财经法规复习材料5第二节主要税种(P202-P231)1、增值税(流转税、共享税)①概念: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②分类生产型:收入总额—所购中间产品价值收入型:收入总额—所购中间产品价值—固定资产折旧消费型:收入总额—所购中间产品价值—固定资产投资额我国自2009年1月1日起采用消费型增值税。③一般纳税人A、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对于一般纳税人的审核,税务机关应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B、属于一般纳税人的情况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即:工业性及主营工业(工业销售额占50%以上)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不低于50万元的;商业性企业及主营商业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不低于80万元的;会计核算健全,年应税销售额不低于30万元的工业小规模企业;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工业性分支机构;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财经法规复习材料6已开业的小规模纳税人满足一般纳税人标准后,于次年1月底前申请变成一般纳税人;个体经营者符合条件的,可以向省级国税局申请,经批准后成为一般纳税人。C、不属于一般纳税人情况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个人(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④税率A、基本税率17%:除适用13%税率货物之外的应税货物以及所有应税劳务;B、低税率13%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C、零税率: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出口货物税率为零⑤应纳税额计算:A、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财经法规复习材料7B、销项税额:公式: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和其他符合税法规定的费用。C、进项税额可抵扣: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购买“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按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购买或销售货物时承担的运费可以按“运费+建设基金”金额和7%扣除率计算;自2009年1月1日期,一般纳税人外购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准予抵扣进项税,但纳税人自用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不允许抵扣;外购再生资源凭专用发票抵扣,原“废旧物资”字样的专用发票不再作为抵扣凭证。D、纳税人因进货退回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税额,应当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冲减。经税务机关确定为混合销售行为或兼营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所用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准予计入当期进项税额之中。⑤小规模纳税人:A、认定标准(单选):生产型——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非生产型——年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财经法规复习材料8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B、征收率:3%;C、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执行简易征收办法,不得抵扣进项税)。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A、直接收款方式: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的当天。B、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C、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或合同没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D、预收货款方式: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E、委托代销方式:收到代销清单或收到全部或部分货物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为发出货物满180天的当天;F、销售应税劳务: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索取价款凭据的当天;G、视同销售行为:货物移送的当天;⑦纳税期限: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纳税人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人进口货物,应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纳税人出口货物,可以按月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财经法规复习材料9税。⑧纳税地点:A、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B、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C、非固定业户应当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D、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2、消费税(流转税、中央税)①纳税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委托为纳税人,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受托方为个人除外)②征税范围(税目):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共计14个税目。③税率A、比例税率:绝大多数;B、定额税率:啤酒、黄酒、成品油;C、复合计征:卷烟、白酒。财经法规复习材料10④应纳税额:A、计税方法:从价定率: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额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从量定额: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复合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B、销售量的确认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C、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将外购应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可以将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扣除。当期准予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于销售时纳税,进口消费品应当于应税消费品报关进口环节纳税,但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纳税。A、赊销和分期收款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合同没有约定或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预收货款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财经法规复习材料11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B、自产自用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C、委托加工的,为提货的当天。D、进口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⑥纳税期限:同增值税;⑦纳税地点:A、销售应税消费品、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B、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C、委托个人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在其机构所在地缴纳;D、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E、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经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F、消费者退回的,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税款,但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款。3、营业税①概念:营业税是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收入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注意】该财经法规复习材料12应税劳务为应征营业税的劳务,不包括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②税目(9个)税率:A、提供应税劳务: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建筑业、文化体育业(3%);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5%);娱乐业(5—20%)B、
本文标题:财经法规复习材料(第三四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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