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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第一节建设工程招投标概述第二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程序第三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节投标决策和策略第一节建设工程招投标概述一、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概念与分类二、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范围与方式三、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意义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概念与分类建设工程投标,是指经过特定审查而获得投标资格的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单位填报投标书,并争取中标的法律行为。工程勘察招投标工程施工招投标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分类工程设计招投标建设项目总承包建设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或业主)就拟建的工程发布通告,用法定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参加竞争,进而通过法定程序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方式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凡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不进行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不公开招标的,招标单位所确定的承包单位一律无效。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报刊、广播或电视等公共传播媒介介绍、发布招标公告或信息而进行招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注解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意义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意义(3)建设工程实行招投标制,可以确保和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降低工程造价。(1)有利于打破垄断,开展竞争,促进企业转变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2)促进建设工程按程序和客观规律办事,克服建筑市场的混乱现象,保证承发包工作的公平、公正。(4)促进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5)促进我国建筑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第二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程序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审查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资质招标申请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与送审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刊登预审通告、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发放招标文件勘察现场投标预备会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开标评标中标合同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范围内容应交验的文件资料各类房屋建设、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恢复建设的基本建设及技改项目。属于招标范围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报建。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发包方式、计划开工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资金证明。审查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资质建设项目进行施工招标必须具备的条件概算已经批准建设项目已正式列入国家、部门或地方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的来源已经落实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已经完成已经建设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已经完成或一并列入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招标单位的基本条件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建设单位,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建设单位与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招标的协议,并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必须具备招标申请招标申请书是招标单位向政府主管机关提交的要求开始组织招标、办理招标事宜的一种文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招标工程建设规模、结构类型、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要求施工企业等级、施工前期准备情况(土出征用、拆迁情况、勘察设计情况、施工现场条件等)、招标机构组织情况等。招标申请书批准后,就可以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与送审资格审查包括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方式。招标文件是招标单位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单方面阐述招标条件和具体要求的意思表示,是招标人确定、修改和解释有关招标事项的书面表达形式。招标文件是招标活动中最重要的文件之一。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须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审查同意后可刊登资格预审通告、招标通告。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1.标底的概念标底,是指由招标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代理机构代理编制,并按规定报经审定的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其主要反映招标单位对工程质量、工期、造价等的预期控制要求。2.标底的作用(1)是衡量投标单位报价的尺度,能由此判断投标者所投报价的合理性、可靠性。(2)是评标的重要指标。(3)使建设单位预先明确招标工程的投资额度,并据此筹措和安排建设资金。(4)为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核实建设规模的依据。标底组成的主要内容(1)标底的综合编制说明。(2)标底价格审定书、标底价格计算书、带有价格的工程量清单、现场因素、各种施工措施费的测算明细以及采用固定价格工程的风险系数测算明细等。(3)主要材料用量。(4)标底附件:如各项交底纪要、各种材料及设备的价格来源、现场的地质、水文、地上情况的有关资料、编制标底价格所依据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等。编制标底的主要程序(1)确定标底的编制单位。(2)提供以下资料,以便进行标底计算:①全套施工图纸及现场地质、水文、地上情况的有关资料;②招标文件;③定额及相关规范;④领取标底价格计算书、报审的有关表格。(3)参加交底会及现场勘察。标底编、审人员均应参加施工图交底及现场勘察、招标预备会,便于标底的编、审工作。(4)编制标底。编制标底应遵循的原则(1)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的原则。依据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有关标准、规则和定额进行编制。(2)公平的原则。保证不同性质企业的投标人享有同等待遇,应按工程项目类别计价。(3)有利于市场竞争的原则。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吻合。(4)合理定价的原则。标底应由成本、利润、税金等组成,应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或修正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内。(5)优质优价的原则。工程要求优良的应增加相应的费用。(6)公正原则。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7)保密原则。标底编制完成后,有保密责任,不得泄漏。并采用编审分离和回避制度。编制标底应遵循的原则编制标底的主要依据(1)招标文件。(2)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计算规则。(3)施工现场地质、水文、地上情况的有关资料。(4)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5)现行工程预算定额、工期定额、工程项目计价类别及取费标准。(6)国家或地方有关价格调整文件规定。(7)招标时建筑安装材料及设备的市场价格。标底的编制方法标底编制方法工料单价法综合单价法是根据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按照预算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子目,逐项计算出工程量,再套用定额单价(或单位估价表)确定直接费,然后按规定的费用定额确定间接费、利润和税金,还要加上材料调价系数和适当的不可预见费,汇总后即为工程预算,也就是标底的基础。综合单价法编制标底其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间接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利润、税金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风险金等全部费用。综合单价确定后,再与各分部分项工程量相乘汇总,即可得到标底价格。标底的审定标底的审定,是指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招标人已完成的标底进行的审查认定。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开标之前按规定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未经审查的标底一律无效。(1)标底审查时应提交的各类文件。标底报送招标管理机构审查时,应提交工程施工图纸、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填有单价与合价的工程量清单、标底计算书、标底汇总表、标底审定书、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的风险系数测算明细以及现场因素、各种施工措施测算明细、主要材料用量、设备清单等。标底的审定(2)标底审定内容。对采用工料单价法编制的标底价格,主要审查以下内容:标底计价内容;预算内容;预算外费用。对采用综合单价法编制的标底价格,主要审查以下内容:标底计价内容;工程量清单单价组成分析;设备市场供应价格、措施费、现场因素费用等。(3)标底的审定时间。标底的审定时间一般在投标截止日后,开标之前。(4)标底的保密。标底审定完后应及时封存,直至开标。刊登资格预审通告、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资格预审程序对申请单位的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料进行评比和分析确定合格单位的短名单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核准同意招标单位通知所有合格的单位合格的申请单位进行书面确认在规定的时间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递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审查的主要内容(1)参加投标的单位至少须满足该工程所要求的资质等级。(2)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3)投标单位应提供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4)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投标单位需要提交资格预审的文件包括:有关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投标单位在过去3年完成工程的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按规定的格式提供项目经理简历以及管理和主要施工人员情况;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该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投标单位需要提交资格预审的文件按规定格式提供拟分包的工程项目及拟承担分包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情况;投标单位提供财务状况情况,包括最近2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下一年度财务预测报告和投标单位向开户银行开具的,由该银行提供财务情况证明的授权书;有关投标单位目前和过去2年参与或涉及诉讼案的资料等。发放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确需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须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同时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修改或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或不清的问题需澄清解释,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形式予以解答。勘察现场(1)勘察现场的目的在于了解工程场地和周围环境情况,以获取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的信息。为便于投标单位提出问题并得到解答,勘察现场一般安排在投标预备会之前进行。(2)投标单位在勘察现场中如有疑问或不清楚的问题,应在投标预备会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但应给招标单位留有解答时间。勘察现场(3)招标单位应向投标单位介绍有关现场的以下情况:施工现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施工现场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施工现场的地质、土质、地下水位、水文等情况;施工现场气候条件,如气温、湿度、风力、年雨雪量等;现场环境,如交通、饮水、污水排放、生活用电、通信等;工程在施工现场中的位置或布置;临时用地、临时设施搭建等。投标预备会投标预备会也称答疑会、标前会议,是指招标单位为澄清或解答招标文件或现场踏勘中的问题,以便投标单位更好地编制投标文件而组织召开的会议。(1)投标预备会的目的在于澄清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解答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和勘察现场中所提出的疑问和问题。(2)投标预备会在招标管理机构监督下,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召开,参加会议的人员包括招标单位、投标单位、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编制人员、招投标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等。所有参加投标预备会的投标单位应签到登记,以证明出席投标预备会。投标预备会(3)在预备会上对招标文件和现场情况做介绍或解释,并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包括书面提出的和口头提出的询问。在投标预备会上还应对图纸进行交底和解释。(4)投标预备会结束后,由招标单位整理会议记录和解答内容,报招标管理机构核准同意后,尽快以书面形式将问题及解答同时发送到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5)为了使投标单位在编写投标文件时,充分考虑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及投标预备会会议记录内容,招标单位可根据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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