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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劳教(强戒)场所HIV感染人员集中管理模式探索[作者:马立明点击数:264更新时间:2011-05-26]艾滋病是当今世界共同面临的一大公共卫生问题、医疗科学难题和社会焦点话题。劳教(强戒)场所作为艾滋病高危人群密集场所,是艾滋病防治的重点领域和前沿阵地,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吸毒人员这一易感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的增多,如何筛查确认、隔离管理、教育矫治、医治救助这一特殊人群已成为当前劳教(强戒)场所面临的一项新的课题。一、劳教(强戒)场所HIV感染人员管理模式的发展自1990年首次在云南省劳教所检出HIV感染人员以来,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监所相继报告发现了HIV感染人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劳教场所收容人数不断增多,检测确认的HIV感染人员数量也逐年递增,对这类人员的管理方式也适时地发生着变化。(一)分散管理。早期,由于没有明确要求劳教场所必须进行艾滋病病毒检测,艾滋病防治工作并未引起高度重视。2002年以后,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和有条件的劳教场所逐步开展了艾滋病筛查检测,发现HIV感染人员数量有明显增长,但出于社会治安和防止扩散考虑,未批准此类人员办理所外就医。为了防止他们得自己病情后产生过激行为,只能隐瞒结果将他们分散到各大队与普通劳教人员无差别混合管理。由于管教民警和劳教人员均不知实情,这种管理模式也称“双盲管理”。(二)相对集中管理。2004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要采取必要措施,为羁押和监管人员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设立专门场所”。2006年,司法部和卫生部明确要求监管场所必须对监管人员进行全员艾滋病病毒筛查检测,并将确认者实行相对集中管理。由于当时要求将确认情况告知一线民警,而没有明确必须第一时间告知劳教人员,许多劳教场所采取了解教后告知方式,这种管理模式被称为“单盲管理”。(三)集中管理。2007年,一些省、市劳教场所开始逐步收缩HIV感染人员管理范围,试点开展集中管理。2008年,司法部为切实保障监管人员合法权益,防止发生交叉感染事故发生,提出了监管场所必须将HIV感染人员进行集中管理的新要求,并要求各省设立专管区,对确认的感染人员第一时间落实告知并进行集中管理,坚决杜绝交叉感染事件发生,切实保护民警和劳教(强戒)人员安全,这种管理模式也称“告知管理”。劳教(强戒)场所HIV感染人员收治管理模式的不断演变发展,反映了劳教(强戒)场所职能的拓展延伸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视和对这一特殊人群的关怀救治,凸显了我们国家社会法治的不断进步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逐渐增强。二、劳教(强戒)场所HIV感染人员集中管理的重要意义监管工作是社会管理的一部分,加强对劳教(强戒)人员的管理符合社会管理创新要求。HIV感染人员作为劳教(强戒)场所的特殊群体,加强对他们的集中管理,是规范执法管理行为、促进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体现。(一)集中管理是落实国家防艾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必然要求对劳教(强戒)场所的HIV感染人员进行集中管理,既符合国家《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又贯彻落实了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司法部《监狱劳教场所艾滋病预防与控制行动计划(2006-2010)》等政策文件精神。去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号)明确要求“要将监管场所的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国家和地方艾滋病防治规划,加强对监管人员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病毒检测和病人的抗病毒治疗工作,建立健全对艾滋病病毒违法者的监管制度,做好其回归社会的治疗、救助等衔接工作。”这既为劳教(强戒)场所艾滋病防治和集中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和保障,又对场所艾滋病防治和集中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劳教(强戒)场所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一环,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护群众权益责无旁贷,对HIV感染人员进行集中管理不仅有利于监测、防范、控制艾滋病的传播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和谐因素,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也有利于加强对这类人员的宣传教育、关怀照顾和医治护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引导他们感恩社会,减少再犯罪和“报复”行为发生。(二)集中管理是拓展场所职能、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现实需要劳教(强戒)场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劳教(强戒)人员的管理,尤其是HIV感染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管理更是职责所在、形势所需,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禁毒斗争的深入开展,吸毒人员这一艾滋病易感人群的增多,劳教(强戒)场所也成为艾滋病防治的前沿阵地,加强对这类人员的管理、教育和治疗是新形势赋予劳教(强戒)场所的新任务、新要求。同时,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来讲,如何把他们管理好、教育好、安置好,更能有效防止他们传播疾病、危害社会,直接或间接抑制违法犯罪案件、违法犯罪人员的增长,减少与之相关的社会问题发生。(三)集中管理是保护感染人员合法权益、体现党和政府关心关怀的重要举措对HIV感染人员进行集中管理,籍此做好艾滋病监控防治工作,是尊重和保障以生命权、健康权为主要内容的劳教(强戒)人员的基本权益的有力体现。劳教(强戒)场所的HIV感染人员既是违法者,应给予相应的惩处、矫治;又要把他们作为病人,给予更多的医疗救助和人文关怀,更加注重维护他们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对HIV感染人员进行集中管理,有利于根据他们的群体特点有针对性地给予思想政治教育、违法行为矫治、习艺劳动组织和集体活动安排;也有利于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集中开展抗病毒治疗及常见机会性感染的药物治疗等工作,延长他们的生命并提高生存质量;更有利于保护他们的个人隐私,一定程度避免他们受到歧视,并给予心理、情感的指引和帮助。因此,集中管理发挥了保护感染人员合法权益、体现党和政府关心关怀的双重作用。(四)集中管理是维护场所矫治秩序、提升教育挽救质量的有效途径监管安全是社会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HIV感染人员集中管理是维护场所安全稳定的必然要求。由于劳教(强戒)人员得知自已感染艾滋病后,可能出现惊慌、恐惧、焦虑、抑郁等异常心理,甚至采取自伤自残、自杀、报复等危险行为,可能危及其本人和其他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必须通过集中管理,缩小他们的活动和接触范围,加强直接管理的力度和强度,减少可能引发的危险行为和交叉感染,同时,也有利于场所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充分发挥现有管理设施、教育设备、医疗条件、矫治经验等资源优势,对HIV感染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行为矫治、心理辅导和康复治疗,增强他们面对社会、热爱生活的信心和决心,促进提高教育矫治工作质量和水平。三、HIV感染人员集中管理“3+1”模式的实践探索2008年,司法部“12?1”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活动在广东举办,在座谈会上陈训秋副部长提出了“要实现对艾滋病感染者的集中收容收治,不能将感染者和非感染者混合管理”的新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司法部对劳教(强戒)场所艾滋病防治和集中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推进,掀起了全国劳教(戒毒)系统“集中管理”试点探索的新热潮。广东作为全国收容收治违法犯罪人员最多的省份,在押在教在HIV感染人员也居全国之首。特别是近年来,吸毒共用注射器感染艾滋病成为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之一,导致劳教(强戒)场所收容收治的HIV感染人员数量的明显增多,且逐年呈上升趋势。如何加强对这类特殊人员的有效管理,防止引发安全事故,显得尤为迫切、非常重要。为了破解这一新难题,落实司法部集中管理要求,广东省劳教(戒毒)管理局先后设立了5个专管区推进这项工作,并指定广东省南丰劳教(强戒)所为“集中管理示范点建设单位”。2009年,又作出了“将已暴露身份的男性HIV感染人员全部送往省南丰所集中管理”的调整部署,逐步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当时,集中管理既无成功经验可借鉴,也无现成模式可套用,许多民警“闻艾”色变,想方设法调离专管区,集中管理会否引发感染人员集体诉求闹事,以及如何应对突发事件、职业暴露等问题困扰着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在此艰难的背景下,广东省南丰劳教(强戒)所先行先试,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按照“收得下、管得住、矫治好、无事故、创特色”的发展思路和建设“全国一流、体现广东特色的HIV感染人员集中管理示范单位”的工作目标,以确保安全稳定和防止职业暴露为前提,以完善硬件设施和提高防控能力为基础,以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和提升医治水平为重点,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专业化水平为核心,通过不断地探索实践,初步形成了以建立一支专业化特殊管理队伍为保障,集管、教、治三位一体的HIV感染人员集中管理“3+1”模式。(一)以人本管理为理念,探索体现广东特色的集中管理新方式人本管理就是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注重尊重人的自身和发展需求,给予人文关怀、心灵满足的一种现代管理模式。省南丰所在集中管理中引入人本理念,在落实对HIV感染人员的依法、严格、文明、科学管理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和隐私需要,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将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的理念融汇到场所管理当中。1、直接管理和自主管理相结合。民警直接管理是确保场所安全稳定的前提和保证,HIV感染人员自主管理是发挥他们自管自治作用、防止发生职业暴露的有效措施,两者必须有机的结合起来。直接管理做到“五亲自”:一是亲自关心生活,抓好起居用餐、卫生消毒、防暑降温、防寒保暖;二是亲自安排生产,组织出收工、收发工具、计分讲评、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三是亲自开展教育,组织上课学习、批改作业、个别谈话、开展各类帮教活动;四是亲自送诊就医,组织身体检查、看病问诊、发放药品、开展各类康复训练;五是亲自处置问题,及时处置各类纠纷、诉求及突发事件,努力营造稳定和谐氛围。自主管理做到“五推行”:一是推行民管会“自荐直选”制度,进一步发挥民管会“自治”功能,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激发他们的团队精神。二是推行“同伴教育”方法。通过有针对性的培训宿舍舍长,使其协助民警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引导工作,实现自我教育和相互影响。三是推行“关爱互助小组”方式,以6到8个人为一组,每组设组长和副组长,负责带领组员开展生产劳动和集体活动,培养他们的团结协作意识;四是推行“一帮一”做法,针对个别“问题”人员,选派积极分子与其结成“一对一”帮扶,协助民警做好正面引导、信息反馈和包干夹控工作。五是推行“友爱相处、关爱互助、共建和谐”相处理念,努力消除老乡观念和歧视心理,共同营造友好互助、和谐共处的生活氛围。2、严格管理与宽松处遇相结合。HIV感染人员具有违法者和受害人的双重身份,既要严格管理,又要关心照顾,做到宽严相济、奖惩结合。严格管理要求在执法管理过程中把HIV感染人员与普通戒毒人员一视同仁、公平对待,严格落实《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诊断评估办法》,该奖则奖,当罚则罚。同时,出台《HIV感染人员集中管理办法》、《HIV感染人员日常考核办法》等32项专管制度,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严明纪律要求,决不因讲以人为本而不顾法度,决不因有特殊病情而区别管理,决不因给关怀照顾而失之于宽。宽松处遇包括:一是政策从宽,积极向有关部门争取落实“四免一关怀”等政策,为关爱HIV感染人员寻求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二是待遇从优,定期组织体检和CD4检测,提高了伙食标准,保证24小时开水供应和有热水洗澡,天冷发放防寒服、添置棉垫棉被;三是保障从先,配齐了全新日常生活用品“二十个有”,做到一人一床、一人一柜;四是合理作息,坚持半天习艺劳动、半天文体教育,保证每天有充足休息、锻炼时间;五是优化环境,美化绿化净化院区,加强文化氛围建设,营造绿色、温馨、和谐的院区环境;六是丰富生活,定期开展球类比赛、拓展运动、书画展览等文体活动,落实人文关怀。3、尊重人格隐私和引导自重自爱相结合。无知和歧视有时比疾病本身更可怕。因此,尊重HIV感染人员的人格隐私是集中管理坚持以人为本、落实人文关怀的重要体现。引导HIV感染人员自重自爱是帮助他们认识自我、珍惜自我、重塑自我的有效途径。只有将两者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