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第四讲道路交通事故调查与处理法律规定一、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和分类(一)交通事故的含义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2、构成道路交通事故要具备的几个基本要素:1)道路要素(是交通事故得以发生的地理空间)道路范围: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除此以外的其他地方包括(铁路道口、渡口、机关大院、农村场院、分向小道上发生车辆、行人的碰撞甚至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物损失,参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理)。2)车辆要素(是交通事故产生的动态要素)(1)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2)道路和车辆是交通事故发生必须同时具备的两个基本条件;(3)事故双方至少有一方为机动车或非机动车;(4)行人与行人相撞,尽管出现了致人伤亡的后果也不能算作交通事故。3)过错或意外要素(1)构成交通事故所要求的当事人的心理一般为过失;过失--是指当事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后果的情况。(2)构成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心理有时是故意;如:醉酒后驾车、开“斗气车”等。(3)如果以车辆作为工具,故意造成他人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不作为交通事故处理。4)后果因素后果因素包括:人员伤、人员亡、财产损失。成立条件:三者可以同时出现,也可以出现其中的一种。(1)伤---符合《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规定的伤情;(2)亡---是指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当事人生命的终结;(3)财产损失---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的直接损失。(二)、交通事故的分类1、根据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程度分类:死亡事故交通事故分为伤人事故财物损失事故2、交通事故按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数额分四类:具体等级划分标准如下:1)轻微事故一次造成轻伤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机动车事故损失折款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损失折款不足200元的事故。2)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及3人以上;或机动车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3)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3---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3--6万元之间的事故。4)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3人或3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3、根据事故发生的对象可将交通事故分为五类:1)车辆间的交通事故表现形式:车辆之间发生刮擦、碰撞而引起的事故。★刮擦是车辆侧面接触的现象;常发生在超车和会车时的刮擦。正面碰撞追尾碰撞★碰撞分为侧面碰撞转弯碰撞2)车辆与行人的交通事故机动车对行人的碰撞、碾压和刮擦等事故。包括机动车闯入人行道,以及行人横穿道路时发生的交通事故。3)机动车对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主要表现为:机动车碾压骑自行车人的事故。4)车辆自身事故(单方事故)翻车和坠落事故。5)车辆对固定物的事故2001-2005年道路交通事故统计2001年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75.5万起,事故共造成10.6万人死亡,平均每天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已达300人,直接经济损失30.9亿元。2002年中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7.3万起,造成10.9万人死亡、56.2万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3.2亿元。2003年全国共受理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66.75万起,这些事故造成10.4万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3.7亿元。03年死伤人数出现了10年以来的首次下降,其中“非典”期间事故下降明显。2004年中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9.4万人,居世界第一。因驾驶员因素导致的交通事故占总数的89.8%,造成的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占到了总数的87.4%和90.6%。2005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比2004年减少67635起,下降13.1%;造成9.9万人死亡,同比减少8339人,下降7.8%;造成469911人受伤,同比减少10953人,下降2.3%;直接财产损失18.8亿元,同比减少5.1亿元,下降21.2%。2005年,全国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272840起,造成76689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60.6%和77.7%。城市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177414起,造成22049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39.4%22.3%。从公路技术等级看,二、三级公路上交通死亡事故最多,共造成47448人死亡,占总数的48.1%。高速公路上交通事故造成6407人死亡,占总数的6.5%,比2004年上升2.8%。(6586人)从公路行政等级看,国道、省道上交通死亡事故最多,共造成52982人死亡,占总数的53.7%。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意义和作用1.交通事故处理的意义1)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集体财产安全;2)依据法调整人们的道路交通关系,保护遵守法者,处罚违法肇事者;3)维护和保证道路交通的正常秩序;4)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2.交通事故处理的作用(1)通过交通事故处理,能够正确地认定事故当事人各方的责任程度,并根据责任对当事人作相应的处理,从而维护国家利益和法律的尊严。(2)通过交通事故处理,能够维护守法者的正当权益,调节公民与公民、公民与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同时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肇事者进行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3)通过交通事故处理,能够调查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条件,掌握其规律和特点,改善交通环境和管理措施,为预防交通事故提供依据。(4)通过交通事故处理,能够为交通安全宣传提供真实案例,教育群众遵守交通法规,保障交通安全。三、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机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其他任何机关、团体都无权处理交通事故,更不能因交通事故损害或侵犯了本部门或个人的利益而越权、强行处理。四、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法规的适用范围第五讲现场勘查、原因分析、事故处理§5—1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定义:交通事故现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伤亡人员,以及与交通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等所处的空间。一、交通事故现场的分类:1.原始现场是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人、畜及一切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等仍保持事故发生后最初状态的现场。2.变动现场是由于自然的和人为非故意的原因,使现场的原始状态部分或全部地受到变动的现场。通常引起变动的原因有:1)抢救伤员或排险。2)保护不当(如:未及时封闭现场;有关的痕迹被其他车辆和行人碾踏,痕迹不清或消失等)。3)自然破坏(如:由于雨、雪、日晒等自然原因现场的痕迹消失等)。4)允许变动(如:由特殊任务的车辆,消防、警备、救险等车辆允许通过现场;在主要路段,为了避免交通阻塞,允许移动车辆或有关物体)。5)车辆驶离(如:发生事故后,车辆驾驶员无意或未发觉将车辆驶离现场)。3.破坏现场是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了推卸或减轻责任,故意将现场原有的痕迹、物体加以消除,更动现场;或有意伪造痕迹,按有利于自己的设想重新摆设的现场。4.逃逸现场是肇事车辆的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为了逃避责任,有意隐瞒事故不报并将车辆驶离,从而造成变动和破坏的现场。二、交通事故现场的保护现场保护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封闭现场2.消除危险(如:由于车辆事故造成易燃品泄漏、有害物体抛洒等,应立即设法消除,以防事态扩大)。3.保护痕迹和物件4.维护好交通秩序§5—2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内容与要求一、现场勘查的内容现场勘查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现场分析1.现场勘查1)现场道路环境勘测2)事故车辆检验(1)认定检验(查明事故车辆的车型、车号、颜色以及有关的结构性能参数如:轴距、轮距、外廓尺寸、排量、装载质量等)。(2)安全性能检验(如:制动、转向性能、灯光、信号装置的状况等等)。(3)车辆损坏检验(主要查明:事故车辆的损坏类型、损坏的部位和损坏的程度)。(4)车辆货物状况的检查(主要查明:货物的种类以及与事故相关的货物情况如:超重、超高、货物的固定情况)。3)事故痕迹调查4)事故遗留物的提取和勘测5)人体伤害调查人体伤害的主要表现:表皮损伤、神经系统伤害、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折、韧带损伤和面部受伤。2.现场访问重点了解如下问题:(1)肇事者的个人情况(如:年龄、性别、驾驶经历、事故记录等)。(2)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车辆、出车事由、乘客人数或载物数量等。(3)发生事故的估计车速,发现险情时车辆的位置,所采取的措施。(4)事故过程的具体情况。(5)逃逸车辆的车型、车号、颜色、去向等线索。二、现场勘查工作的要求1)现场勘查必须及时。2)现场勘查必须细致。3)现场勘查必须客观真实。4)现场勘查必须符合法律程序。三、现场勘查的步骤勘查准备包括三个阶段实地勘查现场实验救护受伤人员1.勘查准备看管肇事人查明当事人寻找证人2.实地勘查1)现场摄影2)绘制现场草图3)现场测量4)采集物证§5—3交通事故现场记录资料的制取现场记录资料的主要形式为:现场图、现场照片、现场询问和访问的笔录。一、交通事故现场图的绘制现场草图交通事故现场图分为现场图二者的区别仅在于草图是以徒手绘制而现场图是以草图为蓝本用绘图仪器绘制而成。二者的共同特点:都采用规定图形符号,按比例作图法绘制的平面图。1.现场图的定位方法现场图的定位包含两个概念:一是指事故现场的定位。二是指车辆、物体、痕迹等实体在现场中的定位。1)现场定位地理位置现场定位必须标明现场现场道路的走向现场的地理位置通常以文字注明,要求以路名加里程数,(如:312国道1786公里+800米)或街道名加距某方位物的距离(米)来表示。现场的道路走向除了正东西南北的道路,都应以道路中心线与指北线的夹角多少来表示。2)定位方法(1)直角坐标法(直角坐标定位)YabXO利用道路的路沿、标线和物点构成假想的平面直角坐标,以点到两坐标轴线的垂直距离确定点的位置。(2)两点定位法两点定位利用现场的两个不变点,并测定两点分别至定位点距离来确定点在平面上的位置。(3)极坐标定位法极坐标定位以某一取定的物点作为极坐标的原点,测取由原点到定位点距离(极半径)以及极半径与基线(水平或垂直直线)构成的夹角(极角)来确定点在平面上的位置。利用建筑物定位利用路沿和里程碑定位利用路面标线定位交通事故现场图§5--4交通事故原因分析一、事故原因分析的基本要素(一)车的运动特性1.制动空走时间和空走行程制动空走时间是指由驾驶员发现情况到车轮制动器开始起作用的时间。2.事故车速是指发生事故时,驾驶员采取制动减速或躲让措施前汽车原来的车速。3.车辆的加速和制动1)加速能力(用加速度大小来度量)2)制动与减速制动强度用两个主要指标评价制动距离4.车辆转弯轮迹(二)道路因素1.道路视距是指在道路上一定高度(1.2m)所能看到规定高度(10cm)物体的距离。2.水滑效应(造成的危害)主要是对汽车前轮产生影响(后轮行驶于前轮已排开水的路面,故影响较小)。水滑作用可能使前轮完全不和路面接触,引起前轮“失转”,前轮将失去制动和转向能力。★水滑作用取决于水膜厚度(水膜厚度受车速影响)轮胎气压其他影响因素路面积水深度路面粗糙度与轮胎花纹二、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公安部通报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情况,2003年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受理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667507起,造成104372人死亡,2003年全国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36257起,造成5269人死亡、14867人受伤,占总数的比例分别为5.4%、5.1%和3.0%。★2004年因机动车驾驶员违法行为导致交通事故465083起,造成93550人死亡、高速公路上交通事故造成6228人死亡,占总数的比例为6.7%。★2005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造成98738人死亡,其中高速公路上交通事故造成6407人死亡,占总数的6.5%。从高速公
本文标题:交通事故现场处理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22249 .html