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紧跟时代潮流,关注个人信息
紧跟时代潮流,关注个人信息——关于黄石市市民个人信息保护现状的调查□胡婷婷(政法0902班)谢德俊(信息0902班)【摘要】当今社会已进入信息时代,公民的个人信息更是与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等利益密切相关,因信息泄露和滥用造成的侵权现象层出不穷,个人信息的有效保护被提上日程。目前国内学者对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研究较多,但在如何构建有效机制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方面的研究相对滞后。本文试图从黄石市市民个人信息保护现状入手,围绕信息保护中出现问题的原因,从立法、司法、行政、社会管理等多方面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以黄石市民利益为出发点,以国家方针政策为导向,力求为保护个人信息、维护社会稳定略尽绵薄之力。【关键词】个人信息保护现状发展一、导言个人信息,有的学者称为“个人资料”,也有学者称为“个人隐私”。当今是信息社会,信息作为一种资源,谁拥有得越多,谁就更有可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取胜。公民的个人信息对各个商业主体都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基于个人信息资源的战略性地位,各种商业主体都会采取不同手段争夺信息资源,某些单位为了谋取利益,必定会采取一些不合法的措施,从而会侵犯公民的权益。比如有的单位随意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有些企业将应聘人员信息随意公开;甚至有不少人利用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将一些个人信息作为商业情报有偿提供给商业公司;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批量处理、传递个人信息越来越容易,个人信息遭到不当收集、恶意使用、篡改的隐患也随之增多。各种名目的商业推销和宣传,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普通信件铺天盖地而来,而包括姓名、职业、电话、家庭住址、甚至银行存款、投资状况等在内的个人信息资料,竟在浑然不知中被公然暴露在别人面前,原本私密的个人信息几乎变成了尽人皆知的“公开的秘密”。在许多行业里,都有一些专门吃“信息饭”的“生意人”,他们所掌握的“客户资料”都是要付费的。这种“黑色”交易,让个人信息泄露有了强大的助推力。兜售个人信息已俨然成为一门红火生意。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渠道很多,一些商家或个人通过专业搜集他人的个人信息,用来出售从中获利。他们或是充分利用自己的朋友网络,请朋友提供单位同事或周围其他人的个人信息,或是自行套取,通过问卷调查、会员登记等方式收集用户姓名、职业、年龄、住址、电话号码等信息。近年来,一些大中城市兴起的商业信函公司,就是通过收集、买卖用户“名址库”来赢利的。此外,各电信运营商、银行、保险公司、航空公司、互联网公司、以及各类零售商等各种企业、机构出于经营需要,逐渐形成并积累了各自的用户或者消费者信息数据库,其中涉及用户姓名、性别、年龄、生日、住址、婚姻状况、电话、银行账号、甚至习惯等大量个人基本信息。对这些信息资源,有些因管理不善而泄露,也有些是为获取私利而遭恶意泄露。除以上因素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强也给了别有用心者可乘之机,例如人们在申请电子邮箱、注册进入聊天室或游戏厅时填写的个人信息,也有可能被泄露。个人信息对个人的发展乃至社会的安定都至关重要,个人信息外泄问题日益严重。为了保证公民的个人信息权益,世界上已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近年来,我国一直致力构建有中国特色的信息化法律体系2006年发布的《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信息化法制建设,妥善处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废止之间的关系,制定和完善信息基础设施、电子商务、电子政务、信息安全、政府信息公开、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创造信息化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刑法修正案(七)指出,在《刑法》第253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253条之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虽然如此,但是我国在保护个人信息方面的法律才刚刚起步,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许多单位和个人滥用公民个人信息,对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腾讯网,对2422名公众展开一项调查显示,88.8%的人表示自己有因为个人信息泄露而遭遇困扰的经历。轰动一时的“人肉搜索第一案”,电信、民航等部门职员因涉嫌透露公民个人信息而被定罪,火车票实名制、上网实名制等现代生活中出现的现象,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符合时代的潮流,刻不容缓。二、调查方法与过程1、调查对象: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四区市民2、调查方法与过程:本次调查以问卷法为主,辅以访谈法和文献法。问卷由19道题目组成,主要围绕黄石市市民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市民对自己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市民的个人信息权益受到侵害时候的维权意识、市民对《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了解和看法,以及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方面所做的努力等问题展开。问卷调查对象是在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四区市民,调查过程中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共发放问卷200份,回收200份有效问卷198份,回收率高达100%,有效回收率为99%。全部问卷资料有调查员核实后进行编码,然后输入计算机,再通过SPSSStatistics17.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分析类型主要为单变量的描述统计和双变量的交互分析。问卷的发放遍及黄石市各个区,问卷的有效回收率很高,数据的可信度很高。三、黄石市市民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一)黄石市市民对个人信息的认识不是很明确据调查,市民对于个人基本信息、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对自己比较重要的个人信息是否需要受到保护的态度如表一:表一黄石市民对某些个人信息是否应该受到保护的看法是否需要受到保护个人基本信息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工作信息家庭信息财产信息是59.6%74.2%42.4%27.3%54.8%68.0%否40.4%25.8%57.6%72.7%45.2%32.0%从表一可以看出,大多数的市民对比较重要的个人信息才有保护意识,对自己影响较小的个人信息(如联系方式、工作信息等)的重视程度不够。整体看来大多数的市民对个人的信息有一定的认识,但仍有25.8%的人认为不需要保护比较重要的证件号码,这说明也有小部分的市民对自己的个人信息持无所谓的态度。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人认为个人信息泄露的最大的影响是公民的隐私,其次是财产,然后是名誉(其具体所占的比例如图一所示)。很多市民多互联网存在偏见。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市民(占68.7%)认为在互联网上提供自己的个人信息是不安全的。(二)黄石市市民个人信息泄露问题较为严重个人信息是一种商业资源,某些公司或相关部门可能给其他公司出售在自己单位登记的顾客的资料,从而获取一部分利润。这样消费者成为了信息泄露的牺牲品,轻则推销服务的电话、短信,重则财产等受到损失。调查显示,76.8%接到过相关公司的推销电话,其图一个人信息泄露最大的影响名誉17%财产23%隐私52%其他8%图二市民如何处理含有个人信息的凭条随手扔掉17%存放27%销毁47%无所谓9%中有14.1%的市民经常接到类似的电话,接到相关公司的推销电话只是信息泄露的一个表现结果,更有其他方式的侵犯困扰着市民的正常生活。这说明信息泄露已经达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另外,据一位在黄石移动做过兼职的热心市民透露:黄石移动公司向某些公司推行相关业务时,该公司持有的电话号码等信息来自工商部门。另外,相关政府部门在公示涉及相关公民个人信息的时候较少考虑到这样会造成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根据调查,在经历过相关部门公示其个人信息的被调查者中,只有11.9%的被调查者每次都会被征求意见,而有39.4%被调查者从来没有被征求过意见。(三)大部分市民具备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据调查,市民处理包含自己个人信息凭条的方法如图二所示,74%选择销毁或妥善保存,这说明大多数市民认识到个人信息对自己的重要性,并且在留心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表二、表三、表四同样能够说明这个问题。表四在公共场合谈论涉及到自己个人信息时的做法正常谈论低声谈论不曾注意29.1%46.9%24.0%从表二可以看出大部分市民在申请邮箱时只会部分如实填写自己的个人信息;从表三可以看出市民在参加商家促销抽奖活动时,大多数不愿意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从表四可以看出市民在公共场合谈论涉及自己个人信息的时候很多都是低声谈论的。三个表格数据共同显示,大部分市民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还是有一定保护意识的,并且很细心。但是有些市民却很粗心,对是否留下自己的个人信息表现出无所谓的态度,表二市民在申请邮箱时所填信息的真实度全部如实填写部分如实填写填写虚假信息20.9%73.0%6.1%表三市民参加商家促销抽奖活动时是否愿意留下个人信息愿意不愿意无所谓18.3%60.4%21.3%图四个人信息保护有待提高0.00%20.00%40.00%60.00%80.00%金融机构通讯机构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系列1在公共场合谈论自己个人信息的时候24.0%的人都选择“不曾注意”。(四)大部分市民的个人信息维权意识很强,但是比较盲目据调查,80%以上的被调查者在自己的个人信息权益受到侵犯时都选择向相关部门申请保护或是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仅有12.1%的市民对此不予理会。这说明市民的维权意识还是比较强的。虽然广大的市民有较强的维权意识,但是都比较盲目。调查显示,只有34%的被调查者在个人信息受到侵犯时很清楚或是比较清楚向何种部门申请保护,而有66%的被调查者不太清楚或是根本不清楚(其具体所占比例如图三所示)。只有维权的意识是不够的。不但要让市民知道维护自己的个人信息权益,还要让市民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加快立法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加强对市民的宣传力度,确保更多的市民能够用合法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五)市民对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关注度有待提高调查结果显示,66%的市民认为《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将会对我们的生活造成较大的影响,只有12.2%的人认为《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对我们的生活没有影响,这说明大多数的市民对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是比较认同的。尽管如此,关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市民却很少,只有35%的市民表示自己非常关注或是比较关注,65%的市民表示自己从来没有或很少关注《个人信息保护法》。可见,市民对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关注度仍有待提高。(六)市民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对大众传媒期望较高如图四显示,在问及黄石市市民对各部门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要求时,46.5%的被调查者认为最有待提高的是金融机构,30.3%的被调查者认为最有待提高的是的行政部门,29.8%的被调查者认为最有待提高的是医疗机构,38.4%的被调查者认为最有待提高的是教育机构,然而,有66.7%的被调查者认为最有待提高的是通讯机构。可见,市民与通讯机构的接触最图三市民是否清楚向何种部门申请保护6.627.447.718.20102030405060很清楚比较清楚不太清楚不清楚为频繁,同时也反映出通讯机构是市民个人信息传播的一项重要途径,因而市民对通讯机构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有着更加高的要求,说明市民在这方面认识比较清楚。(七)市民对合理透露与全面保护个人信息认识较为科学对目前社会很流行的实名制管理,不少市民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有48.7%的被调查者认为推广实名制的做法会危及个人信息安全,而有51.3%的被调查者认为推广实名制的做法不会危及个人信息安全。的确,实名制有利于规范管理,但也存在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风险,因而从某一方面来说,它与保护个人信息是矛盾的。然而,持相反态度的市民比例相差不大,不存在一边倒的趋势,可见,市民还是能够科学合理地认识适当透露个人信息与保护个人信息之间的矛盾的,并不是一刀切地看问题。(八)大多数市民把改善个人信息保护现状寄期望于自身如下表显示,63.5%的被调查者认为改善个人信息保护现状,最有效的途径是提高个人对自我信息的保护意识,13.2%的被调查者认为是依靠社会环境的净化,10.2%的被调查者认为是通过法律途径,13.2%的被调查者认
本文标题:紧跟时代潮流,关注个人信息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10271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