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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江能光伏电业有限公司棠浦煤业20MW光伏发电项目(视频监控技术规范)采购方:供货方:2015年12月1范围1.1总则1.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新余江能光伏电业有限公司棠浦煤业20MW光伏发电项目的安防监控系统。1.1.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详尽陈述与之有关的规范和标准。供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国家有关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必须完全按其执行。1.1.3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1.4本规范书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5供方对整套系统负全责,即包括分包(采购)的产品。确定分包(或采购)产品的制造商需由需方认可。1.1.6本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1.1.7供货文件要求:供方在供货时,必须至少提供以下技术要文件3套供需方审查:A.供货技术说明书;B.所提供设备及系统的详细说明,包括系统性能,系统结构以及其它有关技术文件和产品样本;C.全套设备的供货范围,包括所有硬件、软件、施工、服务和有关图纸资料等;D.本工程组织计划、质量控制与计划保证;E.所提供的安防监控系统在同类型电厂应用业绩清单;F.本技术条件书所要求的其它说明、资料等。1.1.8合同签定后六日内需方提供给需方设计部门资料(5套纸质版,1套电子U盘版),至少包含:a、系统各设备安装图、接线资料b、系统各设备安装、运行、注意事项、维护使用说明书。c、设计与用指导资料。d、电缆联系图。e、各盘(柜)的面板布置图,底脚开孔尺寸、外型尺寸等。1.1.9供方在组织设计前需了解项目现场,摄像机安装地点,地质等情况。合理配置摄像机等设备,本项目室外设备能适应当地多风沙、冬季低温等气候条件。。1.2供方的工作范围1.2.1供给完成本技术规范书规定的功能、满足其技术指标要求的整套监视设备和安装材料。1.2.2完成整套设备的现场安装施工和调试工作,并按期随光伏系统投入正常运行。1.2.3需方运行及维护人员的培训工作。1.2.4设备保修期内的技术服务工作以及备品备件的供应。1.3需方的工作范围1.3.1系统的安装协调。1.3.2对供方最终完成的系统进行验收。1.3.3协调解决现场仓库,物品保管和施工工作电源。2技术要求2.1规范和标准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DB32/181-1998建筑多媒体化工工程设计标准GB-50198-94建筑闭路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JGJ/T16-92建筑电器设计规范GB7401-87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管评价方法GA/T75-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BJ79-85工业企业通讯接地设计规范GBJ42-81工业企业通讯技术规定GBJ115-87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NEMA-ICS4工业控制设备及系统的端子板NEMA-ICS6工业控制装置及系统的外壳GB50200-94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2.2项目概述新余江能光伏电业有限公司棠浦煤业20MW光伏发电项目计划本期设18个发电方阵。采用2回10kV输电线路将光伏电站所发电量送入升压站。2.3现场环境2.3.1.主要气象数据1周围空气温度最高温度℃45最低温度℃-20最大日温差K25日照强度W/cm2(风速0.5m/s)0.12海拔高度m12003最大风速m/s24.2离地面高10m处,30年一遇10min平均最大风速4环境相对湿度(在25℃时)平均值47%5地震烈度(中国12级度标准)7水平加速度g0.25垂直加速度g0.125地震波为正弦波,持续时间三个周波,安全系数1.676覆冰厚度(风速不大于15m/s时)102.4视频监控系统要求本光伏发电厂区视频监控系统方案采用基于IP网络的数字安防产品。在光伏发电厂区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共设有若干只室外型网络中球摄像机,网络摄像机装于逆变升压区,监视整个光伏发电区。序号项目阵列区快速球机系统套数1棠浦项目14光伏阵列区视频信号直接通过已有光纤网络送至监控中心显示与存储。通过将模拟视频数字化、网络化,管理者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随时、随地观看现场清晰的视频图像,可以实现跨地域管理控制,方便无限的拓展视频监控系统。本项目设备均需在内蒙古项目地点的环境下稳定运行。本项目阵列区环网使用百兆交换机,两个项目均为两个环网。2.5前端部分阵列区内摄像机为网络摄像机,每台网络数字摄像机将数字信号数据包形式通过网络传至监控中心集中管理。摄像机配置长焦距摄像头。本项目逆变器分站房预留了一路220VAC电源,供视屏系统用,视屏厂家需要自行配置转换电源等。由于厂区内电气设备安装紧凑或电源模块需要按项目现场施工人员指定位置指定方式安装。2.6传输部分光伏场区传输部分主要采用直埋光缆。为每台网络数字摄像机、网络视频服务器增加传输介质即可。本项目中光伏阵列区传输部分光缆网络与计算机监控系统共用,目前站区设计每个升压站的测控系统均留有视频接口。2.7监控中心监控中心设于站前区的电控楼的集控室内(无集控室则在综合楼)。主要由视频工作站、数据存储服务器、管理操作软件等,供方需要提供电源系统,需方提供380V交流电源。视屏显示器不小于22英寸高清显示屏3监控系统配置3.1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性能满足功能要求。视频存储服务器磁盘容量按30天存储计算。供应商可根据自己的产品,在满足系统功能要求下,列出详细设备及材料清单并报价。3.2提供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消耗性材料清单。(一年用)序号品名型号单位数量生产厂家备注1全天候球形防护罩内置云台、解码器只4全天候球形防护罩2视屏线、网络线等3.3供方应保证备品备件长期稳定供货。当供方决定中断某些备件供应时,应预先告知需方,以使需方增加这些设备的备件量。3.4供方应根据以上供货作出分项报价,并在报价中应提出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包括一年的随机备品备件,并加以说明,以便需方了解这些备品备件使用的具体项目。4.系统方案及主要设备技术指标供应商(回标)提供监控系统方案及主要设备的技术指标。5设备到货要求根据商务要求。6资料交付6.1总则6.1.1供方应保证所有图纸必须完全符合所供的系统,并及时反应出目前工程设计的进度。6.1.2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文件和图纸完全能满足安全防范系统的安装、投运、正常运行和维护的需要。6.2供审查、确认的正式资料合同签字后,供方应在7日内提出供需方审查、确认的文件和图纸。(5套纸质版,1套4GU盘,包括:1、系统设计说明书A、硬件配制图2、控制原理图、控制接线图3、监视点分布图A.系统设备清册B.盘、箱、柜接线图C.电源分配图及要求D.每只盘、箱、柜的布置图,包括正视图、后视图、内部布置图、总尺寸及开门所需的净空距离E.设备清册(包括名称、型号规范、安装地点、数量、生产厂家等)6.3正式资料6.3.1供方提供的资料应包括涉及所有系统部件的安装、运行、注意事项和维护方法的详细说明,此外还应包括所购设备的完整设备表和详细指南。与设备表相对应的设备项目代号应在所有相关的图纸上表示出来。供方至少应提供下列手册和图纸:A、系统硬件手册B、系统操作手册、使用说明书C、系统维护手册D、系统设计说明书E、硬件配制图F、控制原理图、控制接线图G、监视点分布图H、系统设备清册I、盘、箱、柜接线图J、所有外围设备的使用手册K、调试大纲L、电源分配图及要求M、监控点布置图6.4竣工资料在调试完毕后一个月内提供最终的竣工竣工资料(6套纸质版,2套电子4GU盘版),至少包括:A、系统设计说明书B、硬件配制图C、控制原理图、控制接线图D、盘、箱、柜接线图E、盘、箱、柜端子排出线图F、系统设备清册G、电源分配图及要求H、监视点布置图7质量保证和性能验收试验7.1质量保证7.1.1供方应有质量保证书,以保证所供系统、设备、技术服务包括分包商的设备和技术服务能符合招标书、技术规范、有效文件及技术要求的规定。7.1.2需方有权在系统制造和装货前后任何时间进行检查和测试或监督检查和测试,审查质量控制工作和记录。7.1.3供方应在系统出厂前将检验计划提供给需方,以便需方确定去工厂检验的时间。7.1.4当需方不参加出厂检验时,不能解除供方对于产品质量的责任。7.1.5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保证交货,并按要求装货、打包和做标签,运送到指定地点。7.1.6供方提供的系统应在正常投运验收合格后有两年的保质期。在保质期内,如果设备运行不正常,供方应免费更换设备和提供技术服务,并提供设备的耗损件。7.2性能验收试验7.2.1供方在制造过程中,应对设备的材料、连接、组装、工艺、整体以及功能进行试验和检查,以保证完全符合本规范书和已确认的设计图纸的要求。7.2.2需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对设备的质量管理情况,包括设备试验的记录进行检查。7.2.3此外,还应进行工厂验收试验、演示和现场试验。在试验、检查和演示过程中,如发现任何不符合本规范书要求的硬件和软件,供方都必须及时更换。由此而引起的任何费用都应由供方承担。7.2.4需方参与供方组织的工厂设备验收试验、演示,但并不减轻供方应担负的相关责任。7.3工厂验收试验7.3.1系统在设备制造、软件编程和反映目前系统真实状况的有关文件完成后,供方应在发货前进行能使需方满意的工厂验收试验和演示。7.3.2供方对所有设备、部件都应根据相应的标准进行工厂试验,并作记录。7.3.3供方提供所有设备、部件的试验标准,以便需方审核。7.4现场试验7.4.1现场安装完成后,在设备通电前,供方应仔细检查所有的设备、现场接线、电源和安装情况,在检查无误后,系统方可授电。供方可以进行其标准的诊断试验。7.4.2供方应负责整个系统的现场调试,以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达到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7.4.3供方按规定的数量提供有关系统的调试说明,以便需方今后的维护调试。8技术服务和联络8.1包装运输和贮存8.1.1每个设备箱至少应包括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检验证明。8.1.2设备的外包装上应清楚地标明需方订货号、运输识别号、到货地点、工程项目名称、收货人、设备运输及贮存保留要求的国际通用标志。8.1.3供方对每一件设备均应严格执行原设备制造商推荐的维护建议,以确保设备在交货时完好如初。8.1.4供方应包装所有供货设备(包括备品备件),以使设备免遭污染、机械损伤和性能下降。8.1.5设备制造完成后,若未及时包装的,应得到切实的防护,使之不受污损。8.1.6装运期间,设备的里里外外均应保证清洁,并套上防水塑料薄膜。8.1.7所有设备均应分别包装、装箱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免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散失、损坏或被盗。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应单独包装。8.1.8供方应向需方提供整套有关现场准备、运输和搬运仓储的指导书。8.2技术服务8.2.1按照合同规定,在完成所有设备和系统的安装、启动调试及投运期间,供方应派出常驻工程现场的技术人员,在设备和系统的安装、接线、调试和启动期间,负责监督和指导(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8.2.2供方派出的技术人员,还应负责对需方的安装和运行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教会他们如何区分和安装设备,如何启动、操作及维护设备和系统。8.2.3供方应提供由其供应的设备和系统进行安装检查、软件调试、维护和启动所必需的专用测试设备和工具。8.2.4供方现场服务限于完成本技术规范书中所规定的任务而定,即时间的长短和人力以按照工程实施进度要求和供方能完成本技术规范书所规定的任务来决定。8.2.5供方现场服务所需的交通、生活和其它各项费用自理,需方为其提供便利。8.2.6售后服务如系统在运行中出现一般问题,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提供24小时应答服务。如运行中出现严重问题,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8.3培训8.3.1供方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对需方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修人员提供技术培训和操作指导。8.3.2供方提供培训教师、培训地点、培训教材和培训设备。8.3.3培训内容至少包括:A、系统结构和特点B、系统组态C、硬件维护、检查测试、查找和排除故障的方法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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