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薪酬管理 > 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
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细则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共兰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和《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试行)》。第一章总体要求第一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要求为指导,以明晰责任界限为重点,以完善责任体系为支撑,以健全体制机制为关键,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切实做到主体明确、责任清晰、担责有力、问责有效,推进符合公司工作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确保中央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第二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强化责任。第三条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与年度考核,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第四条公司纪检部门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能,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对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第二章党委主体责任第五条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集体领导责任。(一)严明政治纪律。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办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市国资委、昆仑公司的决策部署,坚决纠正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加大对违反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对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坚决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维护政治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每半年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一次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时就重要问题向上级党委、纪委请示、报告。(二)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选人用人相关配套制度,认真执行“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五好干部标准,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严把干部选任动议关、推荐关、考察关、决定关、任职关,严格落实干部任期制和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坚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任前廉政教育制度,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三)严格落实组织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有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逐步实行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制度,努力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督、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有关转变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和市国资委、昆仑公司加强作风建设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方面的制度规定,认真执行公司《社会服务承诺制》、《改进工作作风暂行规定》、《机关限时办结办法》和效能风暴行动相关部署精神,定期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点名道姓通报问题,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形成抓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四)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问题。认真落实公司《党建“三联”责任示范点制度》、《领导人员定点联系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管理规定》,深化两级班子成员定期联系基层制度,推动党委书记(总经理)接访制度落实,强化对96777蓝焰服务热线和服务监督电话的管理,进一步健全和疏通职工群众诉求渠道。针对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重点加大对损害职工群众利益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妥善解决好职工群众合法合理的诉求,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五)持续推进源头治理。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各岗位廉洁风险防控措施,严格廉洁风险防控考核办法,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制度,进一步规范主要领导职责权限,建立健全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堵塞体制机制上的漏洞。落实《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规定》、《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教育实施办法》,加强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保证金实施办法》和《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承诺书》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深化企务公开,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六)不断强化党内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落实好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加强对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各基层组织及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七)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坚持在日常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考核”,以开展专题纪律教育月活动、党委主要负责人讲党课、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大会、革命传统教育、廉政大讲堂、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廉政法规知识考试等举措,强化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廉政教育的全覆盖。坚持将月例会前开展廉洁教育、重大会议提廉洁要求制度化、常态化。以廉洁文化“五进五上”为载体,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进企业工作方案》、《廉洁文化进企业实施办法》的实施,营造倡廉树廉浓厚氛围。(八)强化制度建设和工作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有关部署要求,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积极推进“不敢腐”惩戒机制、“不能腐”防范机制、“不想腐”教育机制的建立。认真贯彻落实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市政府国资系统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的意见》,推动在所属单位党组织中设立纪检委员和向重要单位设立纪检监察专干工作的落实,在组织领导、机构设置、力量配备、办案条件、工作经费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定期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重点工作、重大问题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分别在年中和年底指派党委委员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九)坚决反对和惩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监督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机构办案,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第六条党委工作部门和各有关部室的责任。公司党委工作部、纪检监察室等党委工作部门,按照党委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能,履行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本部门工作之中的职责;各有关部室履行抓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全面贯彻公司《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制定措施,抓好落实。第七条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和对所属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检查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重要制度和重要人事安排等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对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安排等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上级转办和重点信访件等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二)强化组织推动,在每年年初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与所属单位(部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及时召集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每季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和具体安排,对各项工作部署安排到位、责任到人。(三)加强教育监管,每半年对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领导人员贯彻落实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与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谈话至少1轮次。组织建立公司级“廉政讲堂”,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廉政宣传活动,年内组织召开1次警示教育大会。(四)定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及时了解掌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办情况汇报,了解掌握反映干部重要问题线索和重要案件审查情况,对案件查处作出安排。每半年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责任”履行情况进行1次检查,了解掌握基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五)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业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第八条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部室和党建“三联”责任点示范单位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的汇报,每半年在分管领域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二)严格廉洁风险防控考核办法的落实,按照公司《廉洁风险防控手册》对分管工作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进行检查,进一步排查廉洁风险点,研究制定防控措施。(三)每季度对分管部室和分管领域主要负责人约谈1次;定期不定期、有针对性的对分管部室和分管领域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提醒告诫和责令纠错。(四)每半年向公司党委书记汇报1次分管部室和分管工作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五)带头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各项规定,并主动承接任务做好公司和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工作。第九条机关部室、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室、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一)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二)将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纳入单位(部门)年度、月度学习计划,组织全员学习;每年开展1次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进行经常性的廉政谈话,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业。(三)履行监督职责,对本部室、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及时报告。(四)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于业务工作全过程,落实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和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五)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苗头性问题要及时约谈,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六)每半年向公司党委报告1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第十条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主要措施:(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健全完善专题会议制度。公司党委和所属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二)建立责任分解机制。公司党委每年年初根据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研究确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目标,制定工作计划、落实措施、完成时限,细化任务分解,制定责任清单,逐条逐项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具体人员,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党委每年年初与机关部室、所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年年初由两级党组织书记分别与班子成员和所管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把任务逐项逐条靠实到责任主体,确保责任主体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三)建立健全压力传导机制。健全完善对下约谈制度。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每季度约谈1次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并根据需要随时进行约谈,了解掌握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形成“一把手”抓“一把手”为主线、上下贯通有序的责任链条。(四)健全完善谈话提醒制度。党委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季度至少谈心谈话1次,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班子成员之间要结合民主生活会,开展热情真诚的谈心谈话,相互提醒、相互监督
本文标题: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19642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