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人事档案/员工关系 > 翠屏水资源管理工作规划
1水资源管理工作规划一、规划的提出背景:1、根据济政字[2006]53号《济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汶南县人民政府水污染防治任务的决定》的要求,2007年6月前汶南县所属煤矿的废水实现零排放或排放废水达到所排入的地表水功能区水质标准(地表Ⅳ类水标准)。我矿污水处理设施在设计时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要求设计,GB8978-1996的COD(化学需氧量)标准是100毫克/升,新标准要求COD达到30毫克/升,从我矿近年的监测结果看,COD平均约60毫克/升,超出新标准1倍以上。2、根据济阳市的安排,济阳市水利局拨款为汶南县水利局建设了远程智能水表监控系统,近期将对用水大户安装智能水表。2.1、我矿目前实际用水量约3000立方米/天,矿井水约2600立方米/天,如果据实缴纳水资源费,每年的水资源费用约为83.52万元(3000立方米/天×365天×0.65元/立方米+2600立方米/天×365天×0.13元/立方米=71.18+12.34=83.52万元),目前实际缴纳27.79万元(25.2+2.59=27.79),比应交少55.73万元。2.2、我矿如果安装智能水表后每年将多缴纳清水资源费45.98万元。二、生活污水处理工程:1、设施处理能力:日处理生活污水2000m322、未处理前的生活污水水质:说明:本监测结果为汶南县环保局历年二十四小时监测数据。3、处理后水质标准:3.1、处理后的水质标准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Ⅳ类水标准:序号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PH值(无量纲)6-92化学需氧量(COD)≤303五日化学需氧量(BOD5)≤64氨氮(NH3-N)≤1.53.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未规定的指标执行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599-2006)的规定:项目时间CODcr氨氮NH3-NPHBOD5SS色度20013307.5822.35020022547.5676.5296502397.4315220033177..4168503207.561045020042787.6978302157.47755020052497.2374502637.19825020062597.117.6510280设计参考值3007.207.490503序号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色度(稀释倍数)≤502悬浮物(SS)≤704、场地面积及要求:1、污水处理站南侧空地或东侧空地,具体面积见示意图。2、服务工区院内生活污水泵站集水池可以改建,具体面积见示意图。3、实际使用面积以现场实测数据为准。5、有关要求:1、承接工程单位必须同时具有设计和施工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2、承接单位于2006年月日前提供污水处理工程的整体设计方案,由矿、汶南县环保局预审通过后方可参与公司招标。3、承接工程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施工。4、承接工程单位完工后,试运行期间应提供运行操作规程及运行记录;工程必须符合国家或山东省建筑工程安装规范标准,并能通过环保局的达标验收。5、本技术要求仅供方案设计使用,整体设计方案无偿设计。6、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分工建议:6.1、企管科负责提供水质标准,协调环保局在工艺上进行把关。6.2、总务科负责地面可用场地的确定、及土建、管网等方面的业务。46.3、机电科负责机电设备方面的业务。三、中水回用工程:1、地面:1.1、煤场、皮带煤楼、注浆房、地面绿化带、宿舍楼厕所、办公楼厕所、机修厂厕所。1.2、地面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正在施工。2、井下:井下是否使用处理后的中水;能否在井下建立沉淀水仓,沉淀后的矿井水直接回用,由生产、机电系统论证,拿出具体意见。四、节水工程:1、厕所:1.1、厕所回用的中水最终将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如果不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将增加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负担。因此,要严格控制厕所用水,重点是宿舍楼。1.2、鉴于厕所用水量较大的实际情况,总务科就厕所冲水系统等方面的改造拿出意见,报矿批准后实施。2、澡堂:2.1、大池每班换水改成每天二次换水,澡堂加强先淋后浴的管理。2.2、淋浴加装喷头,喷头丢失由澡堂承担,损坏交旧领新。2.3、禁止使用水打扫卫生(厕所除外)。2.4、澡堂东部进水管加装水表,由机电系统负责(西部进水管已经安装水表)。53、宿舍、办公楼:禁止使用水打扫卫生(厕所除外)。4、机电工区:压风机房启用冷却塔,禁止冷却水外排。5、皮带工区:皮带煤楼、风选集水池内的煤泥水不能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具体由机电系统与总务科制定改造方案。6、食堂:6.1、禁止使用长流水清洗蔬菜、打扫卫生。6.2、加装水表,由机电系统负责。7、车队:洗车改用中水,并使用洗车机,私家车禁止在矿洗车。8、服务工区:服务工区东南角的厕所污水直接进入排污口,影响出水效果;必须采取措施,保证污水不进入排污口,此项工区由总务科负责。9、矸石山排污口水大时水流激起底部的沉淀物,造成水中悬浮物等杂质增加,影响出水质量。建议对排污口进行清淤,清淤后底部敷设废旧预制盖板进行护底,侧部砌筑护坡。10、考核:10.1、劳资科将用水考核纳入食堂、澡堂、宿舍的经济承包范围,并负责考核。10.2、机电工区负责水表维护、抄表,并向企管科、劳资科报表。6五、制度:节能管理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一、节能管理责任划分及要求:1、工区管辖的地面机房内水、电、汽、暖由各工区负责使用管理;销售科铲车房、磅室及煤场的水、电、汽、暖设施由销售科负责使用管理;机修厂、服务工区、食礼堂、澡堂、仓库、工区小仓库、车库内的水、电、汽、暖设施由其单位或所在单位负责使用管理。2、办公楼、宿舍楼、综合楼根据各单位划分的卫生区域,对本单位卫生区域内及所在办公室(房间)内的水、电、汽、暖设施负责使用管理;宿舍楼区域内的水、电、汽、暖设施及绿化区范围内的洒水设施和草坪灯由总务科负责使用管理。3、开关灯时间及责任划分:3.1、变电所电子钟控制的路灯由机电工区负责管理,开灯时间以天黑为准,根据季节变化及时调整开灯时间,关灯时间为22:00。3.2、保卫科各门卫控制的10盏路灯和宿舍楼西的4盏射灯由保卫科负责管理;仓库西门和东南角的2盏路灯由仓库负责管理;煤场的6盏射灯由皮带工区负责管理;澡堂东门的1盏路灯由澡堂负责管理;地面轨道沿线至矸石山的照明灯由运搬工区负责管理;服务工区门口的1盏路灯由服7务工区负责管理。开灯时间以天黑为准,根据季节变化及时调整开灯时间;关灯时间:夏季5:00、春秋季5:30、冬季:6:00。3.3、办公楼、宿舍楼走廊内及楼梯间的照明灯根据各单位划分的卫生区域负责管理;开灯时间以天黑为准,根据季节变化及时调整开灯时间;关灯时间:走廊内为22:00,楼梯间为次日6:00点前。3.4、各办公室内、机房内、厂房内的照明灯,根据天气情况各自负责开、关。3.5、各卫生间内照明灯根据各单位划分的卫生区域负责管理,夜间应做到人走灯熄。3.6、广场内照明灯由机电工区负责管理,无特殊情况严禁私自开灯。3.7、各单位在下班或计算机长时间不用时,必须及时关闭电源。4、加强节约用电管理,采取避峰填谷的运行方式。各单位必须合理调度生产时间,尽可能的避开供电峰段;尤其是井下中央泵房主排水泵严禁在峰段运转,各单位管辖的设备严禁空转;电力峰、谷、平时段标准(峰段8:00-11:00、18:00-23:00;谷段23:00-7:00;平段7:00-8:00、11:00-18:00)。5、35Kv变电所安装的高、低压补偿装置,各设备安装的就地补偿装置或变频启动装置,严禁私自停止不用。6、副井绞车上下井人数按规定执行。二、处罚标准:81、井下中央泵房主排水泵如在峰段运行,对机电工区值班干部及责任人各罚款100元,特殊情况向调度室汇报。2、井上、井下设备空运转,每台对责任人罚款3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20元。3、井下漏风、漏水每处对责任人罚款3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20元。4、井上长明灯每盏对责任人罚款3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20元。5、长流水每处对责任人罚款3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20元。6、电扇、空调、电视无人时运转的,每台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20元。7、计算机不按规定关闭,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8、因使用单位管理不善造成设施丢失或非正常损坏的,按损坏设施原价值的2倍对使用管理单位进行处罚,然后交机电工区负责安装或维修。9、办公楼、机房、职工宿舍和未安装电表的住户严禁使用以下电器:电水壶、电热水器、热力快、电褥子、电饭锅、电炒瓢等电器。9.1、在办公室内使用违禁电器的一律罚单位负责人100元,没收违禁电器。9.2、职工在宿舍楼使用热力快罚款50元,使用大功率违禁电器罚款100元,并且没收违禁电器。9.3、未安装电表的住户使用违禁电器的罚款100元,没收违禁9电器。9.4、安装电表的用户偷盗电力的每次罚款100元,按上月用电量的2倍征收当月电费。三、组织机构:为加强节能管理的组织和领导,保证该项工作常抓不懈,矿成立领导小组,组长:机电矿长,副组长:经营矿长,成员:企管科长、机电科长、调度室主任、总务科长、保卫科长、机电工区区长。四、几点要求:1、室外照明灯,如遇暴风雨等恶劣天气,要及时关灯,待风雨过后再开灯,凡是因关闭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管理单位赔偿。2、矿节能管理小组要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并按处罚标准进行处罚。3、各单位要对管理范围内的水、电、暖设施精心管理,爱护使用,做到人走灯灭、水停、电扇关;出现水、电、暖设施损坏时或发生故障时,管理单位要及时通知机电工区进行维修;无特殊原因时,将按处罚标准对机电工区处罚;若管理使用单位不及时通知机电工区,对管理单位进行处罚。4、各使用单位不得随意改动、拆除原设施,如确需改动的,由使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及机电矿长签字同意后由机电工区组织施工。5、水、电、汽、暖易损耗材(灯泡、灯管、开关、墙壁插座、镇流器、起辉器、调速器、电扇、水管、水嘴、暖气片等)由机电10工区统一进行领取。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为做好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律,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一、管理机构及职责:1、企管科负责全矿的环境保护工作,是环境保护的职能部门。2、负责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检查监督本矿环保设施和运行。3、负责协调与上级业务部门的关系,负责排污费的缴纳,各类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4、负责组织协调上级业务单位的环境监测工作。5、负责协调全矿的清洁生产工作,做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二、环保设施的管理有业务要求:1、机电工区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和运行工作,保证外排水达标排放;负责烟尘处理设施的管理和运行工作,严禁焚烧塑料、橡胶等有害垃圾,保证烟气浓度达标排放;负责中水回用设施的管理工作,保证中水使用单位的水源供给。2、运搬工区负责矸石山管理工作,禁止向矸石山倾倒温度≥70℃的物料和易燃物。根据具体情况对矸石山采取洒水防尘、降温等措施,防止矸石山扬尘和自燃。113、销售科负责煤场洒水设施的管理,做好喷雾降尘工作。4、皮带工区负责地面皮带运输系统、风选设备的防尘管理工作。6、机修厂、机电工区、皮带工区、销售科等单位做好废油的回收工作,回收的废油一律交仓库,严禁倒入排水沟。7、调度室负责放射源的使用与管理工作。三、其他要求:1、环保设施因检修、改建停止运行,不能正常处理污水时,必须提前向企管科提出书面申请,由企管科报汶南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批复后方可施工。2、环保设施运行单位对取得“山东省环保设施运营管理岗位资格证书”的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调整工种,如因工作需要调整,必须报分管领导批准,报教育科备案。3、违反本规定,每次对单位负责人、责任人罚款50-300元,造成上级业务部门对矿罚款的,报矿研究处理。水资源管理规定为节约水资源,增加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法律,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一、管理机
本文标题:翠屏水资源管理工作规划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14464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